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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3亿辽宁省康平县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建设项目资格预审

时间:2021-10-27 15:57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赵凡

近日,中国固废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辽宁省康平县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项目预算金额为30693万元。

辽宁省康平县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项目选址地位于康平县垃圾综合处理厂南侧地块,在康平县城区东偏北 2km,203 国道南侧 1km,彰恒线北侧2km。该区域周边市政设施完善,区位条件良好,厂区总占地面积为 58 亩。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建设用地供应方式为出让方式,采用招拍挂形式取得。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垃圾资源化处理车间、机械炉排炉焚烧、发电设施、变电站及上网设施、除臭设施、渗滤液蒸发冷凝装置、烟气净化装置、在线监测系统、公示屏、数据联网装置、安全消防设施及其他全部工艺设施、办公及公用设施、环保教育展厅、道路及绿化。

该项目采用的是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建设规模为1x500t/d垃圾机械式炉排焚烧炉+1x10MW抽凝式汽轮机+12MW发电机;余热锅炉的出口蒸汽压力采用中温中压参数(4.0MPa、400℃);烟气净化系统推荐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粉喷射(恶劣工况使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的组合方案;渗滤液采用“预处理+UASB高效厌氧反应器+A/O好氧系统+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膜系统+RO反渗透系统”处理工艺;飞灰处理建议采用水泥作为稳定化基材、配以螯合剂与水泥混合的稳定化工艺处理飞灰,处理后的产物送转运至填埋场卫生填埋。

本项目可研审批总投资 28852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4535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2001 万元,预备费 2123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93 万元。

由于审批总投资是按政府投资项目审核的,总投资中未包含土地出让费用和建设期利息。在财务测算时,对审批的项目总投资进行了调整,增加土地出让金 754 万元、建设期的利息 1087 万元,财务测算总投资 30693 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24535 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 2755 万元(含土地出让金 754 万元);预备费 2123 万元;建设期利息 1087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193万元。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28年。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100%持股。

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签订契约,社会资本设计和建设符合政府标准和绩效要求的设施。社会资本成立项目公司,设施一旦建成后,项目公司拥有所有权,项目公司负责设施的运营和管理,康平县生活垃圾的处理、上网发电,经营期满移交政府。社会资本通过签订契约,在项目合作运营期享有特许经营权;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在运营期获得垃圾处理费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和上网售电收入,以此收回投资并取得收益。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具体为康平县政府授权康平县卧龙湖生态保护和行政执法中心为实施机构,康平县卧龙湖生态保护和行政执法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具备相应建设资质、运营经验和财务实力的社会资本,并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 PPP 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成立后,承继康平县卧龙湖生态保护与行政执法中心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的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建设符合政府标准和绩效要求的设施。在本项目中,政府通过授予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权,在界定康平生活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基础上,由政府抓改革原则和方案制定、抓绩效考核和监管;在特许经营期间,实现管办分开;改变决策机制,实现所有权、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管权“四权分立”;改变运行机制,实现政事分开;改变监管机制,政府通过授予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成立项目公司承担项目优化设计、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由中标社会资本对项目进行生活垃圾处理发电运营管理,项目的主要收入来源为使用者付费(上网售电收入)和政府运营补贴收入。

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资产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社会资本方通过项目公司清算退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允许超过3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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