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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青:向认证监管部门进一言

时间:2019-01-07 11:18

来源: 埃睿迪

《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学习后,一方面对你们为绿色认证标识不辞辛苦所做的多种情景设计表示尊重,一方面对这样的管理办法是否符合国办意见存有疑虑。因为我理解国办意见,是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统一能为推进绿色发展产生更大绿色影响力。为此,建议管理办法最起码要体现下述三点:

01

绿色标识必须不允许降格使用

在国办文件的指引下,中国绿色产品有了第一批国家评价标准和统一标识,与各认证机构自己的认证标识不同之处在于,拥有这个国家级的绿色标识,代表跨部门、跨行业的认可,在百姓心中是最权威的公众绿色消费推荐,对政府绿色采购则是进入清单的必要条件。如果管理办法是基于绿色标识的这些内涵,就完全没有必要将认证活动划分为一、二、三,再把标识分解为方案一、二、三,这会大大削弱绿色标识的权威性。必须強调,达不到国家绿色产品标准要求的就不应使用绿色标识,否则怎么叫“一个标准,一个标识”。

管理规定中为了适应现有认证机构的认证活动,为某些非国家绿色产品标准项目开展认证活动也可使用这一绿色标识,进行了減“星”处理,这不是好办法。因为随着时间推移,达标绿色产品会越来越多,降格使用绿色标识的产品会没有位置,且只会起混乱绿色标准的作用。

注意,绿色产品是有标准的,国家标准委各专业委员会均在为制定标准出力,认证监管部门的职责是维护这些标准的权威性、完整性、系统性,制定认证细则,确保认证活动符合标准要求。由于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涉及多项指标,如何促使认证机构逐项获取认证证据并敢于公示是必须实现的要求,认证监管部门为保证绿色标识不降格使用,在管理办法中首要内容应是明文规定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化数据获取要求。

02

绿色标识必须有利于远离黑箱

认证活动的黑箱就在于委托者交钱,认证者发证,公众不知道获证产品的评价数据,不知道产品的优势指标值是什么?这种黑箱对于3C认证可以接受,但对于绿色认证则不能接受。因为国办文件期待的是绿色产品成为促进绿色消费的抓手,通过绿色消费促进生活、生产、生态三生融合、三生共赢,若继续保持这个黑箱,公众不清楚绿色优势指标,能理性的抓什么呢?

为打破黑箱,管理办法提出的“市场导向、开放共享、社会共治”的原则,必须坚决贯彻。首先是应废除第二条有关“认证机构获得市场监管总局“绿色产品认证”业务批准后,方可使用本办法所述绿色标识。”的规定。因为这一批准规定与开放共享矛盾最大,有碍于企业追求绿色、公众监督绿色的参与权。各行各业都在改革,例如支撑中国污染预防系统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废止了资质要求,允许自行委托评价单位、自行检测验收。业务要求更为简单的绿色认证为什么不可以进入“放、管、服”的改革轨道呢?

其实,管理办法中已提出了改革之路,即要求绿色产品认证信息应在中国绿色产品标识认证信息平台(www.chinagreenproduct.cn)上完成合格评定信息报送。建议这一认证信息平台向所有参与绿色认证的单位开放,这些单位不需要预先批准,即可上报合格评定信息,包括产品及企业信息、合格评定方式、认证/检测机构信息、获证证书信息及产品绿色属性的评价依据、评价项目、限值指标等技术要求全部报送待批。同时,这一认证信息平台也向全国公众开放,成为认证监管部门宣传绿色、服务绿色的窗口,这才是认证监管部门的主业。“绿色认证,数据为王”,认证监管部门掌握全部数据终审绿色认证是否合规,掌握全部数据调控获证总量不超5%,掌握全部数据奠基绿色领跑者评选,掌握全部数据引导公众绿色选择。这种绿色影响力正是国人所求,期待认证监管部门将这一职能真正发扬光大。

03

绿色标识必须有助于完善企标

至今,所有认证机构的短板除数据黑箱外就是认证产品指标与企业标准分离。公众都知道,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依据是产品标准,特别是国务院倡导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后,体现产品指标优于国标的差异性管理深得人心,绿色产品更需要优中选优,更需要严格执法提高可信度,这就需要将绿色指标融入企业标准。

管理办法中涉及自我声明,但不是企标自我声明的内容范畴,更不能没有法律根据的把自我声明与认证混为一谈。必须强调,自我声明必须以企业标准为基础,只有把各项绿色自我声明的指标融入企业标准,这种声明才可复制、可监督、可验证,具有可持续性。

从历史的沿革看,绿色认证从九十年代就有生命周期自我声明Ⅲ型环境标志验证的国际标准,中国商品学会从事此项验证已18年有余。自2015年中国国务院提出企标自我声明后,打开了中外绿色声明融为一体的通道,2017年,中绿新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推出六项基于企业标准的绿色声明,首开绿色企业标准指标公示之路。

所以,认证结论与企业标准实现融合之日,才是绿色自我声明与认证活动共同为绿色发展出力之时。目前,绿色认证尚处于企业标准自我声明脱节的单纯发证阶段,与市场执法监督难以无缝连接,需要下决心弥补,管理办法缺此内容会大大影响绿色标识的公信力。建议增加认证指标强制融入企业标准,做好认证工作监管。

从绿色标识的使用延伸到绿色认证必须进行的改革,一是绿色标识必须紧跟标准,不得降格使用;二是绿色标识必须依托数据,远离认证黑箱;三是绿色标识必须融合企标,无缝连接执法。使绿色认证真正走进绿色新时代和公众生活,依靠绿色标识吸人眼球,绿色数据深入人心,绿色标准全面导向,高标准完成“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任务。

12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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