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全文丨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

时间:2018-12-29 10:02

来源:东营市政府

近日,山东省东营市发布了《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营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

为推动企业危险废物基础数据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全面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以“一企一档”管理为载体,推动“智慧监管”和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处置、流向等情况,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2019年年底前,全市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一企一档”工作,形成完整齐全的书面化资料档案;结合“智慧环保”,建设企业危险废物基础数据库,建立起危险废物全过程智慧化监管体系。

二、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

三、“一企一档”内容

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5〕99号)要求,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主要包括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应急预案备案制度、业务培训、贮存设施管理、利用设施管理、处置设施管理等指标,应按照相关指标建立档案。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基本信息表:包含企业名称、行业类别、地址、经纬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名称、环保负责人、危险废物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支撑材料:厂区平面图、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二)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相关材料:所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及审批材料、环保“三同时”验收文件、批复等资料;所有项目的工艺流程详述和流程图,含所有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的产排污环节材料;动态更新企业建设项目和生产、治污设施运行、停产、在建、停用、拆除、未建设等情况。

2.清洁生产审核材料。

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资料:生产经营记录、原料及产品方案、使用量记录、产排污系数等;所有产品、副产物、副产品的执行标准;副产物、副产品的检测方案、检测报告,危险废物鉴别报告、检测报告等;副产物、副产品销售去向,提供对方企业名单、地址、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销售合同、销售记录、相关票据等;原料来源,疑似危险废物的,提供鉴别报告和产品检测报告。

4.污染治理设施相关资料:污染治理设施相关情况、运行状态、监测数据、产排污环节;运行记录,加投料方案和运营台账,危险废物、固体废物种类、产排污系数,污水处理污泥鉴别报告等。

5.固体废物流向资料:固体废物去向,包括对方企业名单、地址、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销售(回收、处置)合同、销售记录、相关票据等,利用处置方式,主要工艺等;废弃包装物去向,包括对方企业名单、地址、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回收(处置)合同、回收记录、相关票据等,利用处置方式,主要工艺等;沾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的废弃包装物(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处置协议,处置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等,运输单位的资质证明等;化工企业实验室废物(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处置协议,处置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等,运输单位的资质证明等。

(三)管理制度。

1.责任制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危废管理领导机构及分工、危废管理岗位职责和责任等;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交接管理制度;涉危险废物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

2.操作规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节安全操作规程。

(四)管理计划。

1.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如有变更,所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均需存档)。

2.经县级环保部门审核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如有重大变化,重新备案。(重大改变包括: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增加或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类别;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变化幅度超过20%;新、改、扩建或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

(五)申报登记。

1.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与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2.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附3要求建立的危险废物台账,包括危险废物产生工序记录表、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等。

(六)转移联单。

1.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近5年内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齐全,与申报登记等材料数据一致);实行电子转移联单的,应打印电子联单并加盖产生单位、运输单位、接收单位公章存档。

2.转移计划: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转移计划;实行电子转移联单的,转移计划存档资料应与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资料一致。

3.支撑材料: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件;与处置单位签订的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同;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包含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证等。

编辑:刘影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