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2-23 09:46
来源:国家发改委
科学分析发展形势,强化顶层设计,聚焦创新目标,优化资源配置,从学科布局、建设水平、运行管理、创新能力等方面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科研示范基地等科研平台建设,服务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
(一)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平台
推动建设国土生态保护修复技术创新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对重大工程支撑作用;完善森林、草原、河湖、湿地、荒漠、海洋等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重点实验室的布局,促进国土绿化、重点河流湖泊保护修复、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流域综合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保护治理、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海洋生态保护监管、人工影响天气生态保障、气候变化与生态保护修复、生态气象能力监测等方面科研能力建设。建设若干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二)科研示范基地
布设体现学科需求、区位特色,突出综合性、典型性和战略性,覆盖森林、草原、河湖、湿地、荒漠和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的长期科研示范基地。在防护林体系构建、草原生态修复、河湖保护治理修复、湿地保护恢复和科学利用、地下水超采治理、水土流失、荒漠化、石漠化治理、珍稀濒危动植物扩繁和迁地保护、盐碱地治理、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领域建立工程中心,集成和创新现有技术,组装和推广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开展湿地研究、河湖生物完整性研究、野生动物疫病检测和预警技术、草原研究、林草植物新品种测试、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等专项科研平台建设。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建立人工影响天气生态保障示范基地,依托现有国家气候观象台新建生态与气候科研示范基地。分类开展冬季增雪补冰、夏季暖云增雨和突发应急服务等人工影响天气研究试验,加快重点突破关键技术、建立精准作业指标与概念模型,形成业务适用的成套技术。
二、生态保护和修复关键技术攻关
加强相关行业生态保护和修复领域科技创新,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基础研究、技术攻关、装备研制、标准规范建设。对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探索实行揭榜挂帅制,吸引顶尖专家团队参与科技创新。
(一)基础研究和技术攻关
1.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基础理论研究。推进重要生态系统结构功能、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研究,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模式、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技术规范、生态调查监测评价预警和生态系统模拟、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和风险评估、不同尺度与层级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价、气候变化对我国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等方面研究。
2.国土绿化及林草保护修复关键技术研究。积极开展森林生态保护与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困难立地造林、城市森林服务功能优化提升、退化草原修复、退化湿地修复、乡土珍稀树种草种扩繁、自然保护地功能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境恢复等关键技术研究。
3.水土保持、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研究。积极推进水土保持率、黄河流域水土流失与水沙变化、黄土高原植被适宜性分析评价、长江经济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技术体系、“流路-陆地-近海”三位一体的生态调度技术、沙化土地治理与植被恢复技术体系、岩溶关键带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过程与石漠化演变机制、石漠化治理技术体系等重大问题和关键技术研究。
4.河湖生态保护修复研究。统筹开展典型河湖、重要鱼类栖息地保护和修复、地下水超采区修复、水平衡与生态系统、水工程生态效应研究,推进流域水安全、地下水系统治理保护技术、小流域综合治理技术创新等领域研究,重点突破湖库生态系统失衡与水华暴发机理、开放水域水生植被恢复等技术难点。
5.基于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研究。持续推进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盐沼湿地和砂质岸线等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技术,以及生态系统减灾功能和效益研究,开展重大海洋生态修复工程效果评价与监管技术研究。
6.生态保护和修复气候可行性关键技术研究。推进国土绿化精细化气候区划研究,开展不同气候区适宜的林草种类、生态质量提升气候可行性、河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气候可行性、生态灾害综合治理气候可行性、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以及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气候效应等方面研究。
7.防灾减灾重点技术与产品研究。围绕森林草原防火、雷击火监测、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外来入侵物种防控、野生动物致害防控、沙尘暴灾害监测预警等实用技术研究,着力破解关键核心技术难题。
8.生态保护信息化应用技术研究。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地面核查技术示范,建立自动识别的影像特征标志库。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人类活动的强度和规模研究,完善和建立生态风险预警技术体系。加强林草大数据智能采集与融合技术、水土保持监测关键技术与方法、水土保持图斑智能解译技术、地下水超采治理智慧管控模型等相关领域信息化应用技术研究。
9.重要装备研发。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装备研制,着力补齐核心软件、高端设备等突出短板,提高生态保护修复装备的机械化、智能化、一体化水平,降低装备成本,提升装备保障能力。
(二)标准规范建设
1.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技术标准制修订。以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为导向,完善相关领域标准体系,重点建立生态保护和修复成效评估指标体系和技术规范,制定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工作指南、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监督评估技术指南以及生态破坏事件分级标准。
2.完善林草生态保护和修复标准体系。制定和完善林草资源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湿地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管理监测等相关技术规程或标准,建立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标准体系。完善沙尘暴监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防沙治沙、国家沙漠(石漠)公园建设、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与评价等技术规范或标准。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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