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11 10:11
来源:湖南发改委
导读:近日,湖南省发布了关于分解下达湖南省2019年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公示,涉及多个环保项目,其中有5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多个固废项目,还涉多个污水处理厂项目,详情如下:
发布日期:2019-03-07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2019年PPP项目前期工作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我委按照 “公开公正、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科学引导、有效监管”的总体要求,从各市州申报项目中严格筛选了44个PPP项目,拟纳入PPP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补助计划。根据《省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公开制度》(湘发改投资〔2015〕315号)规定,现将拟安排的2019年PPP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筛选原则。1、前期工作充分完善。项目必须已立项或纳入当地年度实施计划,且至少已编制PPP项目实施方案。2、以使用者付费为主。项目必须有一定营运收入、有完善运营监管,非营利性、纯政府付费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切实防范金融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3、倾斜支持民间资本股权占比高的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主要包括意向社会资本为民营企业,且民营企业在项目未来实施和运营中处于主导地位的项目。4、倾斜支持各地采用PPP模式规范有序盘活存量资产的项目。主要包括采用TOT、ROT等模式实施的项目。5、倾斜支持国务院通报表扬的地区。去年,我省常德市和凤凰县在推广运用PPP模式工作上,获国务院通报表扬。6、倾斜支持项目签约率较高的地区。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绩效考核目标要求,对前四批资金所安排项目签约率高的地区给予倾斜支持。7、严格执行项目信息比对。已安排过前期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不得重复安排(与其他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安排不冲突);已安排或正在申报其他中央预算内建设专项,且已开工项目,不予安排。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19年3月7日—11日)。在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改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投资处 0731-89991006 0731-89990791(传真) [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长沙市湘府路8号省发改委投资处(邮编 410004)
附件:湖南省2019年PPP项目前期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拟安排项目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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