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6 10:41
来源:陕西省工信厅
为提高评价质量,同一法人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与其相关联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本批次绿色制造体系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总计不得超过15项。同时,为提升第三方机构的自律意识,便于广大企业和园区择优选择,鼓励第三方机构通过公开渠道进行自我声明并展示相关证明材料,鼓励入选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承担国家重点诊断服务任务的节能诊断机构参与相关评价工作。
联系人:魏海潮 朱营
电 话:029-63915577 63915585
传 真:029-63915581
地 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省工信厅节能综合利用处
附件: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24日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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