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5 10:55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名录(2021版)》,以为进一步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规范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管理,共7大类20种废物被列入目录。详情如下:
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名录(2021版)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本名录适用于深圳市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第三条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且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工业固体废物。
(二)行业来源,是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行业。
(三)废物类别,主要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中分类的类别,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的分类。
(四)废物代码,是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唯一代码,小类代码由三段代码组成,包括来源行业代码、顺序代码、类别代码。
第四条 本名录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具体转移联单管理要求另行制定。
第五条 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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