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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发布

时间:2022-01-11 09:39

来源:中国水网

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聚焦南昌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及形势,以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科学制定了目标指标体系,提出了绿色发展、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等重点任务和措施,为南昌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顶层设计与支撑,为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中国南昌样板提供有力支持。

《规划》提出,到2025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保护格局优化,环境风险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碳达峰工作稳步推进,达峰目标基本清晰。详情如下:

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前 言

南昌市自古以来就被誉为“襟三江而带五湖,控蛮荆而引瓯越”之地,素有“七门九州十八坡,三湖九津通赣鄱”之称,是中国唯一一个毗邻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金三角的省会中心城市,省级交通咽喉要塞,发展战略地位凸显,生态环境优势突出。

“十四五”时期,南昌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依托长江经济带建设,全力打造江西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迈向和进入新常态、各项改革日益深入,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大转型和改善机遇。统筹南昌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和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南昌市生态环境安全、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规划是指导南昌市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范围包括南昌市全市域,即三县(南昌、进贤、安义),六区(东湖、西湖、青云谱、青山湖、新建、红谷滩),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及湾里管理局,面积719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625.58万。规划时限为2021-2025年。

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与形势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南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开展“蓝天、碧水、净土”行动,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完成了“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与任务。

结构低碳转型取得新成效。南昌市作为第一批国家低碳试点城市,一直以来坚持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低碳转型。2016-2020年,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下降9.46%、4.93%、5.02%、9.77%和5.18%,累计下降30.05%,超额完成了江西省下达的“十三五”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6%的节能任务。三次产业结构从2015年的4.7:52.5:42.8优化为2020年的4.1:46.6:49.3,第三产业占比持续提升,自2018年起三产占比超过二产,南昌市进入工业化后期发展阶段。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的比重由2016年的46.98%下降到36.75%。能耗强度由2016年的0.353吨标煤/万元降低到0.291吨标煤/万元。

污染防治攻坚战获得新战果。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1.5%,较2015年的86.3%提高了5.2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33μg/m3,较2015年的43μg/m3下降了23.3%。2020年,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国考水功能区达标率为85%,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3.55%,地表水Ⅴ类及劣Ⅴ类比例为零。2019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良好,46个国控基础点土壤污染低风险比率为97.8%,土壤安全利用水平稳步提升。

生态建设走向新阶段。生态状况总体改善,2020年末,全市拥有园林绿地面积14388公顷,比2015年增加2434公顷;绿化覆盖面积15116.6公顷,比2015年增加2483.6公顷;公园绿地3814公顷,比2015年增加623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1.3%,比2015年增加0.19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04平方米,比2015年增加0.24平方米。截至2020年末,全市拥有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1个、国家生态县(市、区)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8个、省级生态县(区)4个、省级生态乡(镇)59个,省级生态村9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省级实践创新基地2个,市级生态村821个,各级自然保护区9个,总面积13.65万公顷。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新提升。扎实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绿盾”行动、长江经济带环保专项审计和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任务。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生态补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责任追究等制度建设。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南昌市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区建设上升为省级战略。

(二)问题与挑战

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短板弱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挑战。

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压力大。南昌市煤炭消费产生碳排放占比较大,2019年南昌市煤炭消费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552.3494万吨,占比47.31%,控煤减煤任务艰巨。根据《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十四五”期间南昌市经济力争保持7.5%左右速度增长。产业结构以传统产业为主,新动能培育仍处于起步阶段,科技创新能力弱,大多数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不高,单位GDP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处于较高水平,控制碳排放增长压力大。

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扬尘治理成效不明显,臭氧污染加重趋势显著,2020年,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90%位数值均值为147μg/m3,较2015年的109μg/m3提高了34.9%,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难度大。鄱阳湖南昌市湖区2016-2018年连续出现总磷超标现象。南昌市地表水枯水期个别月份仍有超标现象,城区段饮用水水源布局仍需优化,备用水源地供水保障能力有待提升。乡镇和农村区域水质达标率偏低,环境监测和预警应急能力薄弱。局部地区农用地土壤污染较重,南昌县境内国控基础点尚有个别点位的滴滴涕总量略超土壤风险筛选值,部分企业周边土壤存在一定风险。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突出。大气污染、气候变化分析监测能力不足,污染物迁移、转化机理分析能力薄弱。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不足,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运维能力不足,农村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不健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和飞灰处置设施建设不能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厨余垃圾处理水平较低,垃圾焚烧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建设进度缓慢。

