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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危废污染防治攻坚方案(2018-2020年)》

时间:2018-10-31 10:58

来源:淄博人民政府

2.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负专责”的原则,逐级落实目标责任。要按照省、市“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相关要求,督促有关单位在项目立项、用地和规划等方面予以支持,加快推进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前期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如期建成运行。其中,淄博首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项目要于2018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光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于2019年6月30日前投入运行。桓台县要结合辖区内废酸产生量大的实际,利用现有园区,配套建设废酸利用处置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各相关区县政府

(三)推进医疗废物城乡一体化处置。完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管理、专用包装、集中贮存要求,加强收集、转运设施设备配套,因地制宜推行以处置企业为主体的农村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工作模式,到2020年,力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全部纳入集中处置。

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各区县政府

(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能力

1.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鼓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络、贮存设施。加强涉重金属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鼓励生产或经营企业建立废铅酸蓄电池、废弃荧光灯管、废镍镉电池等回收网络,支持分类回收处理。建立机动车拆解维修、检测实验室等特种行业危险废物的收集体系。

2.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依托“互联网+”,完善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加强危险废物流向监控。结合监管网络平台建设,借助物联网、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手段,逐步建立“能定位、能查询、能跟踪、能预警、能考核”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信息数据库,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推动与交通主管部门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2020年年底前,健全完善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备案、转移联单、经营单位经营记录、日常管理等信息化管理。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改造力度,采用技术成熟、运行稳定、经济合理的新技术,提高现有设施处置运营水平。建立危险废物应急处置区域合作协调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针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处置设施运行状况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处罚,对发现的非固废问题及时移交相应管理部门、单位,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围绕提升涉危险废物企业管理水平,合理设置指标体系,实行市、区县规范化管理分级评估。区县环保部门对辖区内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检查评估;市级环保部门对区县环保部门进行评估,对产废单位抽查评估,对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评估。市级环保部门每年3月底前公开上一年度评估结果,并通报各区县政府,视情况予以通报表扬、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约谈等,督促各级各部门压实监管责任。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要把解决危险废物突出环境问题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把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层层抓落实。市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方案,细化各项任务到辖区、到年度、到行业、到企业、到岗位。建立健全方案调度、检查、督办、通报制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完善工作台账,从严从速从实整改。市环保部门对方案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定期调度、汇总,报市委、市政府并通报各区县和相关部门。

(二)加大投入力度。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的原则,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领域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投入。充分运用价格杠杆推动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适时修订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落实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费的优惠政策,继续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进度较快的区县实行“以奖代补”。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

(三)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污染危害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加大对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与损害评估、事故预警与应急、信息数据库建设等方面支持力度,逐步健全危险废物管理精、细、准的工作格局。积极引导协调高校、处置企业的科研资源,推进处置难度较大的危险废物技术研究。鼓励危险废物处置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开发、试点和示范推广,强化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和装备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科技局

(四)严格环境监管。创新监管手段,健全监管模式,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环境监管措施,严防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制度,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强化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监管,严格把控危险废物跨省市处置。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定期公布结果,促进环境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加强环保、公安、交通、安监、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联勤联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处置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联合打击危险废物犯罪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监局

(五)引导公众参与。组织、监督有关企业、单位做好危险废物信息公开工作,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开展危险废物普法宣传,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及其危害的认识,增强公众法制观念和污染预防意识。积极推进出台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废铅酸蓄电池、废弃荧光灯管等回收活动,购买绿色环保产品,形成全社会关注危险废物处置的良好氛围和有利于危险废物减量化的消费导向。建立健全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网络。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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