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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2018年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8-03-19 13:47

来源:台州市政府

近日,浙江台州印发《台州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18年,基本查明全市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完成年度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强化工矿企业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全文如下:

台州市2018年度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土壤〔2017〕165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计划》(浙土壤办函〔2017〕3号)、《浙江省台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16〕125号)、《浙江省台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工作方案》(台政办函〔2017〕47号),扎实推进2018年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遏制、稳定、改善”的总基调,围绕“一个基础(土壤污染调查)、两个核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先行先试,“防治控”三位一体,全面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2018年,基本查明全市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完成年度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强化工矿企业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3%。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行动

1、完成农田土壤环境质量详查。按计划实施农用地土壤和农产品样品的采样、制备、流转和测试分析,加强农用地土壤详查的全程质控管理,汇总评价测试分析结果,查明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开展典型区域人体健康调查,基本查明典型区域人群健康状况。

2、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开展全市化工、印染、制革、金属表面处理等8大行业在产和关停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摸清全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及污染地块分布,综合评估全市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目录。

3、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在企业用地方面,完成对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布设,指导和督促土壤重点监管企业针对厂内风险区域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选择部分行业逐步将镉、汞、砷、铅、铬等5类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2类有机污染物纳入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

4、促进土壤环境数据共享。完成全市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整合国土、环保、农业等部门已有监测及调查数据成果,纳入数据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二)实施农用地安全利用行动

1、编制农用地分类管控方案。根据国家有关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三类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要求,充分利用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成果,开展全市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制定全市农用地分类管控方案。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施严格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对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食用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通过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治理修复等措施,实施安全利用,切实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2、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根据全市农用地分类管控方案,修改完善《台州市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规划》,补充完善治理修复项目库。认真总结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作,吸取现有省内外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经验,并结合台州实际,制定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

3、组织实施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试点项目。完成温岭市省级农业“两区”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县评估验收,继续实施温岭市省级粮食禁种区划定试点,完成年度任务;加快推进路桥路西村污染农田示范区修复工程和温岭市泽国镇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完成路桥区峰江街道农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和治理修复方案编制,尽快启动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启动温岭市温峤镇姆坑村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长期定位观察与示范基地建设,打造治土特色“窗口”。

(三)推进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行动

1、强化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台州市污染地块相关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各方责任。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部署应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各县(市、区)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按规定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活动,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土壤环境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动监管机制,做好经信、国土、环保、建设规划等部门间关停搬迁企业名单、原址用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情况等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监督。加强用地规划条件、收储、出让等环节的审查把关,防止未按要求进行调查评估、环境风险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复不符合要求的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

2、加强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工程建设。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改完善《台州市污染地块治理修复规划》,补充完善治理修复项目库。加强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工程责任单位和从业单位监管,探索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机构考核机制,制定台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扎实推进重点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工程,推进重点行业工业园区绿化防污带建设,完成三合潭工业区3家电镀厂退役地块、台州市大峰野金属有限公司(峰江园区)、台州市奇可金属回收利用有限公司治理修复工程,加快推进三门善岙蒋化工原址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项目,启动江心屿场地及永宁江王西段江堤内遗留固废场地修复治理工作,确定黄岩农药厂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方案。对黄岩外东浦区块、仙居县城南医化园区等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黄岩区、仙居县人民政府要率先探索管控区域划定和风险管控措施,切实提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提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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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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