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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通知

时间:2019-08-23 11:08

来源:广州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为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维修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以下简称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有效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消除环境风险隐患,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印发《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具体详情如下: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印发《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粤环发〔2019〕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商务厅

2019年7月29日

关于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维修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以下简称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有效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机动车维修拆解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手段,促进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过程规范管理,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到2019年底,基本摸清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和利用处置情况,查处一批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或个人,培育一批危险废物管理规范的机动车维修拆解企业,形成一套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立一个部门联动、信息互通、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到2020年底,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得到有效保障,非法转移处置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维修拆解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依法对其产生的各种危险废物承担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一)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理。

1.建立法人(主要经营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机动车维修拆解单位要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流向管理负总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机动车生产企业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强对其售后服务网络(企业、4S店)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售后服务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理处置行为。

2.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机动车维修拆解单位每年3月1日前要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信息平台”,网址:https://app.gdeei.cn/gdgfqy)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以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备工作(详见原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

3.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机动车维修拆解单位要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台账应包括各类危险废物相关原材料、配件等的购置数量,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暂存量、委托处置去向及处置数量,以及危险废物出入库时间、经手人、接收单位信息(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等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在省信息平台上登记月度汇总信息。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要与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相互佐证,并至少保留5年。

4.规范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和设施。危险废物要实行分类收集、分区贮存,严禁随意贮存、堆放、倾倒、抛洒,污染环境。危险废物容器、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做防渗漏处理,并配备泄漏液体收集装置。(具体可参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5.规范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应分类交由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不具资质或资质不符的单位处置。委托运输危险废物或办理运输交接手续时,应详细核实运营单位的资质,并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选择运输工具;发现承运企业、车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时,应立即停止委托运输,并向当地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告。

(二)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1.规范运输资质。运输单位要依法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获得危险货物的运输资质。运输单位应按照承运废物特性,配备相应运输车辆,并对运输车辆实行实时动态跟踪监控。运输车辆要设置规范的车辆标志,安装卫星定位设备,并与交通运输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全程监控运输及交接情况。驾驶员、押运员等从业人员应具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并由运输单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掌握危险废物知识、事故应对技能及相关管理制度。

2.加强交接管理。运输单位应按相应资质承运危险废物种类,并做好运单登记备案工作。运输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规范交接登记和装运过程,严防运输途中跑冒滴漏,不得将危险废物交由不具资质或资质不符的单位处置。处置单位在接收时,要查验核对运单信息,查验转移联单的废物类别、数量等,不得接受非法委托。

(三)规范危险废物经营管理。从事机动车维修拆解行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的单位应具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经营活动。严禁擅自超许可规模、超经营范围或不按规定收集处置危险废物。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接收处置台账,确保处理处置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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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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