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11 09:29
来源:中国固废网
五、加强监督管理
1、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大件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全过程监管,有效掌握区域大件垃圾流量、流向,做到“有账可查、源头可溯、去向可控”。加强对大件垃圾收集、运输签约单位、拆分处理场所运营管理单位的监管,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促进作业服务规范、有序,满足市场需求。
2、市、区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可以参与大件垃圾全过程管理的监督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将大件垃圾投放、收集、运输、拆分处理、无害处置以及清运收费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通过市民热线或者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六、其他
1、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活动中废弃的体积较大的电器电子产品,除由具备条件的专业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企业有偿回收外,作为大件垃圾排放的,按照大件垃圾的管理要求予以投放和收运,并按照国家有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规定进行处置。
2、本意见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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