生态环境风险形势依然严峻。南昌市及周边分布有鄱阳湖、赣江、抚河等多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环境比较敏感,生态环境风险仍然较大。城市生态空间破碎化,森林、耕地、园地、湿地、草地等生态用地受到一定程度侵占。建设开发用地对生态系统保护带来较大压力。危险化学品运输量不断增加,部分工业园区环境问题突出,工业区与居住区混杂,防范环境污染事件、保障环境安全压力与日俱增。

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够健全。环境治理体系和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不高,环境经济及法治体系尚未完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弱,基层生态环境部门业务能力水平不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不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

(三)重大机遇

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是时代诉求,南昌市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历史机遇。

打造美丽中国“南昌样板”为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锚定新定位。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江西时指出,绿色生态是江西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一定要保护好,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文章,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水平提高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美丽中国“南昌样板”明确了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定位,习近平总书记的新嘱托新要求,既是对江西省、南昌市保持生态文明战略定力、做好生态环境建设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新时代打造美丽中国“南昌样板”的方向指引和蓝图擘画,为继往开来、谋深谋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

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新契机。进入新发展阶段明确了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构建新发展格局明确了我国经济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充分说明新时期经济发展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并将逐步形成了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绿色产业、生态经济已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生态环境优势已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做到既服务于经济循环畅通、市场主体高效运行的大格局,又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绿色发展、协同增效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系列重要国家战略为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新方向。国家长江经济带、长江大保护、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和大南昌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国家战略均涉及到南昌市,有利于南昌市拓宽思路,为南昌市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参与全球合作和区域合作提供了战略契机,绿色、低碳成为区域发展的重要原则,推动南昌市绿色低碳发展进入新阶段,提高南昌的绿色低碳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提供了清晰明确的历史机遇。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对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新命题。南昌市、区县两级全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快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企业自治实现良性互动,进一步增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全周期治理,为依法治污、协同增效提供了恰如其分的历史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书记视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易炼红书记“六个尽显”具体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动结构调整和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支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减污降碳协同为抓手,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统筹推进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强化“三水统筹”,做好赣江、鄱阳湖滨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聚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通道,全力建设滨湖“水都”、生态“绿谷”、美丽“蓝带”,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形成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我市“提升发展首位度,彰显省会担当”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鄱阳湖保护区生态红线,以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大力淘汰落后低端低效产能,形成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坚持质量核心,强化协同。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生态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相统筹,生态保护修复与环境治理相统筹,城市治理与乡村建设相统筹,做到预防和治理结合,减污和降碳并重。

坚持科学精准,依法治理。突出科学治污,提高治理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突出精准治污,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措施精准。突出依法治污,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改革创新,系统管理。坚持改革牵引和创新驱动,落实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改革措施,构建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坚持山水林田湖系统管理,综合运用法制、经济、行政、技术、社会等多种手段保护生态环境。

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推进。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责任,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三)编制依据

1、《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2018)

2、《南昌市水资源条例》(2015)

3、《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14)

4、《南昌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53号)

5、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赣府发〔2021〕5号)

6、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大南昌都市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赣环综合〔2020〕32号)

7、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洪府发〔2021〕6号)

8、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赣江和抚河南昌辖区水域全面退出捕捞的通告(洪府函〔2020〕36号)

9、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1号)

10、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4号)

11、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及划分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9〕35号)

12、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通告(政府便函〔2018〕114号)

13、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18〕31号)

1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23号)

15、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南昌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政府便函〔2018〕125号)

16、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洪府函〔2020〕37号)

(四)目标指标

1.规划目标

到2025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保护格局优化,环境风险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升;温室气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碳达峰工作稳步推进,达峰目标基本清晰;鄱阳湖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涉及河段和赣江、抚河及南、北潦河等水体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国考监测断面)不低于90%,消灭劣V类水体;农村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加强,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稳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有效保障;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全水平大幅提升,生态安全格局稳定,治理能力水平现代化不断提高。

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绿色循环低碳城市建设新格局全面形成,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中国南昌样板。

2.主要指标

表2-1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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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绿色结构转型升级,全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创新型、服务型、枢纽型、开放型和生态型经济,提高经济绿色化水平,加快优化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生态环境基础。

