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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出新方案了!鼓励政府与垃圾分类专业公司合作、区域共建共享焚烧处理设施……

时间:2019-03-14 15:12

来源:石家庄政府

  (二)加快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根据国家规范和标准,加快完善收转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覆盖范围和运输装备水平。垃圾收集点,按照使用人口、垃圾产生量、收集频率等指标,在街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满足需要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全面整治淘汰脏、破、敞口、易散落等不达标收集容器。垃圾转运站,科学谋划转运站点布局,推进现有不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加快大中型标准化压缩转运站建设,提升转运效率。跨区域处理生活垃圾的县(市、区),要加快谋划建设大型压缩转运站,进一步降低转运成本,有效减少运输过程二次污染。垃圾收运车辆,加速淘汰现有非机械、高耗能、密封性能差的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向密闭化、机械化方向发展,保证生活垃圾收运过程无抛洒滴漏。

  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垃圾收集点,根据村庄及周边、城乡结合部区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旅游景区和风景名胜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的需要,合理配备垃圾箱、垃圾投放点以及垃圾清扫工具。垃圾转运站,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以乡(镇)或景区为单位建设转运站,做到日收日运。各县(市、区)根据垃圾收运模式和运输半径合理建设垃圾转运站,集中连片、人口较少的若干乡(镇)可集中建设1座转运站,每个景区根据需要设置1座或若干座转运站,并配备相应的封闭式运输车辆。转运范围覆盖不足1万人的,设置10吨/日的转运站;转运范围覆盖1-3万人的,设置10-30吨/日的转运站;转运范围覆盖3万人以上的,设置30吨/日的转运站。垃圾收运车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采用密闭化方式,淘汰或改造敞开式收集设施设备,禁止随意倾倒。

  到2020年,全市计划新增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160座,新增运输车辆563辆,新增转运能力10230吨/日。其中:市区、县城计划新增转运设施81座(压缩式转运站50座),增加转运车辆376辆,提升转运能力7197吨/日;农村计划新增转运设施79座,增加转运车辆187辆,提升转运能力3033吨/日。

  (三)提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力。各县(市、区)要以满足本地生活垃圾处理为主,兼顾周边县(市、区)以及离市区较近的村镇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大力建设大型焚烧处理设施,实现垃圾全量化焚烧。鼓励山区地区县利用现有水泥厂对农村生活垃圾实行水泥窑协调处理。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与周边县(市、区)统筹谋划建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区域统筹的县(市、区)以辖区为单位谋划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科学合理布点,实现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

  要推进垃圾处理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对规划的栾城、井陉、行唐、无极、赞皇等生态产业园以及正定、藁城、元氏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所在地,积极谋划建设集生活垃圾焚烧、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处理、粪便处理等部分或全部功能于一身的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集约式、公园式环卫综合基地。

  科学选择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大幅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在建设焚烧设施的同时,要考虑建设垃圾焚烧残渣、飞灰处理等配套设施。每个县原则上要谋划建设1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规模不低于本地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的5倍。推进垃圾焚烧设施与垃圾卫生填埋场配合使用,卫生填埋场从原生垃圾填埋向焚烧残渣填埋和应急处理发展。

  推动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平原地区的农村,采用“户分类、乡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优先采用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距离市县垃圾处理厂(场)20公里以内的,应采用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集中处理;其他边远山区、分散的农村,确实不具备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条件的,通过村庄自建或与附近农村组团建设处理设施,采取“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的方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

  到2020年,全市共新建扩建处理设施14座。其中焚烧设施10座,日处理能力11050吨,资源化利用项目1座,日处理能力700吨;其他项目3座,日处理能力2200吨。

  (四)资金筹措。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由各县(市、区)政府主导实施,对政府参与的新建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序推进存量项目转型为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模式。完善生活垃圾收费机制、体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收费标准,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使垃圾收费能够覆盖合理处置成本,保障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经费。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资金、金融贷款优惠政策,统筹整合资金,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三、项目推进

  (一)年度实施计划

  1、2018年度实施情况

  元氏县冀粤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体完工,市区新建中转站14座(压缩式转运站6座),购置运输车40辆;县城新建中转站21座(压缩式转运站17座),购置运输车辆62辆;农村建成转运设施36座,购置运输车辆128辆;城乡一体化处理的农村比例达到95%以上。党政机关、大中小学校(院)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稳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范围,同时再选择部分医院、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开展试点工作。稳步扩大小区试点工作,将辖区30%生活小区居民户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2、2019年度实施计划

  9月底前,栾城区中节能(石家庄)垃圾焚烧技改项目、晋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元氏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程项目、井陉县石家庄生活垃圾综合处置工程项目、鹿泉区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示范工程投产运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净增3250吨/日。6月底前,计划2020年完工的8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其中焚烧设施6座,资源化利用设施1座,生物干化设施1座)全部完成前期手续并进场施工。

  市区新建中转站15座(压缩式转运站7座),购置运输车辆214辆;县城新建中转站7座(压缩式转运站5座),购置运输车辆9辆;农村建成转运设施11座,购置运输车辆22辆。城乡一体化处理的农村比例达到96%以上。各县(市、区)政府将所有企事业单位、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机构全部纳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考核范围。各县(市、区)政府总结生活小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将辖区50%生活小区居民户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3、2020年度实施计划

  9月底前,藁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无极县石家庄生物质焚烧发电项目、新乐市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项目、行唐县焚烧发电厂、赵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灵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定县静脉产业园(一期)投产运营。本年度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净增9700吨/日。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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