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正文

发改委:关于请报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1-06-24 09:54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请报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详情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报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有关情况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1〕4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企业:

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科学评估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和项目现状,有力有序组织后续重大工程,现请你单位提供本地区(本企业)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本次报送项目范围包括已经投入运营项目、在建项目和拟于“十四五”期间开工建设的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实施主体、建成时间等。

2.项目所属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火电、化工、油气开采、水泥、钢铁等行业,单个项目涉及多个行业的,请逐一说明。

3.技术路线。包括项目总体工艺技术路线、核心技术简介、运行技术参数情况等。

4.捕集利用封存能力。包括项目捕集、利用和封存二氧化碳能力,以及项目脱碳效率、固碳产品封存时限和条件等,已投入运行的项目请一并报送实际运行数据。

5. 经济性分析。包括项目的成本、营收、利润现状,以及项目投资资产负债情况、项目投资回收期等。

(二)综合影响分析。

1.能源资源利用。包括项目能源消费量、资源消耗量、单位工业生产增加值能耗等。

2.生态环境影响。包括项目对水、土壤、大气、生物及其他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3.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包括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在全面摸排本地区(本企业)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点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分项目填写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刻制光盘)各2套报送我委(环资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 亮 010-68505680

王 浩 010-68505625

附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基本情况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21年6月17日

附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基本情况表

102.png


编辑:李丹

  • 微信
  • QQ
  • 腾讯微博
  •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人参与 | 条评论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

010-88480329

[email protected]

Copyright © 2000-2020 https://www.solidwast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固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