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时间:2019-02-01 10:10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三)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试点单位应向社会公布全部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运输车辆信息和收集作业人员联系方式,环境保护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

试点地区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本地区全部试点单位及其收集网点和集中转运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并通报同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废铅蓄电池环境健康危害教育,广泛宣传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的相关政策。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函、电子邮件、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途径,对非法收集、非法冶炼再生铅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抄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月28日印发

编辑:刘影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