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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施源头限额排放 健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条

时间:2021-03-30 10:00

来源:生态环境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要求,生态环境部组织各省(区、市)推荐“无废城市”候选城市,并会同相关部门筛选确定了“11+5”试点城市和地区。我们现在就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如何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促进城市绿色发展转型,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等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探索工作模式。

基本情况

深圳是经济、产业、人口大市,同时也是空间、资源小市,在40年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持续的高强度城市开发建设产生大量建筑废弃物,约占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的90%。仅在2020年,全市建筑废弃物的产生量约1.42亿吨,日均产生量约39万吨,其中,受纳场填埋约117万吨(0.8%),围填海约1073万吨(7.5%),综合利用约1917万吨(13.5%),市内工程回填约798万吨(5.6%),临时消纳点约258万吨(1.8%),通过海路运往中山、珠海、南沙等地平衡处置约7087万吨(49.9%),通过陆路运往惠州、东莞平衡处置约2964万吨(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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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处理处置方式

深圳长期以来土地资源紧缺、邻避问题突出,建筑废弃物处置设施规划建设落地难、建成投产难,本地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异地处置依赖性强。为破解建筑废弃物处置困局,深圳市通过完善政策法规、健全相关技术标准来推动源头减量;同时,通过开展建筑相关企业综合利用项目,发展配套相关设施建设,重视全过程管理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推动建筑废弃物处置工作,形成了以限额排放为基础的建筑废弃物全链条综合利用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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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经验模式

主要做法

(一)完善政策法规,健全标准体系

一是加快完善法规规章。深圳市政府颁布《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0号),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了建筑废弃物排放、运输、利用及激励等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了建筑废弃物处置全过程监管,推进建筑废弃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同时配套编制《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综合利用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办法》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完善建筑废弃物在受纳处置、综合利用企业监管、综合利用产品认定等管理工作的缺失部分,构建建筑废弃物管理“1+N”政策体系。

二是健全标准规范体系。为建立建筑废弃物在工程技术、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制定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标准规范框架体系,梳理了138项相关标准及规范,发现待制定37项,并根据当前实际制定出台《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应用工程技术规程》《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等7项地方技术标准规范。

三是加大基础研究力度。为推进全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和技术水平提升,完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产生量统计与估算方法研究》《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适用部位及比例研究》《深圳市工程弃土综合利用环保烧结与受纳场填埋处置的环境污染特性对比研究》《施工废弃物和装修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研究》等8项基础研究工作,为建筑废弃物管理工作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制定、产品推广应用等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整体规划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印发实施《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规划建设实施方案》(深建废管〔2020〕1号),根据深圳市2019-2035年的建筑废弃物产生量及时间空间分布,科学布局综合利用设施,构建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明确了企业供地类和政府划拨类综合利用设施的用地方式、用地性质、用地规模,并配套施工和装修废弃物管理制度、跨区处置经济补偿制度、排放费征收制度等相关政策。

(二)绿色设计源头减量,绿色理念高质量发展

一是规划设计源头减量。通过印发《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标准》《建设工程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技术标准》,在国内首次明确各类建设工程的建筑废弃物排放限额、减排与综合利用设计和验收要求,推进建筑在拆除的同时考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要求规划、水务、城管部门按照《关于加强竖向规划设计管理减少余泥渣土排放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共组织完成29个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标高审查,控制地下空间开挖,减少工程弃土源头排放。同时,为加强建设工程竖向规划设计管理,市规划部门修订了《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鼓励采用半地下停车场、首层停车场,有效减少地下室开挖的土方量。

二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在装配式建筑方面,全力落实《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0)》《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推动装配式建造方式从公共住房向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广覆盖。在BIM技术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指导施工,推动BIM技术发展,减少现场签证及工程变更,避免返工带来的建筑废弃物产生和排放。在绿色建筑方面,印发《2020年深圳市勘察设计、节能绿建、装配式建筑和科技标准工作要点》(深建设〔2020〕6号),指导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绿色建筑过程监管,高质量发展绿色建筑。

三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宣传动员,将全市工程建设全面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要求通知到各建设项目和相关单位,目前建设工程已100%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广使用铝合金模板,节约建筑材料(周转材料)。组织建筑业协会研究制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选标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2020年以来,共新增53个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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