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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全面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

时间:2020-07-02 13:59

来源: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

日前,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乐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全面推动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

《方案》提出,将率先在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和金口河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余县(市)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公共机构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到2020年底,市中区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00吨/日以上;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井研县、夹江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全部焚烧处理。2022年前,增加犍为县、沐川县在内的9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具体内容如下:

乐山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的《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川办函〔2019〕69号)和《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和全省区域中心城市目标,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我市生态文明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市级各部门是主管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主体,负责行业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强化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坚持示范先行,循序渐进。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达标验收挂牌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家庭、示范院落、示范社区(村)、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县(市、区)等创建工作。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业综合体等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水平整体提升。

3.坚持源头减量,协同推进。注重生活垃圾源头管控,减少消费品过度包装,促进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逐步限制超市、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4.坚持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配套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形成属地主动作为、部门协调配合、各方合力推动、有法可依可循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在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和金口河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余县(市)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市公共机构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到2020年底,市中区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00吨/日以上;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峨眉山市、井研县、夹江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全部焚烧处理。2022年前增加犍为县、沐川县在内的9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二)年度目标。

到2020年底,市本级和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金口河区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市中区绿心街道、乐山大佛景区、峨眉山景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其余强制分类城市启动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到2022年底,不断巩固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成果,市中区所有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余强制分类城市至少有一个街道(乡镇)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到2025年,乐山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县级城市、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三、推动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

(一)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处理分类公益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搭建公众参与平台,畅通参与渠道,使群众意见更好地转化为政府决策,形成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新风尚。

(二)深入抓好学校教育。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切入点,重点在中小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好氛围。

(三)广泛开展青少年志愿活动。鼓励和引导青少年深入基层、社区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志愿活动,培养一批垃圾分类志愿者、宣讲员,主动践行低碳、环保、公益的绿色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其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四)深入实施家庭主题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五)公共机构先行先试。在全市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和引导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公共机构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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