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8 09:37
来源:汉中市人民政府
(六)全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市交通局、市住管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要牵头做好各自领域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确保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电子制造、工程机械制造、汽修及4S店、铁艺喷漆、广告喷涂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达标排放。各县区应强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实现餐饮经营场所和机关单位食堂餐饮油烟治理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加油站、油品储运销设施三次油气回收治理,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紧紧围绕环境质量改善这一中心任务,结合治污降霾、水污染防治综合施策,实现环境质量目标与污染减排目标的统一。县区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减排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统筹部署污染减排工作,主动调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确保各项工作全面完成。各级环保、发改、统计、工信、农业、公安、住建、交通、质监、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市政府部署,全力抓好“三大一严”百日会战、环境卫生整治“春雷行动”以及秦岭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清零”行动、汉江生态环境保护“清澈”行动、控制散煤污染“清炉”行动、修复治理土壤污染“清查”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收集完善相关资料,实现协同减排。
(二)严格考核问责。市委市政府继续将减排任务纳入追赶超越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作为减排指标是否完成的重要依据。对项目推进缓慢、任务完成较差的县区政府及部门单位进行通报、预警、督办、约谈,严格兑现污染减排绩效考核、“区域限批”、“一票否决”等制度规定,确保全市减排目标顺利实现。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要按照市政府下达的2018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补充完善项目,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有项目支撑。方案编制情况于2018年5月31日前报市减排办,同时,按月报送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6月20日、12月15日前将半年、全年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及台账资料报市减排办,资料报送情况计入年度考核的平时考核成绩。
汉中市2018年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重点项目表
编辑:汪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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