1.优化国土空间格局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结合南昌“跨江临湖”的自然禀赋,推动构建大南昌都市圈“一核两带,一廊两区”的区域总体空间结构,确定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快自然保护区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优化。科学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底线约束。制定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建设方案,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连贯性。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三线一单”对产业布局的约束,合理布局工业集聚区。严格落实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发展的规划环评。加快推进南昌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推动跨市县生态保护红线有序衔接,促进红线边界落地。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约束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生态功能不减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严格生态空间管控。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确保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严格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和分级管理,按照不同类型、生态区位和保护等级,推进生态空间的差别化管理。强化生态敏感区域空间管控,提高退化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强对鄱阳湖、梅岭和抚河等生态空间的保护,建设鄱阳湖东岸生态特色发展区生态保护带。

2.促进绿色产业发展

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成效。鼓励各区县制定更加严格的整治要求,努力实现南昌市“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以帮扶为主要手段,积极协助企业整改;对依法列入关停取缔类的企业,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对已经完成整治“散乱污”企业,采取长效跟踪措施,维护整改成效。

推动产业绿色化发展。以安义县铝型材加工、青山湖区针纺服装等南昌传统产业为重点,推进产业集群整合提升,提高产业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重点加快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先进装备、新材料和新能源等产业发展,大力实施集群式项目“满园扩园”和园区“两型三化”管理目标提标提档行动。推进“美丽工厂”建设,编制建立南昌市“美丽工厂”评价标准体系和规划方案,通过开展具有“自动化、数字化、可视化、模型化、集成化”特征的智能化应用,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智能工厂。加快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推进开发区5G基站和千兆光网建设,实现5G信号连片覆盖与千兆特色应用创新大力发展智能制造。

推进产业园区低碳循环发展。发挥南昌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示范作用,开展绿色制造体系,持续推进国家、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对现有园区实行循环化改造,对新建园区实施循环化建设,建立一批绿色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区。以电子信息、汽车、食品、生物医药、新材料等南昌市主导产业为重点,开展核心产品生态设计,实现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推动企业清洁化转型升级,以能耗水耗高、污染大的企业为重点,推广节能、节水等先进适用技术,对工业园区进行生态化改造。

大力推动现代绿色产业发展。抢抓生态旅游发展机遇,以安义县等生态农业发展迅速的县区为重点,以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整合资源为原则,强化开发保护,改善农村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创新生态旅游产品。积极发展重点产业园区节能环保服务业,完善环保服务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提高南昌市重点产业园区内节能环保服务业比重。推进发展特色产业园区,推动江西安义职业教育产业园、南昌新建区工控云创港物联网产业园、南昌经开区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等产业生态集聚发展。

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推进蔬菜产业“两环一带”建设、水果产业“一县、一区、一带”建设以及花卉苗木产业“三园一线”建设。加快现有基地提升改造,推进大棚、喷滴灌等设施建设加快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机械化、设施蔬菜、水果避雨栽培、花卉苗木标准生产、绿色高产优质规范栽培等实用技术,逐步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工程,引导创建产业特色鲜明的田园综合体,壮大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主体。大力开发乡村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等多种功能,按照做大数量、提升质量、串点成线的工作思路,打造“一环、两谷、多线”的休闲农业总体布局框架。

推动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区域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实施采矿塌陷地整治和恢复。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的废旧场地填土覆盖、植树种草以及恢复耕地,统筹恢复治理与综合利用,积极发展地质公园等绿色旅游观光产业。

提升绿色技术创新力。聚焦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建筑、生态农业等领域,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绿色技术。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科学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绿色技术创新重大研发项目。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载体。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争取设立综合性国家级绿色技术交易市场,支持建设区域性、专业性绿色技术交易市场。创建一批绿色技术创新第三方检测、评价、认证等中介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专业化绿色技术创新经纪人。

3.加快优化能源结构

推进绿色低碳能源利用。以电力、钢铁、生物医药、汽车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加快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推进重点行业深度脱碳。深入推进工业、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提高能耗准入门槛,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稳步推进“煤改气”工程。积极推进区域内集中供热工程的建设,在经开区实施新昌电厂集中供热工程。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促进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和循环使用,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节能审查评估制度,强化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耗煤行业煤炭新增量,建立耗煤项目清单。通过逐步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督,进一步要求重点用能单位挖掘用能潜力。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高效利用项目,支持现有工业企业的燃煤设施改用天然气或由周边电厂供汽供电。严控高耗能项目新增规模,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产能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积极有序发展水电,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立清洁低碳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持续提高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和发电量比重,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加强绿色调度,使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上网。加快南昌市新能源汽车及其零部件产业集聚区建设。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形成具备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和光伏产业系统集成为一体的光伏产业集群。

