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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20解读|吉林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发电将首次参与市场化交易

时间:2021-03-04 09:05

来源:中国能源报、中国固废网

  吉林省能源局日前印发《吉林省2021年度非市场化电量分配方案》。根据《分配方案》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优先发电、全额上网,其中非市场化电量按“保量保价”原则收购,超出部分按“保量竞价”原则参与外送或省内市场交易。E20研究院认为,按照吉林省此次政策,将推动电力行业尤其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进入全面市场化阶段。

  吉林省能源局日前印发《吉林省2021年度非市场化电量分配方案》。根据《分配方案》要求,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优先发电、全额上网,其中非市场化电量按“保量保价”原则收购,超出部分按“保量竞价”原则参与外送或省内市场交易。

  与往年不同,根据《分配方案》,2021年,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发电机组不再实行全额保障性收购,在规定的非市场化电量外,超额电量将首次参与市场交易。

  生物质能发电首次“入市”

  参照《分配方案》,2021年,农林生物质发电和垃圾发电机组,并网容量94.95万千瓦,发电量47.475亿千瓦时。以此测算,生物质和垃圾发电项目给定的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为5000小时,超出部分进行市场化交易。

  E20研究院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5)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应当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此次吉林省的分配方案中也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优先发电、全额上网”,仅是将上网电量分为“非市场化”和“市场化”两部分,其中非市场化部分按照保量保价原则收购,即为保障性收购;而市场化部分则是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今年早些时间,《吉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通知》(《通知》)发布,为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做好准备。而后,吉林电力交易中心还公布了62家电力用户通过市场注册审核的情况,其中绝大多数为钢铁、轨道交通等大工业用户。有数据显示,2018年吉林省大工业用电电度电价在0.57元左右,但市场化交易价格仅能达到0.31元。按照《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每吨垃圾发电280千瓦时以内的部分执行0.65元/千瓦时上网标杆电价,超出280千瓦时的部分执行当地燃煤标杆电价,吉林省的燃煤标杆电价为0.3731元。若按照“市场化”价格来看,可以说落差巨大。但《通知》中提出,“交易价格为售电方上网电价,可再生能源补贴、垃圾补贴电价等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由此可以判断,对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而言,非市场化保障性收购的部分至少要超过每吨280千瓦时,以首先保证0.65元标杆电价得以执行。而后超出的部分参与市场化竞争。

  由于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政策有所调整,根据《<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垃圾焚烧发电等生物质发电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超过部分不再按照0.65元标杆电价执行。按照吉林省此次政策,将推动电力行业尤其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进入全面市场化阶段。若以文章中测算的5000小时的年均保障性收购计,82500小时的合理利用小时数将用时16.5年,超过了426号文中规定的15年补贴上限,因此可能导致焚烧发电企业无法足额获得82500小时国家发电补贴。

  据记者了解,吉林省此次规定生物质和垃圾发电机组的部分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在国内各省份中尚属首例。

  吉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吉林省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的通知》显示,吉林电力交易中心将于2021年2月23日至3月1日组织开展吉林省生物质和垃圾焚烧电厂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按照该《通知》,交易将采取先双边协商后挂牌的交易方式。双边协商交易由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申报电量、电价,发电企业确认;挂牌交易由电力用户及售电公司申报需求电量的数量和挂牌价格,发电企业申报摘牌电量。同时,《通知》强调,交易价格为售电方上网电价,可再生能源补贴、垃圾补贴电价等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吉林省‘窝电’情况比较严重,有优先消纳权的电量太多,根本消纳不完。”有知情人透露,吉林省除光伏扶贫、户用光伏等必须全部“保量保价”的项目类型外,还有大量热电联产机组享有优先发电权。“一些热电联产机组涉及到供暖季保供问题,即便是燃煤机组,也必须优先发电。省内压力太大,所以今年才给生物质和垃圾发电也划定了保障性收购小时数。”根据近年来吉林省农林生物质和垃圾发电机组的运行情况,该知情人测算,以装机容量3万千瓦的机组为例,按照目前要求参与市场化交易,年收益将减少30-40万元。

  上述知情人还透露,不仅是吉林,目前,某煤炭大省也在酝酿类似政策,对生物质和垃圾发电实行一定电量的市场化交易。

  风电高比例参与市场化交易

  与生物质和垃圾发电首度“入市”不同,吉林省风电项目已多次参与市场化交易,并且交易电量呈现逐步增长的趋势。

  按照《分配方案》,2021年吉林省风电并网容量573.35万千瓦,发电量69.45亿千瓦时。以此测算,吉林省风电非市场化利用小时数仅为1211小时。具体到不同项目,保障性收购小时数不尽相同。例如龙源通榆特许权风场一期项目,并网容量10.03万千瓦,发电量1.404亿千瓦时,折合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约1400小时;华能四平风场一期(扩建)项目,并网容量4.75万千瓦,发电量1.045亿千瓦时,折合保障性收购小时数约2200小时;中广核大岗子风场一期项目,并网容量4.95万千瓦,发电量0.52亿千瓦时,折合保障性收购小时数1050小时。

  “去年我们风场保障性收购小时数执行的是1100小时,前年是1200小时。今年,目前我们接到的通知是1050小时。超出部分全部进行市场化交易。”吉林省某风电企业相关负责人余某告诉记者,2020年,吉林省风电项目的利用小时数约为2200小时左右,“交易电量和保障性收购电量基本上各占一半,这几年情况基本都差不多。”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9年吉林省风电利用小时数为2216小时。以1200小时保障性收购估算,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约为46%。

  利用小时数已大幅提升

  根据2016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林省风电的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为1800小时。但据余某透露,吉林省基本没有执行过1800小时保量保价的政策。“吉林省的情况摆在这,根本做不到,很多电量必须参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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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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