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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配套文件下发

时间:2018-12-11 13:57

来源:亳州市政府

(七)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标准化收储体系建设。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合理半径规划建设规范的秸秆收储点,形成县区有龙头企业,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秸秆收储点的收储运网络。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业资本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秸秆收储点建设列入村集体财产、企业租用支付费用、收储利润村民共享的利益链接机制,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收储点运营管理,确保秸秆收储点建设“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

(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科技研发和应用。制定完善科研项目研发计划,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力度,对符合相关科技计划条件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平台和团队产学研共建,鼓励申报院士(博士后)工作站、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创业平台和团队项目,通过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等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快招商项目落地和技术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四、重点工程

(一)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提升工程。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库,到2020年全市推进 6 个重点项目建设。到2020年全市培育千吨以上秸秆产业化利用规模企业40家以上,每个县、区至少培育1个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整县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在秸秆资源量丰富、秸秆产业化利用基础较好的地区,鼓励秸秆产业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优先安排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行整县区推进,到2020年争取三县一区都列入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发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平台作用,推广成熟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技术体系,做好博览会签约项目的孵化培育、落地生根。(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和粮食局、市财政局)

(二)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园区示范工程。加强分类指导,突出特色,错位发展,依托产业集群和大型龙头企业,逐步将示范园区建设成为国内外秸秆综合利用先进技术的展示窗口、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的产业基地,辐射带动区域内相关产业发展。到2020年,每个县、区高标准建设1个年吸纳秸秆超过20万吨、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三)秸秆机械化还、离田质量优化工程。规范全市秸秆机械化还、离田技术路线,推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化在秸秆还、离田中的集成应用。大力培育服务主体,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离田服务作业。到2020年重点抓好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基地12 处以上,培育具备标准化秸秆机械化还、离田作业能力的农机专业服务组织 20 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秸秆能源化利用推广工程。加速完成秸秆发电项目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7座左右秸秆电厂,装机规模21万千瓦。到2020年,全市建设完成1个秸秆热电联产新建和技改项目,加快建立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模式;建设完成4处以秸秆或秸秆畜禽废弃物混合原料为资源的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8个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五)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商品化利用工程。以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商品化利用基地为载体,培育秸秆饲料化、基料化龙头企业,带动区域秸秆饲料化、基料化消纳能力。到2020年全市建成6个以上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商品化基地,我市三县一区以饲料商品化基地建设为主。(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六)秸秆原料化利用培育工程。将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重点项目列入工业项目投资导向计划,支持秸秆清洁制浆、秸秆三级分离技术、秸秆万吨级全生物基聚酯材料等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产业集群式发展。到2020年全市重点投资1个万吨级以上秸秆原料化利用重点项目或龙头企业。(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七)秸秆收储体系标准化项目建设工程。在现有秸秆收储体系的基础上,探索标准化建设、可持续利用的秸秆收储体系模式,全市统筹构建乡镇有标准化收储中心、村有固定收储点的“1+X”的秸秆收储体系网络。到2020年全市粮食主产区每个乡镇至少建立1个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每个行政村至少建立1个标准化临时堆放转运点,实现秸秆收储运销网络乡镇全覆盖;非主产区可多个行政村联合建立1个临时堆放转运点。(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

(八)秸秆综合利用科技支撑工程。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产学研联合攻关。优先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的院士(博士后)工作站、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创业平台和团队项目的申报和立项。到2020年立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研发或重大专项1项以上,支持成立秸秆综合利用相关院士(博士后)工作站,培训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人才1000人次以上。(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农委;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亳州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调度推进、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共同推动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发展。县、区政府是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将秸秆综合利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牵头单位:市农委,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秸秆产业化利用奖补政策,奖补资金由省、市、县(区)财政分别承担。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装备新产品试点,争取每年新增一定数量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补贴新品目;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范围内秸秆综合利用农机装备全部敞开补贴,对尚未纳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范围、秸秆综合利用亟需的农机装备,鼓励各地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补贴。加强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对村级标准化临时堆放转运点以及具有一定规模、具备相应机械设备的收储点,各地可按10万元/千吨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牵头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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