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1 16:50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工)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近日向中国化工进行了反馈。
督察认为,近年来,中国化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绿色发展为目标,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取得一定进展。
中国化工积极推动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努力加强生态环境管理。2017年以来,累计投资30余亿元,实施环保治理项目900余项。引进海外企业凯诺斯健康安全环保(HSE)体系经验,基本形成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和下属企业三级环境管理体系。深刻汲取张家口盛华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排查,预防和降低环境风险。努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淘汰一批环境污染严重、技术落后、资源利用率低的生产装置。依托所属海外企业引进环保新技术,在优化产品结构的同时,促进污染治理水平提升,并为化工行业发展提供借鉴,发挥示范作用。大力开发环保技术和产品,形成一批具有良好环境效益和应用前景的环保优势技术。
中国化工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成立由集团公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督察,认真落实整改。截至2019年12月,督察组转办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共计约谈7人,问责15人。
督察指出,近年来中国化工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还不够坚决,所属部分企业在履行环境治理主体责任、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中国化工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融入企业经营发展之中。集团公司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缺乏清醒认识,对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未及时组织专题研究学习,所属部分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违法违规情况还较为突出。中国化工油气股份有限公司纵容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等5家下属企业大肆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柴油,仅2018年就对外销售80余万吨,硫份最高超标985倍。四川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蓝星星火有机硅有限公司等生产企业污水长期超标排放,直接进入长江支流。
近年来,中国化工重规模扩张、轻发展质量问题也比较突出。截至2018年底,集团公司2004年成立以来陆续并购的69家地方国有企业中有47家已破产、注销、停产或成为僵尸企业,或进行产权转让,遗留大量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自贡张家坝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维公司、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停产后固废危废长期未清理到位。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中国化工集团下属企业现场核查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督察发现,中国化工部分下属企业环境守法意识淡薄,2013年以来有65家生产经营企业因环境违法问题被行政处罚,其中,济南裕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蓝星石油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等企业因为环境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地方行政处罚40次、30次和14次。一些企业甚至屡屡冲破法律底线、漠视地方监管,如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因为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先后被行政处罚9次,累计处罚金额达219万元,但该企业拒不缴纳罚款,并试图向第三方环保工程公司转嫁行政处罚责任。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2018年6月抗拒生态环境部组织的蓝天保卫战现场检查,在检查人员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后,仍然拒绝接受检查。
二是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集团总部仅有1人专职负责环境管理工作,蓝星、农化、橡胶、昊华、新材料等所属二级公司的安全环保部于2018年12月才成立。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青岛安邦石化有限公司的三套常减压装置均未按照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关停淘汰;洛阳骏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开工建设的年产30万吨合成氨项目仍采用限制类“间歇气化合成氨技术”。
2013年以来,下属企业因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被处罚高达287次,但集团公司对这些情况普遍不了解、不掌握,仅对上报的36次处罚案件进行考核扣分,对于层层瞒报漏报行为未组织纠正和查处。2018年12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公开通报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柴油、编造虚假材料对抗督察等问题,中国化工没有组织调查核实,直至此次督察进驻后才临时开展调查问责。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中国化工集团下属企业现场核查厂界监测情况
中国化工部分企业的环境管理尚处于空白状态。如安道麦股份有限公司荆州生产基地2013年以来外排废水超标34次,其中总磷最高超标297倍,厂界臭气超标3次。2019年1月,该企业为掩盖将部分污水混入雨水偷排环境的违法事实,连续3次拖延、阻挠地方环境执法检查,造成不良影响。此次督察期间该企业异味扰民问题依然突出,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三是整改落实工作不力。在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公开反馈意见中,涉及中国化工所属企业6家。中国化工一直没有组织推动整改工作,导致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问题多见。黑龙江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及时清理5.9万吨电石渣并将土地恢复原貌,而是采取“污染搬家”方式将电石渣转移至厂区内堆存,且无任何防渗措施。
2018年对山东省督察“回头看”指出济南裕兴化工有限公司违法堆存、倾倒红石膏问题后,该公司2019年7月将厂区堆存的60余万吨红石膏进行清理,但督察组随机抽查8家处置企业,7家没有规范储存场地,1家合同企业尚不具备处置能力,污染治理沦为污染转移。广西蓝星大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旧堆场仍堆存红石膏约370万吨,远超设计库容且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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