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13 11:15
来源:广州政府采购网
近日,广州市成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英德市规划和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其英德市“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英德市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英德市规划和城市综合管理局
三、采购编号:441881-201808-130001-0014
四、项目名称:英德市“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
五、项目基本情况
1、本项目建设服务内容范围:
建设内容: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对全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统筹,包含市区、镇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垃圾渗滤液收运;公厕保洁;中转站的新建、改造、管养;城区2m以下牛皮癣清理;城区市政园林养护;城区湖泊水面保洁(浈阳东湖、浈阳西湖、仙水东湖、仙水西湖、月桂湖);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清理;智慧环卫管理系统的监管,采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对环卫作业过程中的人、财、物进行实时管理,工作效率提高,实现管理科学化、可量化。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1)城乡环卫一体化设备投入
环卫作业设备周期更新,按服务范围增加投入专业环卫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清洗车、洗扫车等各类清扫保洁车辆,压缩车、大型钩臂车等垃圾清运车辆。
(2)基础设施建设
为实现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机制,城区进一步改善垃圾收集点及中转站环境卫生状况。将建设4桶位环保垃圾屋10座、3桶位环保垃圾屋10座、污水收集池27座、垃圾收集点改造6500个、城区垃圾压缩站改建4座、新建镇级垃圾压缩站22座、乡镇垃圾转运临时场地26项、项目停车场3座;导入智慧环卫大数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
2、投资预算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7684万元。
3、本项目的运作方式:
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即在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负责英德市“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的统筹、设计等施工前期准备,在所有前期工作经相关部门审批、经项目实施机构确认后开展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维护等工作,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本项目的实质为城乡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智能环卫一体化公共服务,属于准经营性项目,主要依靠部分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收投资成本。为保证PPP项目的可行性和吸引力,在项目建设、移交的基础上,加入运营管理的环节,即项目公司的收益来源于两部分:一是使用者付费,主要包括运营期内环卫设备的广告位出租收入和项目公司对部分大型可回收物品的销售收入(如旧家具等);二是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其中包括政府可用性付费(主要针对项目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营维护缺口补助(即运营维护服务费扣减使用者付费部分)。
4、本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 (含建设期一年)。
5、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主要依靠部分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收投资成本。其中使用者付费,主要包括运营期内环卫设备的广告位出租收入和项目公司对部分大型可回收物品的销售收入(如旧家具等)。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部分,主要包括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缺口补助(即运营维护服务费扣减使用者付费部分)。其中,可用性服务费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或购买符合适用法律及协议规定的交工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之目的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运营维护服务费指项目公司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之目的提供的符合协议规定的绩效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请人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申请人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及报告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申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承诺书,详见第四章附件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申请人提供2018年2月份或之后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b)申请人提供2018年2月份或之后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参保证明文件,或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2018年2月份或之后任一个月缴纳的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备注: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第四章附件四;
6、具有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供商业银行出具的不低于1亿元的贷款意向书或其他同等证明文件(银行存款证明、银行授信等)。(证明文件必须明确意向或授信对象是本项目申请人,评审只认可资格预审截止之日仍然有效的证明文件)。
7、申请人须提供一个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内容须为环卫一体化或清扫保洁或垃圾清运)PPP项目业绩(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8、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中标后无法履约的书面声明。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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