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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阳泉市1.38亿餐厨垃圾和有机废物综合处理工程PPP项目启动资格预审

时间:2019-02-21 12:55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刘影

  中国固废网获悉,2月20日,山西省阳泉市餐厨垃圾和有机废物综合处理工程PPP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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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阳泉市餐厨垃圾和有机废物综合处理工程位于东落菇堰村东面,距阳泉市北面约11km,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处理系统、粪便有机物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收运系统及厂房、综合楼、消防泵房、配电房等辅助公用工程和附属配套设施。建设规模:餐厨垃圾近期(2020年)100t/d,远期(2030年)130t/d;粪便有机物近期(2020年)100t/d,远期(2030年)120t/d。阳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阳泉市餐厨垃圾和有机废物综合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阳发改资环【2018】37号)批准了本项目建设,经实施方案调整后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3776.66万元(含建设期利息290.12万元)。

  运作模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方式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展开合作。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本金3011.49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1.86%),融资资金约为10765.17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78.14%)。

  合作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

  合作期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设置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回报机制:本项目的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非营利性企业无需提供税收证明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的自有可支配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且符合有关投资管理规定;

  (3)申请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小于75%,近两年经营状况为盈利;

  (4)申请人至少具有两个餐厨垃圾及有机废物(粪便)处理项目运营管理业绩,且至少有一个项目已完成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行;

  (5)申请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期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8)本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加本项目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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