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广西生活垃圾发电中长期规划 (2020-2030年)征求意见稿发布!

时间:2020-02-19 09:41

来源:广西发改委

(二)严格依法开展项目选址

按照规划近期和远期的项目布局,依法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工作。纳入规划近期实施的新增项目,应尽快完成项目选址,明确四至边界。纳入规划远期实施的项目,应至少提前 3 年完成项目选址工作。项目选址应严格落实选址区域的规划控制要求,符合与“三区三线”配套的综合空间管控措施,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并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要求,设定防护距离,明确四至边界,合理安排周边项目建设时序,不得因周边项目建设影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落地。鼓励利用既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鼓励采取产业园区选址建设模式,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等不同类型垃圾处理,形成一体化项目群。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纳入规划的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项目管理系统规划库。有关部门应依据投资管理相关规定,加快组织项目审批或核准等前期手续。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优化审批流程,实现项目网上申报、并联审批,并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度。项目应严格按照相关建设、技术和环保标准建设,配备完善的污染物排放处理及监控设施,与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各电网企业应积极配合本规划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接入工作,确保项目建成后及时并网。

(四)定期开展规划评估考核和调整

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各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根据评估考核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选址或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出规划,将已完成选址的新布局项目列入规划。列入近期规划实施的项目,须充分论证确保科学慎重决策,在确定项目选址后,原则上不应再调整变更。根据规划调整情况,及时更新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管理系统规划库。

六、规划项目布局

综合考虑生活垃圾产生量、服务区域、垃圾转运能力、运输距离等因素,规划近期(2020-2025年),全区拟续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8个,推动已核准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开工7个,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布局13个;新增生活垃圾气化发电项目布局10个,共计新增生活垃圾发电日处理能力2.35万吨,新增装机容量60.8万千瓦。

规划远期(2026-2030年),全区拟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布局9个,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3个,新增生活垃圾气化发电项目布局8个,共计新增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1.87万吨,新增装机容量42.3万千瓦。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发电规划,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责任规划项目的落地实施。各设区市要根据本规划确定的建设任务,建立有利于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建设的工作机制,细化要求,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项目开工建设条件,制定和完善生活垃圾发电项目规划选址信息公开、土地划拨和收储制度、利益补偿机制等。自治区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与各设区市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规划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及各设区市要对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给予政策支持。对于列入规划的项目,积极争取纳入PPP项目推介中央预算内投资,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县域垃圾气化发电项目;做好规划项目与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项目管理系统规划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列入规划的项目。本规划之外布局建设的项目,所需补贴资金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负责解决。做好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服务和环境准入条件审查工作。制定落实垃圾处理费用的保障措施,将农村及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强生活垃圾发电处理设施运行的经费保障。加大生活垃圾发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的市场融资力度,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垃圾发电项目,实行社会化、市场化和企业化的运作模式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充分利用特许经营权等手段,保证所建项目长期稳定地发挥作用,防止垃圾处置低水平和无序竞争。对垃圾发电项目经营者给予减免税收、给予特殊补贴等,激励和推动垃圾发电产业的发展。

(三)加强场址保护

规划项目用地应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并做好与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做好场址保护,项目选址确定后,严禁擅自占用或者随意改变用途,并严格控制项目用地周边的开发建设活动。加强行业指导,优先审查项目选址,加快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统筹做好用地保障。

(四)加强监督管理

规范生活垃圾发电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严格审批流程。在切实保障公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坚持依法推进,坚决避免规划随意调整。定期开展全区生活垃圾发电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选址或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出规划。对设备老化、排放不达标、技术水平落后的生活垃圾发电设施应立即进行更新改造,尽快达到标准规范要求。严格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对已建成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

(五)加强宣传科普

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信息和问题,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纸、大型户外广告、网络、手机APP等传统和新媒体手段,搭建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沟通渠道,鼓励和引导学校、科研院所以及环保组织、行业协会、志愿者等持续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各项政策措施和成效的宣传活动,制作科普宣传作品,及时全面客观报道有关信息,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有利于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发展的舆论氛围。

八、投资估算

初步估算,规划近期全区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建设投资总计约134.5亿元,规划远期全区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建设投资总计约91.7亿元,共计新增投资226.2亿元。

编辑:陈伟浩

0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全部评论

  • E20网友 2020-02-19 16:39

    广西这篇文章中规划远期垃圾气化发电项目应该新增处理能力是1200t/d,而不是1050t/d,汇总错误。总的远期规划是18800t/d,请小编注意。谢谢!海螺环保

    0 回复0
网友评论 1人参与 | 1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010-88480317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