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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发布

时间:2022-01-11 09:11

来源:苏州市政府办公室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科研载体、企业等多重主体建立科研联盟,在科研初始创新、技术成果转化等环节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长三角环保产业联盟作用,强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各类科研课题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及企业孵化,促进生态技术产业化和产业发展生态化。

健全科研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的引进和建设,依托国家、省、市的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科研载体建设,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型科研团队、中青年科学、技术和管理专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课题立项、科研成果激励等机制,有效激发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专栏9现代化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1.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完善工程。推进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建设,建设VOCs、NMHC自动监测站,新增国、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站,完善声环境功能区与敏感区的噪声自动站点建设。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测网络项目建设,推进各类规模以上排污口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2.监测监控标准化建设工程。统筹优化环境资源,加强苏州市环境监测站(市环境监控中心)和各县级市(区)环境监测站建设,推进实验室改造,配置各类现场监测仪器装备、实验室分析设备、应急监测装备以及核与辐射监测仪器装备。

3.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根据省统一部署要求,建设市级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联网大数据平台,助力打造全省生态环境大数据资源集中管理与统一服务门户,提升生态环境数据产品服务能力。

4.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统筹优化设施布局,全面完成污水厂进水指标在线监测,全市新扩建污水厂31座,新改建41座、迁建2座污水泵站,新建应急污水管网10.2千米、污泥处置设施8处、尾水生态湿地10处。全面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到2025年,改造1000个雨污混接点,全面完成老城(镇)区、老小区、工业企业和单位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城镇新区必须全部规划、建设雨污分流管网,全市建设污水收集输送管网300公里以上。

5.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工业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建设,鼓励实施园区企业废水分类收集,推动生产和工艺废水输送管道明管化,推进张家港市晨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

6.建筑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全市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410万吨/年,配套建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和装潢垃圾集中收集点。

7.危废处置利用工程。建设张家港静脉产业园危废处置项目、常熟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技改提升项目,保障中长期危废处置能力。

8.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完成张家港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建、常熟市南湖填埋场整体封场、苏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以及吴江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扩容建设工程。

9.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建设相城区餐厨(厨余)垃圾处置、苏州工业园区餐厨(厨余)垃圾处置、高新区餐厨废弃物处置厂(二期扩建项目)、张家港餐厨(厨余)垃圾处置、昆山餐厨(厨余)垃圾处置以及太仓餐厨(厨余)垃圾处置项目。

10.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工程。各县级市(区)新建1处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增设和扩容园林垃圾收集点。

第十节 加强联保共治,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绿色发展

以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导向,从生态保护空间共建共守、环境污染联防联控、环境管理统筹协作、环境科研集中攻坚等方面协同发力,全面提升区域中心城市能级,努力将苏州建设成为长三角区域绿色发展的引领区。

一、加强生态保护空间共建共守

整体保护重要生态空间。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推动长三角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整体保护和修复,参与建设统一的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标准和平台,强化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协同监管和治理,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加强太浦河、淀山湖、汾湖、元荡等跨界河湖湿地保护和修复,共同建立示范区重要湿地保护清单,实施统一的分级分类保护与管理,进一步提升区域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城市湿地保护示范区。

协同推进生态廊道建设。以淀山湖、元荡、汾湖和太浦河为重点,按照河湖岸线特征和生态功能,结合景观设计和亲水需求,深入推进太浦河百里绿廊建设,系统联通淀山湖、元荡、汾湖环湖绿带等重要生态节点。大力推进京杭大运河生态长廊建设,结合运河生态功能以及沿岸自然与文化资源,打通运河与周边地区的生态通廊。

二、强化区域环境污染联防联治

协同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共同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推进跨界河湖周边及沿岸地区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移动源污染治理,有效削减污染排放总量,继续深化联合河(湖)长制度,统筹解决跨界区域水环境问题。到2025年,京杭运河跨界断面、太浦河水质稳定在Ⅲ类,淀山湖、元荡、汾湖水质持续改善。

联动开展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合力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区域清洁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联合加大石化、印染、工业涂装等行业整治力度,统一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标准,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共同实施PM2.5和O3浓度“双控双减”,建立固定源、移动源、面源精细化排放清单管理制度,联合制定区域重点污染物控制目标。持续加大涉气落后产能淘汰整治,统一实施机动车排放标准。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联合治理。参与制定并执行统一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标准,推进区域内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动固体废物区域转移合作,完善危险废物产生申报、安全储存、转移处置的一体化标准和管理制度。积极推动环太湖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示范区建设,参与制定区域统一的产品标准体系和处理技术规范,探索与毗邻地区共建共享废物回收利用和焚烧处置设施,打造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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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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