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18 13:37
来源:国家统计局能源司
(一)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逐年增加。
2016年,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9220亿元,比2001年增长6.9倍。其中,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412亿元,比2001年增长7.3倍;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819亿元,增长3.7倍;当年完成环境保护验收项目环境保护投资2989亿元,增长7.9倍。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中,燃气投资532亿元,比2001年增长5.5倍;集中供热投资663亿元,增长6.3倍;排水投资1486亿元,增长5.1倍;园林绿化投资2171亿元,增长11倍;市容环境卫生投资561亿元,增长8.8倍。
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中,治理废水投资108亿元,比2001年增长0.5倍;治理废气投资562亿元,增长7.5倍;治理固体废物投资47亿元,增长1.5倍;治理噪声投资0.6亿元,与2001年基本持平;治理其他投资102亿元,增长5.2倍。
(二)林业投资稳步增长。
近年来,我国的林业产业发展迅速,林业投资稳步增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精准脱贫战略,林业产业进入了转型升级关键期,林业投资也随之扩展到生态保护恢复、林业支撑保障和特色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投资规模逐步扩大。
2016年,全国林业投资完成额为4510亿元,其中生态建设与保护投资2110亿元,林业支撑与保障投资404亿元,林业产业发展投资1742亿元,其他林业投资254亿元。2000年,全国林业系统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168亿元,其中,营林固定资产投资151亿元;森工固定资产投资17亿元。
三、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扎实推进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逐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加强对自然保护区保护力度,推进水土流失治理,重视建设和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治理和改善荒漠生态系统,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框架基本形成。2013年,《全国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出台,提出到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增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系统稳定性加强,构筑“两屏三带一区多点”的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随着生态保护和监管强化,生态安全屏障逐步构建,我国自然生态系统有所改善,自然保护区数量增加,森林覆盖率逐步提高,湿地保护面积增加,水土流失治理、沙化和荒漠化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一)林业生态建设稳步发展。
根据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2009-2013年)结果,全国森林面积2.0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1.63%,活立木总蓄积164.33亿立方米,森林蓄积151.37亿立方米。与第一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1973-1976年)相比,森林面积增加0.86亿公顷,森林覆盖率提高8.93个百分点,活立木总蓄积和森林蓄积分别增加69.01亿立方米和64.81亿立方米。2017年,全国完成造林面积736万公顷,比2000年增长44.2%。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森林资源呈现出总量增加、质量提升、结构优化的变化趋势。
(二)自然生态保护得到加强。
从自然保护区建设看,2016年,全国自然保护区达2750个,比2000年增加152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4733万公顷,比2000年增长50.0%。
从湿地资源保护看,2013年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湿地总面积5360.26万公顷(另有水稻田面积3005.7万公顷未计入),湿地率5.58%。纳入保护体系的湿地面积2324.32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43.51%。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小区并存,其他保护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
从水土流失治理看,2016年,全国累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041万公顷,比2000年增加3945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62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1.4%。
(三)荒漠化沙化控制成效显著。
第五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261.16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172.12万平方公里,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面积30.03万平方公里,实际有效治理的沙化土地面积20.37万平方公里,占沙化土地面积的11.8%。与2009年完成的第四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相比,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1.21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减少0.99万平方公里。与1999年完成的第二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监测结果相比,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6.24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面积减少2.19万平方公里。荒漠化和沙化程度逐步减轻,沙区植被状况进一步好转,区域风沙天气明显减少,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显著
二十一世纪初开始,国家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稳步推进。各地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积极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境污染防治力度逐步加大。在各地各部门的积极努力下,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果,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部实现,地表水质量持续改善。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落实到位。
污染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环境质量、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将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 10%作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把环境保护提升到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人民切身利益的战略位置。“十一五”期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将减排指标、减排工程和减排措施分解落实,建立减排管理体系,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环评审批,大幅度推进治污工程建设,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得到控制。2010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85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1238万吨,比2005年分别下降14.3%和12.5%,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目标,扭转了“十五”后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上升的趋势,为推动科学发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11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规划中提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施排放总量控制,减排领域也从工业和生活两个领域扩展为工业、生活、交通、农村四个领域;国务院还印发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了“十二五”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污染物减排工作继续强化。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224万吨,比2012年下降8.3%;氨氮排放量230万吨,下降9.3%;二氧化硫排放量1859万吨,下降12.2%;氮氧化物排放量1851万吨,下降20.8%,四项主要污染物均完成“十二五”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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