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3-30 11:19
来源:吕梁市环保局
六、督查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级为A级或者企业抽查合格率高于90%的县(市、区),通报表扬;对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评级为C级或者企业抽查合格率低于60%的县(市、区),通报批评。
(二)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
检查中对好的工作经验及时进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对在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据《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按程序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各县(市、区)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立案处罚情况同时以邮箱的方式报送市局,对故意违法和严重违法行为依法吊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七、其他
各县(市、区)环保局于3月底前上报县(市、区)环保部门危险废物管理相关人员信息和联系方式(附件6)。
所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上报内容均以正式文件按时报送,并将电子版同时发送固废中心邮箱。
联系人:钟贞0358-8228937
固废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县(市、区)2018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经营单位名录
2.县(市、区)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情况统计表
3.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4.被考核单位现场检查基本情况记录表
5.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年度工作总结要求
6.县(区、市)危险废物管理相关人员信息和联系方式
附件1
县(市、区)2018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名录
附件2
县(市、区)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业务培训情况统计表
附件3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评级指标
市环保局对县(市、区)环保局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考评。主要考评内容包括:
一、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二、组织实施情况;
三、能力建设情况;
四、信息报告和公开情况;
五、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情况。
考评方法详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考评表。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考评表
说明:
1.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考核达标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数量)÷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抽查总数量。
2.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经考核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0.7×经考核基本达标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数量)÷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数量。
3.考核评定方式
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考评内容有加分项的,最高得分不得超过该项目的分值。
考核结果分为3个等级(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得分90分以上为A;得分60分以上90分以下为B;得分60分以下为C。
附件4
县(市、区)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
被考核单位现场检查基本情况记录表
附件5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年度工作总结要 求
督查考核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督查考核工作机制和过程
包括督查考核范围和内容、工作组织情况、主要工作过程、时间进度、完成情况、自评结果等;
二、抽查合格率;
三、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发现的主要问题;
四、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建议;
五、附件:每家企业规范化管理考核结果汇总表(详见《 县(市、区)2018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统计表》),不达标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建议予以联合惩戒的有关人员名单等。
县(市、区)2018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结果统计表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
吕梁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印发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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