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21 10:02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四)土壤污染防治6050万元。一是土壤质量考核安排5000万元。根据10个各设区市(宁波除外)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对两项加权平均得分前六位的评为优秀、其余评为良好。对优秀的杭州、舟山、金华、湖州、温州和台州等6个设区市每个安排700万元,共计4200万元;其余4个每个安排200万元,共计800万元。二是支持重点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和实施750万元。对余杭、富阳、建德等22个县(市、区)的50个尾矿库的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和实施,每个支持15万元。三是支持义乌市、安吉县创建省级“无废城市”试点先期探索200万元。用于支持义乌、安吉创建省级“无废城市”创建,分别安排100万元。四是根据生态环境部有关固废信息化监管要求,结合今年全省固废专项审计整改,支持萧山对全省固体废物信息系统进行功能提升改造项目100万元。
三、监管能力建设因素12959.4万元
(一)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和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及监测监控能力建设6438万元。一是对列入年度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企业,企业端运行维护费用按照每套标准配置的废水自动监控系统4万元/年、加装氨氮或总磷的每套7万元/年、废气自动监控系统每套6万元/年,并结合各地运行质量系数和转移支付系数进行测算;委托烟气计量检定费用按照每套废气自动监控系统0.33万元/年进行测算,共安排5378万元。二是对省级运维的10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和2个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省控背景点),按每个水站10万元、空气站15万元进行测算,共安排1060万元。
(二)支持各地生态环保监管能力建设5021万元。为进一步加强厅市合作,支持地方监管能力建设,安排湖州400万元,衢州、丽水各500万元。温州洞头海岛陆海污染综合防治安排300万元;湖州南浔区监管能力建设安排300万元;嘉兴南湖区监管能力建设安排300万元;天台监管能力建设安排300万元;玉环智慧环保建设安排250万元;舟山海洋站监测船等能力建设安排780万元;丽水莲都区生态网络建设安排290万元;龙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安排100万元;云和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试点100万元;对受台风“利奇马”影响较重的临海补助400万元,玉环、椒江、天台、仙居各补助100万元;遂昌洪灾补助100万元。
(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核应急经费600万元。安排桐庐神仙洞废物库处置经费280万元,安排核应急经费海盐140万、三门100万、宁海40万、苍南40万。
(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研究900万元。对湖州、嘉兴、舟山3个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研究城市每个安排300万元。
四、绩效因素5840万元
(一)督查激励资金2000万元。
根据省政府关于2018年督查激励结果,对2018年落实省政府重大政策真抓实干、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成效明显的杭州、宁波、衢州每个奖励1000万元(宁波除外)。
(二)环境空气质量奖励3020万元。
根据2018年10个设区市(宁波除外)环境空气质量考核评分结果,对考核优秀的温州、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6个设区市每个奖励100万元,其余4个良好的每个奖励80万元,共计920万元;对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35个县级城市每个奖励60万元,共计2100万元。
(三)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奖励820万元。
对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临安区奖励100万元,良好的泰顺、安吉、长兴、磐安、开化、龙泉、庆元、遂昌、景宁每个奖励80万元。
五、地区财力因素3000万元
根据省财政厅换挡激励奖补机制规定,以各市、县(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经济动员能力、财力状况等因素为依据分围二类六档,根据各地地区财力系数加权计算。
此次按照不少于专项资金总额(118750.30万元)70%的要求,提前下达83125.29万元。
附件:2020年度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提前下达部分)分配情况.xlsx
原标题:2020年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测算说明(提前下达部分)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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