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3 14:37
来源:杭州市环保局
(三)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强化减排约束性指标考核。每年组织开展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对环境质量改善、总量减排目标均未完成的地区,暂停新增排放重点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落实国有企业减排目标责任制,将减排指标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不力、未通过“十三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的地区,依据《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责任。对减排结果予以通报。(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委组织部、市考评办,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
八、强化减排监督检查
(一)严格减排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减排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强化环保执法监察,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公布违法单位名单,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强化执法问责,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牵头单位:市考评办、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
(二)提高减排管理服务水平。健全环保监管体制,推进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开展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和动态更新工作,严格落实国家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核算办法(细则)。推动大数据在减排领域的应用,切实提高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区、县(市)领导干部和政府减排管理部门、减排监察机构、重点排污单位相关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减排管理人员水平。(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建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
九、动员全社会参与减排
(一)推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生活,积极引导绿色消费,引导消费者优先选用环保节能产品,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环保低碳产品,尽可能选用低挥发性水性涂料和环境友好型材料。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尤其在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情况下,鼓励公众主动减少机动车使用。(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二)倡导全民参与。加强减排宣传教育,从家庭、学校教育抓起,着力构建包括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和社会公益教育体系等在内的减排网络体系。将减排教育列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职业培训和公益宣传计划,制播减排公益广告,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参与减排的社会氛围。发展减排公益事业,鼓励公众参与减排公益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杭报集团、杭州文广集团)
(三)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扩大环境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全要素公开,强化企业环境信息对利益相关者的告知义务,全面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和环境监管信息,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建立定期和动态相结合的信息发布机制,保障公众知情权。全面实施举报投诉热线畅通工程,做好政府各类举报平台的互联互通,推动关联投诉信访的联合处置,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建立完善减排各项法规政策咨询平台,及时解答公众的相关咨询,不断推动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依法实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建委,参与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编辑:张伟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