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铜仁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时间:2019-01-15 13:13

来源:铜仁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四)完善与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

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培育引进支持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理,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处理监督管理制度和体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通过引入、合作、重组、兼并等方式,加快培育引进专业化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2018年建成运行铜仁市餐厨废弃物收运及处理工程、思南县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德江县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五)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地方政府及行业部门监管制度。

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地方政府及行业监管制度。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统筹负责本地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各项工作,负责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城市管理、机关事务、商务、旅游、教育、卫计、环保、工信、交通运输、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行业范围内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相关工作,要统筹协调监管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收运登记管理以及处置去向等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

(六)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率先垂范作用。

贯彻落实《关于推进铜仁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通知》(铜市机管发〔2018〕3号)文件,加快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作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区(县)、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负责辖区内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置,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对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并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对拒不分类、混装混运等现象要进行通报并在媒体曝光。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七)积极推进社区和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各区(县)、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要以辖区内社区居民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等相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为核心,扎实推进本地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相关工作。社区和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采取先行试点示范、再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的方式开展。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完善试点社区、企业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督促开发地块、新建小区开发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督促物业公司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垃圾分类市场化服务外包公司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将物业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鼓励和支持各地引入有实力的专业企业实施社区、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

(八)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大力推进实施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在乡镇镇区所在村、旅游景区所在村、省道公路沿线村庄、环境敏感区村庄以及其他有条件的村探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立完善乡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探索以村规民约、民心党建+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模式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责任单位:各区(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

六、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市发改委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区(县、高新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铜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落实等日常工作。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各区(县)、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要相应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好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县)、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要切实履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实施方案中各项工作责任单位的及完成时间节点,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分解落实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各区(县)、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促协调指导,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确保实施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调配合。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立市、县两级以及部门联动机制的推进机制,重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充分协作,积极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每季度末28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刘影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