4.推进运输结构优化

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全面实施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推进老旧车提前淘汰更新。加快高污染、高耗能客船淘汰和老旧运输船舶更新改造,推进新增和在用营运船舶应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加强城市交通规划、建设与管理,构建高效、低碳、以人为本的绿色交通发展体系。加快城市交通结构调整及轨道交通建设,优化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大幅提高公众公交出行率。完善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打造公交优先、慢行友好的客运体系,倡导绿色出行。完善城市设计,提升环境品质,增强公共空间活力。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力争全市公交汽车、巡游出租车、邮政用车等新增或更新全部选用新能源车,环卫车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新增或更新应按30%选用新能源车。

推进高效绿色运输体系建设。加快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打造干支联动、高效畅通的内河水运体系。密切对接国家主干物流通道,提升主要物流通道干线铁路运输能力,充分利用新建客运通道资源,减少物流通道干线客车开行数量。加快联运枢纽建设和装备升级,依托南昌昌北国际机场建设区域性智慧空港物流中心,打造临空型产业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和物流集散中心。

专栏1 绿色发展重点工程

绿色生态产业工程。以安义县铝型材加工、青山湖区针纺服装等南昌传统产业为重点,推进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工程,加快完成绿色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和重点产业园区节能环保服务业建设工程,推动原创性绿色技术建设工程。

能源结构优化工程。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稳步推进“煤改气”工程,积极推进区域内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在经开区实施新昌电厂集中供热工程,实施非化石能源利用替代燃煤工程。

交通结构优化工程。加快城市交通结构调整及轨道交通建设,推动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工程,实施联运枢纽建设和装备升级工程。

建筑结构优化工程。完善充电站(桩)等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加快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服务系统建设工程。

(二)推进碳排放达峰行动,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围绕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目标和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巩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1.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

制定实施全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积极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围绕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确定二氧化碳总量峰值目标,研究制定南昌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落实以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统筹确定全市碳排放强度和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强化形势分析与激励督导,确保2030年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实施重点行业达峰行动。推动钢铁、电力、造纸等重点行业制定碳达峰目标,尽早实现碳排放达峰。严格“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完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制度,抑制高碳投资。鼓励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纳入碳市场交易的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计划,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

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落实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方案,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在钢铁、火电等典型行业,推进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试点工程,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强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

2.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加快工业领域低碳转型。提出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总体要求,明确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提出低碳发展、产业准入、结构转型等具体指标、任务措施和达峰时间安排。推动方大特钢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创新示范工程等,鼓励将高炉-转炉长流程工艺转型为电炉短流程工艺,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智能化管理钢铁制造各环节的能耗,推动钢铁行业率先达峰。大力发展深度脱碳,碳捕获、利用与封存产业链,选择方大特钢等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推进CCUS试点示范,为碳中和目标实现提供重要产业支撑。探索制定二氧化碳减排企业排名制度,对碳排放管理先进企业给予激励。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引导激励企业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开展工业园区和企业分布式绿色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非化石能源使用比例。

推进交通行业低碳行动。鼓励购买小排量、新能源等环保节能型汽车,发展低排放、低能耗交通工具,推广使用电动汽车,建设充电设施体系。在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中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畅通工程建设,发展智能交通系统,全面推进城市交通信息化动态管理,推进多种交通方式无缝对接。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网路,建设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分时租赁、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场地用车等领域的应用,优化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进新增和在用营运船舶应用电动、氢能等新能源,逐步扩大新能源船舶在水运行业的应用范围和比重。

强化建筑领域低碳发展。推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新建建筑全部实施65%的节能标准。建立以建筑运行能耗为控制目标的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分类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管理。深入推进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指导公共建筑运用统计数据分析,低碳化运营管理。强化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管理。推广南昌众森国际花园幼儿园认定为近零能耗公共建筑示范工程经验,积极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的试点示范工作。因地制宜推广余热利用、高效热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屋顶墙体绿化等低碳技术。

