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05 09:18
来源:重庆人民政府
(十)提高适应分类的处理能力。加快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加快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分类收集后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按危险废物管理,确保环境安全。根据分类后的其他垃圾产生量及其趋势,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主城区力争2020年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全焚烧;主城区以外区县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规划加快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
按照区域共享原则,加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主城区力争2019年底建成洛碛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优化易腐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主城区以外区县加快餐厨垃圾、厨余垃圾等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解决好易腐垃圾处理问题,严禁利用餐厨垃圾违规饲喂生猪。商务部门要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融合,建立可回收物统计制度,促进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循环利用。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
四、强化工作保障
(十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并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各区县要于2019年8月10日前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制定,细化工作目标,完善配套措施,保障工作力量,持续抓好落实。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要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城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市级各部门、国有企业、有关单位等要落实专门力量,分工负责,组织系统内单位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促派驻到区县的机构服从辖区政府分类工作安排。市级有关部门要统筹其他领域垃圾分类工作,区分种植业废弃物、养殖业废弃物、投入品包装废弃物,推进农业生产垃圾分类工作;在主城区开展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理,提高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十二)强化党建引领。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依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统筹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力量,发动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参与、监督生活垃圾分类,努力形成居民区党组织、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志愿者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十三)强化法治保障。坚持依法治理,严格实施《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加快修订《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完善垃圾管理制度体系。结合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教育、处罚、拒运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约束行为,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法治保障水平。
(十四)强化宣传发动。宣传部门要通过开展文明城区(县城)创建和“文明在行动、重庆更洁净”等活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村社、进家庭、进企业、进景区、进军营。市内媒体要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网络等媒体要在黄金时段或显著版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交通、国资等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在火车站、机场、码头、公交车厢(站台)、轨道交通车厢(站台)等,利用部分广告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物业公司利用部分广告位开展公益宣传。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宣传栏、公示栏等载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十五)强化政策保障。按照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原则,探索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置收费。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引导、激励和补贴机制,提高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多元投入、财政保底的经费保障机制。创新政府、市场、社会合作模式,市环卫集团等专业企业要发挥优势协助各区县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十六)强化督导评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月暗查、季评价,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对区县政府和市级部门实施监督监测、绩效评价。各区县要完善定期调度、评价、通报措施,推动形成齐抓共管、齐头并进的工作格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季度末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编辑:程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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