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27 14:49
来源: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以及《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深圳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确保我市如期实现污染防治目标,现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作出如下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先行示范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按照最高标准、最严制度、最硬执法、最大举措、最佳环境的要求,持之以恒抓紧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先行示范。到2020年,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污染防治攻坚任务,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质量状况走在全国前列。
水环境污染防治方面,2019年底前,全面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坚决完成国家、省水污染防治考核目标和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基本消除劣V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高标准稳定达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比2015年分别减排24.8%和2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方面,2019年PM2.5年均浓度稳定在26微克/立方米水平;2020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25微克/立方米,达到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比2015年分别减排16%和2%。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方面,2020年底前,全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固体污染物防治方面,2019年底前,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8000吨/日;2020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超过1500万吨/年。
二、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压实责任
坚持党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牢、压实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负责、公众参与,密切配合、协同发力的攻坚机制,着力解决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
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应切实加强污染防治的组织实施,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
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承担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本单位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坚持统筹协调,落实重点措施
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重,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城市空间规划,严守生态红线。以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探索实施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制度,构建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方法体系。
强化优良水体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按期完成保护区内违法问题清理整治和退果还林工作。建立健全保护区全面严控和日常巡查长效机制,保护区流域范围内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消除面源污染,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强化河流源头生态保护,全面提升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率。
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全面排查黑臭水体情况,建立台账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融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采取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生态修复的整治策略,综合施策,构筑水城相融的水体环境综合整治体系,逐步消除劣V类水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长制久清。
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健全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机制。实施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显著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水质净化厂主要出水指标基本达到V类水以上。推行专业排水管理进小区,加强管网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构建完善多源互补的供水系统、集散结合的污水系统、韧性安全的雨水系统和智慧高效的管理系统。
加强海洋污染综合防治。全面排查整治劣V类入海河流及排污口,提升近岸海域水质净化厂排放标准。坚持海陆统筹,以海定陆,实施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建立陆海立体联动监测体系,实现重点入海排污口智能化监控。加强对海洋航运、港口码头、填海工程等海上活动的排污监管。开展海上溢油和海漂垃圾清理行动,强化海水养殖污染管控。加强海洋生态修复、暗渠复明,推进重点湾区清淤、受污染底质及受损岸带的整治修复,建设生态海堤,串联滨海观光休闲慢行道。
推动水污染治理机制创新。加强与香港、东莞、惠州等地在跨界河湾水污染治理等方面合作,强化区域生态环境联防共治。流域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做到同治理目标、同治理进度、同治理效果。创新流域管理模式,推动成立流域管理机构,加强对各流域“厂、网、河、站、池、泥”等要素的统一管理、调度和考核,实现全流域、一体化、全要素治理。推动河道市场化、科技化管理,提升河道的专业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统筹组织领导本责任区域内河湖库塘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民间河长制,形成护河治水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局面。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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