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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指导意见》发布

时间:2019-09-06 10:57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9月4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本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布,通知主要对生活垃圾清运中的作业规范执行、车辆更新维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详情如下: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本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2019年09月04日 )

各区绿化市容局,质监中心、废管处:

为全面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经研究,制定了《本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指导意见》,主要对生活垃圾清运中的作业规范执行、车辆更新维护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各区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本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指导意见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9年8月16日

附件

本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推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深化道路保洁和垃圾清运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特制定生活垃圾清运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执行分类清运。一是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制度,全面落实专用车辆对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实施分类收运,明确车辆标识,专车专用,全面杜绝混装混运。二是大力推进“不分类、不收运”,按照《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的操作规程(试行)》(沪分减联办〔2019〕11号)要求,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拒绝收运,并通过“上海分类质量在线”微信平台的应用,达到规定的工作要求。三是全面推进废物箱分类收集和沿街商铺定时定点上门分类收运工作,落实专用清运车辆,对车辆按照分类要求进行物理隔离,并于显著位置张贴分类标识,强化分类清运社会宣传。

2.持续优化作业模式。一是针对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收运后出现的新问题,探索开展“定时定点投放”时间段后的湿垃圾白天、夜间二次清运工作,减少湿垃圾堆放时间过长产生的异味问题。二是大力推广使用湿垃圾“以桶换桶”清运作业模式,做到垃圾不落地、污水不滴漏,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清运作业过程中的好经验、好方法、好模式。三是深入开展调研工作,了解分类清运后的任务量和耗时量,进一步优化干、湿垃圾清运线路和作业时间。四是探索研究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渗滤液临时中途收集与转运方式,如设置渗滤液临时收集储存点、使用污水清运车集中转运、生活垃圾清运车和污水车协同作业等模式,尽量减少渗滤液滴漏对环境的影响。

3.强化作业车辆革新。一是要加快新型生活垃圾清运车辆的更新换代工作,特别是加大对湿垃圾新型清运车辆的更新使用力度。二是对现有湿垃圾清运车开展评估,对于普遍存在严重滴漏的车型,要加快其替代进度。三是强化分类车辆的研发,结合分类收运的实际要求,加强科技攻关,持续改进优化和推进适合“四分类”收运车辆的应用,达到分类运输的要求。

4.加强车辆管理维护。严格落实清运车辆的日常检修维护,确保各项功能正常。对于滴漏严重的湿垃圾清运车辆,增加密封条的更换频次,每班出车前做好例行检查,确保密封条完好。做好车辆箱体内部的清洗保养工作,减少对密封条的损伤;对于防渗漏湿垃圾车的操作,要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范执行,确保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在作业过程中车箱保持密闭,渗滤液存储排放装置安放妥当、使用正常,无渗滤液滴漏和恶臭气体排放的现象。

5.提升车容车貌水平。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清运车辆标识更新和换装工作,确保清运车辆涂装和标识规范统一。车辆单位、大型中转站(码头)、末端处置场所要做到车辆清洗“制度、设备、措施”三落实,形成车辆出场冲洗作业常态。在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出车前做好车辆冲洗作业和车容车貌检查,做到脏车不出门;在垃圾清运的过程中,确保车辆车容良好,杜绝发生垃圾拖挂、散落等现象,对于有条件的垃圾箱房,可在收运作业结束后对清运车辆实施冲洗作业;在生活垃圾中转站、中转码头、末端处置设施卸装后的出场车辆必须实施冲洗作业,确保出场后车辆两侧和尾部整洁,没有污水滴漏、垃圾拖挂、箱体污迹等现象。

6.严格规范作业程序。垃圾清运人员应持证上岗、统一规范着装,清运车辆清扫工具配备齐全,坚持“四定”原则,严格落实“三同时、一手清”制度,防止野蛮操作,避免作业扰民,做到车走地净。与作业服务区域的单位、居委、物业等部门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在垃圾箱房等交付点作业之后,及时冲洗,防止垃圾污水横溢,确保作业有序、环境整洁。

7.加强垃圾箱房管理。要重点整治垃圾箱房及周边环境脏乱、设施损坏未及时修理、垃圾箱房满溢、“六定”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垃圾箱房封闭完好无破损,箱房及周边环境整洁,门前无积水、无沟渠堵塞等现象,箱房房门关闭,垃圾收集容器按规定摆放整齐。积极联合街道,推动垃圾箱房的改造和扩建,加强行业监管,强化作业指导,确保改建、扩建后的垃圾箱房达标、便民、美观。

8.持续加强监督宣传。要拓展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区、街镇和第三方等检查队伍作用,加强生活垃圾清运作业全流程监督检查,并定期测评和通报。加强市民热线投诉处置工作,在认真抓好整改的同时,还要做好相关解释、宣传工作,释疑解惑、分忧解难,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各类社会宣传阵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和“不分类不收运”社会宣传,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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