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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

时间:2018-09-29 09:52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一)福建省局部海域存在高密度养殖和非法养殖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末完成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省海洋渔业厅印发了《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海水养殖超规划问题整治工作方案》,推动海水养殖超规划问题整改落实,按期保质完成各项任务。各地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厦门市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海域养殖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宁德市制定了《三都澳内海养殖区综合整治统一行动方案》、莆田市制定了《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海水养殖超规划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连江县出台《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海洋超规划养殖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等。

  2.省级成立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目前,各县(市、区)正在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蕉城区、福鼎市、福安市、霞浦县、连江县、福清市、马尾区、长乐区、罗源县、秀屿区、北岸、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湄洲岛、仙游县、惠安县、南安市、晋江市、石狮市、东山县、云霄县、诏安县、龙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等25个县级水域滩涂养殖规划已颁布实施。

  3.组织各地对不符合规划海水养殖设施全面摸底排查,制定年度清退整治计划。经排查,全省应清退不符合规划养殖设施30005公顷,计划2017年清退整治14512公顷、2018年7453公顷、2019年2973公顷、2020年5067公顷。截至2017年底,全省清理退养超规划海水养殖14512.1公顷,完成年度任务。2018年以来,已清退整治养殖设施3602.7公顷。

  4.各地按月报送海水养殖超规划问题整改进展,按时报送养殖规划编制进度、不符合规划养殖设施清退整治进度和整治执法巡查情况,并对进展情况适时通报。省海洋渔业厅组成福建省海水养殖整治落实工作组,负责统筹指导、跟踪分析、督查考核各地海水养殖整治落实工作,每季度末赴沿海各地督查整改进展。

  (二)连江县近岸海域规划区外养殖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9年6月底前完成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2017年12月15日,连江县编制完成《连江县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2017年12月29日,印发《连江县海水养殖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目前,连江县沿海有关乡镇正在根据该方案,进一步细化制定本辖区海域海水养殖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并开展各辖区海域养殖情况的摸底调查与核实工作。

  2.2017年底前,连江县已累计清理罗源湾内南岸超规划网箱养殖面积5980.5公顷,全面完成2017年清退任务。连江县根据《连江县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再次组织调查摸底,经核实,目前实际养殖面积10430.5公顷,其中可养区养殖面积4065.5公顷,限养区养殖面积5795公顷,禁养区养殖面积570公顷。

  3.超规划养殖面积清退工作启动以来,市县两级加强联动,加强罗源湾全海域巡查和罗源湾养殖整治区督查工作。福州市海洋渔业执法支队专门调拨一艘渔政船进驻罗源湾,联合连江县、罗源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加强罗源湾海域执法检查。2017年8月以来,共出动执法船艇500多艘次,出动执法人员2000多人次,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新增、回流等养殖反弹现象,坚决及时予以清退,切实巩固整治清退成效。

  4.加强水质监测。一是开展连江县后才里养殖区水质监测。福州市2017年针对连江县后才里养殖区进行4次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水质参数均优于或达到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基本能够满足渔业水质标准要求。二是开展连江县5个养殖海域水质监测。2017年5月20日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福州市5个养殖区海域站位海水水质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表明5个养殖区水质均能满足渔业水质标准要求。三是开展连江县黄岐半岛养殖海域水质监测。2017年8月起委托国家海洋局宁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黄岐半岛养殖海域海水水质进行为期一年24次水质检测,检测结果表明黄岐半岛养殖海域水质基本能够满足渔业水质标准要求。

  5.福州市不断加强退养监管,市海洋渔业局先后组织召开2次专题协调会,研究部署罗源湾超规划养殖问题整改工作。同时,结合日常管理工作,多次赴连江县督促推动超规划养殖整改工作,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6.制定出台《2017年福州市水产养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运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鼓励发展封闭式循环水与工厂化养殖和全塑胶养殖渔排、塑胶浮球替代试点等设施渔业,尽可能减少水产养殖污染周边海域环境。

  (三)三沙湾规划外养殖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十三五”末完成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宁德市政府制定出台《宁德市湾内海域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办法》《宁德市海域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的通知》《三都澳内禁养区综合整治统一行动方案》等养殖整治文件。

  2.2017年,宁德市共清退违规养殖藻类水域面积1798公顷、海上违法渔排水域面积142公顷,已完成年度清退整治任务。2018年1-8月份清退海上违规养殖藻类水域面积1590.77公顷、网箱水域面积238.01公顷,完成年度工作总量的68.7%。同时,为加快推进清退工作,宁德市政府已制订新的海上水产养殖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3.2017年,宁德市共开展海上联合巡查42次、联合执法行动178次,出动执法人员2728人次、各类执法船艇342航次、执法车辆16车次。2018年以来,开展海上联合巡查执法190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798人(次)、各类执法船艇254航(次),清理定置网、渔栅、地笼1603张(具),驱离船只150艘(次)。

  4.宁德市对三沙湾和沙埕港内旧渔排进行提升改造,将传统木质泡沫网箱改造为深水抗风浪网箱和全塑胶养殖渔排,在改造时分别要求养殖面积缩减20%和30%以上。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预计可改造旧渔排1.3万口。同时,鼓励沿海县(市、区)政府将养殖海带、龙须菜的泡沫、塑料瓶逐步改为塑胶浮球。

  十四、一些海洋保护区违规养殖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共划定30个海洋保护区,严格禁止影响海域生态环境的用海活动。但督察发现,泉州市政府违规批准在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开展海水养殖,养殖面积88公顷。

  整改时限:2018年7月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泉州市2017年12月15日印发《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牛尾石”海水养殖清退工作方案》。

  2.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7年12月19日依法对丰泽区浔埔社区海水养殖海域使用权证(国海证2016C35058202697)记载的海域使用权予以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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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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