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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年)

时间:2019-03-19 15:05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

  中国固废网获悉,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2020年,组织实施3个国家畜牧重点县和10个省级畜牧重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完成74个畜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和种养循环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具体内容如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年)》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实施方案(2019—2020年)

  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关系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关系能不能不断改善土壤地力、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为全面落实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签订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合作协议》要求,确保提前1年完成国家“十三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要求,以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消除面源污染、提高土地肥力为目标,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统筹推进74个畜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促进生态农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进度安排和主要目标

  在2018年已组织实施17个畜牧重点县(3个国家重点县、14个省级重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的基础上,2019年、2020年各组织实施13个畜牧重点县和一批非重点县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74个畜牧县整县推进项目建设。

  2019年,组织实施2个国家畜牧重点县、11个省级畜牧重点县和31个非畜牧重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形成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提前1年完成国家“十三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目标。

  2020年,组织实施3个国家畜牧重点县和10个省级畜牧重点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全面完成74个畜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和种养循环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二、重点任务

  (三)推行清洁养殖,促进畜禽粪污源头减量

  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积极引导发展高水平高质量的养殖企业,每年全省建设优质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100家以上。全面推行畜禽养殖按标生产,2019年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按标生产比例达到80%以上,2020年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按标生产。加快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产业化经营,鼓励和支持大型养殖企业布局全产业链,构建育、繁、养、宰、销一体化融合发展新格局。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农村厅

  实施畜禽粪污源头减量工程。全面推行“一禁、二表、三分离”,“一禁”即严禁水冲清粪,推行干清粪;“二表”即安装畜禽饮水水表和清洗栏舍水表;“三分离”即实行生活用水与生产用水分离、雨水与污水分离、饮水与污水分离,从源头上减少畜禽养殖污水产生量。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要于2019年3月底前完成水表安装,建立养殖用水台账,严控养殖用水总量,生猪规模养殖场每头每日粪污产生量不超过10公斤。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场安装减臭设施设备,推广应用臭气控制技术,减少臭气排放,消减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

  严格规范畜禽养殖投入品使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大力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饲料低磷低蛋白日粮配方技术,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畜禽养殖业排放。在优质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展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兽用抗菌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农村厅

  (四)实施项目带动,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全面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74个畜牧县要根据现有基础条件,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项目建设内容,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改造升级、大型沼气工程等项目建设。以县为单位,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库,明确每个项目建设主体、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绩效目标,实行交账销号制度,做到建设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2020年全省74个畜牧县全面完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全面建立养殖与种植紧密对接机制。各畜牧县要按照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对接、就地消纳的要求,认真测算辖区内畜禽养殖场粪污产生量和需要配套的消纳地面积,引导畜禽养殖场与种植(果菜茶、林木花卉等)基地有效对接,促进畜禽粪污就地就近消纳。鼓励采用达标排放模式处理畜禽粪污的养殖场改造为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支持畜禽养殖场将沼液和经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废水输送到消纳地作为肥料还田(林)利用。消纳地要配套建设储液池、配肥(水)池、沼液(肥水)输送管网、沟渠等设施,储液池和配肥(水)池要有足够容量且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防止污染周边水体和土壤。2019年全省液体粪肥还田(林)利用比例达到75%以上,2020年达到85%以上。对周边无消纳地的畜禽养殖场可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实行异地消纳。

编辑: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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