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0 10:26
来源:四川省政府
(十)切实加强粪污治理。进一步加强厕所粪污治理,提升管理维护水平,保持厕所下水通畅,贮粪池密闭,化粪池定期清渣、及时清运,发生堵塞立即疏通。在不适合将粪污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暂无市政污水管网的区域,统筹考虑粪污收集运输和处理,因地制宜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有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四、转变运行方式,提升厕所管理服务水平
(十一)提升公共厕所管理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公共厕所管理(产权)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公共厕所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依法向社会公示。加强公共厕所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公共厕所设施设备完好,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的要求。加强公共厕所管护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管护人员专业培训,提升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公共厕所专(兼)职管护人员管理制度。
(十二)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的市场化运行模式,鼓励引导专业化企业参与公共厕所建设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对公益性厕所进行托管、维护。对公共厕所经营主体兼营商业项目的,可研究制定水电费优惠等支持政策,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十三)推进公共机构厕所开放共享。充分利用存量厕所资源,加强厕所卫生提升和开放共享。按照厕所类别、等级,制定相应的补贴补助政策,积极推进各类社会经营场所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业窗口等非涉密保密单位的厕所对外开放,有效扩大厕所供给量。
(十四)加快信息化技术推广运用。按照智能化、综合化、人性化的要求,推进信息技术在厕所运营管理、服务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方面应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政府网站、社会媒体等多种渠道,推广使用“城市公共厕所云平台”,让广大市民参与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反馈公共厕所使用中的问题,实现共治共享。
五、加强要素保障,为“厕所革命”提供有力支撑
(十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制定省级资金支持“厕所革命”工作办法,加大省级财政对“厕所革命”的支持力度,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建设改造公共厕所和农村户厕的市(州)、县(市、区),省级财政给予部分贴息,切实发挥公共财力带动作用。各地要统筹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公共厕所和农村户用厕所建设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研究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共同负担的资金筹集机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厕所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适当延长特许经营年限,优化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资源配置,充分挖掘项目运营商业价值,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形成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及各类基金、社会资本向“厕所革命”工作倾斜,鼓励金融机构提前介入提供融资顾问、财务顾问、风险控制等服务,拓宽项目特许经营权、债权、股权、资产、收益权等抵押质押融资渠道,切实提高“厕所革命”项目融资效率。
(十七)推动“厕所革命”PPP项目入库。鼓励各地采用PPP模式将本区域公共厕所建设运营项目以县(市、区)为单位整体打包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申报入库。各市(州)PPP项目实施方案由市(州)人民政府报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相关部门联评联审,加快项目推进工作。
(十八)强化厕所建设用地保障。充分考虑和优先保障“厕所革命”设施建设用地的需求,在项目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审批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优化报件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和供应手续。厕所选址方案需依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的公共厕所建设项目,可合理利用城市绿地、公共空闲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建设。
(十九)加强科技支撑与创新。在保证实用性的基础上,加强厕所科技应用及推广示范,特别是在高寒地区,逐步普及“高效节水、低碳排放、生态循环、智能系统、技术转化”五大创新科技,鼓励采用生物除臭、真空气冲、泡沫封堵等先进技术和材料,提升厕所科技化水平。大力推动厕所科技攻关,集中攻克山岳型、高寒区、缺水型景区及条件艰苦地区的厕所建设难题。
六、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厕所革命”
(二十)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州)人民政府是推进“厕所革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统筹协调、督促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做好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各项工作。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协调联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态势。各市(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牵头部门和相关部门责任分工,明确本地区“厕所革命”建设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工作。
(二十一)加强监督检查。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制定全省推进“厕所革命”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定期对各地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厕所革命”相关指标作为硬性条件,纳入中国人居环境奖、卫生城镇、宜居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有关各类创建活动推荐和评定工作,凡“厕所革命”工作开展不力、公众反应强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屡次批评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各地要建立相应考核体系,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兑现奖惩,严肃行政问责。
(二十二)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厕所革命”工作宣传力度,深化“小厕所,大民生”理念,结合“世界厕所日”等主题活动,培育厕所文化,倡导文明用厕,推广厕所建设典型,整体带动全省公共厕所建设,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共同参与“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激发群众改善自身生活条件的主动性。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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