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20 14:16
来源:连云港市环保局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排查。督促、指导各地开展情况排查,结合实际情况编制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报市环保局备案。
第二阶段:整治。2018年12月底前,督促相关企业开展整治,定时报送工作进度,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2020年底前,各地完成整治工作验收,形成工作总结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组织开展整治情况抽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涉重行业环保整治和重点防控区规范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整治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各县(区)环保、经信部门在全面排查涉重企业的基础上,参照本方案中的整治要点,制定并执行分类、分阶段整治计划,做好辖区内涉重企业及重点防控区整治检查、总结等工作。
(二)强化监管措施。加强网格化环境管理,对涉重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及时跟踪掌握整治工作进展。加强环境执法,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未得到解决的问题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成果的巩固提升。
(三)严格评估考核。严格落实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的重金属规划实施考核办法,按年度对各县区、重点区域规划完成情况考核,整治情况将作为《连云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实施情况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倒逼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实行限批、问责。
连云港市重金属重点防控区名单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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