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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附解读)

时间:2018-03-19 13:30

来源:上海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

(二)加强法制保障

按照法定程序,加快研究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地方性法规。研究建立限制过度包装、控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及对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等“硬约束”机制。建立绿化市容、环保、房管、城管执法等多部门管理执法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实现监管信息共享,切实加强对强制分类源头参与主体、投放管理主体、收运作业主体的执法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引导物业企业参与垃圾分类管理,保障物业企业在垃圾分类管理过程中的合法权益。鼓励通过制定居民公约、乡规民约等方式,加强垃圾分类居民自治。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绿化市容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旅游局、市商务委、市房屋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三)完善政策体系

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贴政策和跨区处置环境补偿制度,促进各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延续并完善促进源头分类减量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完善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建立与分类质量相挂钩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研究促进居民源头分类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制定并实施源头收运能力支持政策,增加专用运输车辆能力配置,促进低端车型逐步升级改造,增强专业收运能力。强化资源利用产业鼓励政策。制定湿垃圾资源化产品用于本市绿地林地土壤改良的补贴政策,打通湿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出路。健全餐厨废弃油脂资源化扶持政策,促进再生产品利用。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专项支持政策,确保有害垃圾规范收运处置,维护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

(四)强化监督管理

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监管、第三方专业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加强质量监管。落实区、街镇、社区属地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执法监管,把垃圾分类纳入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加强考核督办,确保源头分类实效。严格分类收运监管,坚决杜绝“混装混运”,将分类收运执行情况纳入环卫收运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对“混装混运”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及环卫收运企业严肃查处。强化对末端分类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生态安全,促进资源有效利用。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加强全程分类各个环节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绿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五)加强科技支撑

对接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鼓励垃圾治理科技创新。加强与科研院所、第三方组织及相关企业合作,大力推进垃圾治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开发应用,逐步提升生活垃圾收集车辆装备、中转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末端处置设施的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用好“互联网+”平台,发展人工智能,强化信息化技术在垃圾分类全程体系中的应用,加强本市垃圾治理的科技支撑。

(责任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

(六)注重宣传引导

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创新平台机制,倡导全民参与,大力增强绿色发展、绿色生活意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互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新闻宣传、社区宣传、入户宣传,充分发挥媒体报道、社区宣传栏、宣传横幅的作用,形成舆论氛围。将垃圾分类知识和要求纳入学前及义务教育课程体系。结合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生活垃圾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引导居民开展垃圾分类。提高垃圾分类在文明创建测评体系中的比重。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垃圾分类典型经验。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教委、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绿化市容局,各区政府)

本实施方案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解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切实提升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与过程

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垃圾综合治理”。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2017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办文件”),明确要求上海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加强本市垃圾综合治理做出重要批示、指示。

2016年,本市制定了《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垃圾综合治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完善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的要求。2017年,上海市垃圾综合治理步伐进一步加快。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对应国办文件相关要求,本市立足找问题、寻差距、补短板、求实效,对“十二五”以来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结合市人大、市政协调研建议,广泛听取民意,借鉴国内外经验,结合上海实际,认真做好《实施方案》起草工作。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政府部门间、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反复论证和修改,形成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在坚决贯彻国办文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要求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的发展定位,充分结合本市实际,在工作目标、城乡统筹、体系建设等方面都体现了上海特点。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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