3.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管理

建立适应气候变化的监测评估和能力建设体系。建立健全气候变化影响监测与风险评估机制开展温室气体监测工作,探索建设温室气体监测网络。在农业、林业、水资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和重点区域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加强城市应对气候变化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运用5G技术、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现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和智能化。统筹建设气候变化监测预警体系,增强应对极端气候事件的能力。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相关管理制度体系融合。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编制南昌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完善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数据统计调查制度。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动气候投融资制度创新,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以《南昌市低碳发展条例》为基础,推动制定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一系列地方性法规。探索建立南昌市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标准、排放标准、技术标准等地方标准体系。

加强林地、湿地等碳汇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加强碳汇林固碳能力的计量与监测研究,为碳汇林的营建提供科技支撑。在鄱阳湖区天然湿地区域、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重点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将瑶湖、青岚湖以及鄱阳湖区等有条件的湿地创建为湿地公园,优化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推进小微湿地试点,恢复湿地功能、增强湿地储碳能力。加强湿地资源监测,开展湿地生物多样性调查,加大南矶湿地等重要湿地保护,防范湿地生态功能退化。

持续推动低碳试点统筹融合。发挥南昌市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低碳工业园等低碳试点示范作用,将“减污降碳”作为试点示范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有关建设规范、评估标准和配套政策。加大低碳技术领域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鼓励低碳试点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低碳技术领域的自主创新。差异化深入推进低碳试点建设,在高新区、经开区等有代表性园区开展零碳园区创建活动,鼓励各县(区)结合自身特点进行零碳创建,出台激励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率先实现碳达峰。

专栏2 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工程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示范工程。鼓励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纳入碳市场交易的企业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在钢铁、火电等典型行业推进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示范工程,选择方大特钢等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推进CCUS试点示范,在高新区、经开区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及碳普惠示范。加快交通行业畅通工程建设,发展智能交通系统。推进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的试点示范。

碳达峰碳中和能力建设工程。持续推进造林绿化工程。衔接《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依托现有的监测能力,在全市范围推进温室气体监测点位布设并配备自动在线监测设备。

(三)深化水环境保护治理,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以强化水污染源头治理、分流域分区域精准施策和美丽河湖建设为导向,持续开展赣江、鄱阳湖滨湖流域污染防治行动,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推进南昌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1.强化“三水”统筹管理

加强水环境分区精细管理。加强南昌市重点流域空间管控,严格实施流域水功能分区管理,明晰各级行政辖区责任,建立流域-水功能区-控制单元-行政辖区四个层级的管控体系,分流域、分区域精准施策。统筹划定建成区污水治理片区、排水分区、排水单元,实施分流制区域治理。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估工作。深化城市水环境治理,持续开展水污染源头防控,提升城市内河、内湖水环境质量,水域功能符合一般景观要求。到2025年,“十四五”期间国家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0%。

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保障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构建连通赣江、抚河、清丰山溪、赣抚航道、西总干等主要骨干水系以及象湖、青山湖、艾溪湖、瑶湖等主要湖泊的水系连通格局,提高枯水期水环境和水资源承载能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需求。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将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发展,合理配套喷灌、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完善田间节水工程配套。实施重点流域节水行动,开展水效领跑者遴选,推进单位GDP用水量持续下降,建立节水行动示范工程,新增一批节水型灌区、节水农业示范区、节水标杆企业和节水标杆园区。加强赣江南昌段、鄱阳湖等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检测预警,落实生态流量保护目标。

深化重点流域水体环境治理。持续开展赣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赣江流域南昌段加强工业、城镇、农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加大赣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力度,开展赣江岸线生态综合治理、水生态调查与评估,加快推进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东岸线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水环境治理工程,系统推进赣江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力争赣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抚河流域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源头区生态保护力度,重点加强抚河下游段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鄱阳湖专项治理和生态优化行动,深入实施鄱阳湖综合治理工程,推进环湖300米内自然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总磷污染治理,实施环湖区域总磷污染量控制,实施鄱阳湖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整治,推动环湖农业县率先推动化肥及农药使用减量化,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持续改善鄱阳湖水质。加强滨湖区污染控制,推进流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加强治污、治岸、治渔,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着力提升水生态健康。加强鄱阳湖候鸟重要栖息地、重要湿地、以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物种生境等保护。持续推进艾溪湖水生态环境治理,开展景观植被种植、河湖岸线清理复绿等景观工程,兼顾青山湖部分片区水生态健康。全面开展重点内河内湖水系生态评价和生态修复。实施鄱阳湖、赣江、抚河等重要河湖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鄱阳湖湿地保护与修复,提高南矶湿地候鸟栖息地水资源配置中生态用水占比。开展重点江河湖库水生态健康评估,按照“守、退、补”原则,针对性开展生态缓冲带建设、湿地恢复与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以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省控以上断面所在水体为重点,开展生态缓冲带建设。推进入库、入湖、入河支流、入湖口、污水处理厂等重要节点生态湿地建设。开展城市河道水生态修复,构建“水下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开展鄱阳湖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禁渔期制度,科学引导和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到2025年,土著鱼类逐步恢复,水生生物多样性显著提高,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增强。

2.加强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

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与治理。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力度,建立入河排污口“一口一档”。制定“一口一策”整改方案,实施分期分批分类整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立全市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建立入河排污口等监管系统,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进行重点标注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超标河段,提高重要入河排污口的风险预警预报能力。

加强工业污染监管。强化工业企业和固定污染源管控,持续提升工业企业治污水平。加强化工、印染、造纸等行业综合治理,建立重点行业废水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经开区、高新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能力和水平,推进配套管网建设,完成经开区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安义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加强对晨鸣纸业等固定污染源的监管与监测,强化在线监控、飞行抽检等监管措施,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加强港口及船舶水污染控制。加快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落实船舶污水垃圾等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机制。强化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排放行为。推进非法码头清理,集中整治赣江流域南昌段船舶乱停乱靠现象,对严重影响赣江流域南昌段核心区航运秩序的趸船进行清理、迁移、切割。到2025年,港口、船舶完成污染物的接收设施建设。

推进黑臭水体全面治理。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对于建成区已完成治理的水体,制定城市水体日常维护管理机制及污染预防保洁管护措施,不定期地组织“回头看”排查,防止出现“返黑返臭”现象;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力度,消除进贤县常湖村、安义县文埠村、新建区恒湖垦殖场等农村黑臭水体,实现建成区及农村黑臭水体长制久清。

加快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持续推进配套管网建设,推进经开区白水湖污水处理厂、安义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建设。对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进一步提质增效,在老城区实施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清淤堵漏等建设改造,重点改造湾里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单位及宿舍、个体户及周边道路的污水管道,提升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等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及处理能力。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2年底前建成区污水直排口全部消除。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工业园区排水管网的改造修复和完善,开展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排查、整治,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和管网空白区新建,达到南昌市中心城区污水专项规划要求,城区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BOD浓度每年增长不少于20%,直至稳定平均达到100mg/L以上。加强新建、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无公害处理处置,鼓励污泥用于土地改良和园林绿化,污泥农用时进行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2025年,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水平明显提升。

3.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持续推动应急水源地建设。推进进贤县、安义县应急水源建设,依照划定范围开展应急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定地理界限,设置标识标牌,完善“一源一档”。开展县级备用饮用水源地建设,增加县级备用饮用水源。加快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设置,完善市级饮用水源地自动监测站建设。编制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应急风险,加大备用水源保护区内污染源及风险源的排查力度。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县级及以上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保护,加强界碑、宣传牌、交通警示牌等标识以及隔离防护设施的建设及更新维护;保护区内有道路交通穿越的,完善建设防撞栏、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等事故应急防护工程设施;提高环境监管力度,依法清理整治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违建别墅、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等问题。

扎实推进饮用水水质安全监管。南昌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实现6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6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管理,提升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重点落实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的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责任,满足农村饮水工程的常规水质检测需求。

4.推动美丽河湖建设

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明确责任主体,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及河湖岸线管控要求,扩大河湖岸线绿化,构建鄱阳湖-青岚湖-军山湖主湖区,赣江、抚河、潦河三条主干水系的“一湖三脉”流域水网。

实施河湖水网连通。着重赣江前湖水系、西湖区桃花河水系连通活化治理,结合水生态系统自然修复与人工辅助修复,利用五干渠、六干渠连接艾溪湖、青山湖、象湖和抚河的纽带效应,改善青山湖、艾溪湖等城市湖泊水质,逐步恢复城市景观湖泊的生态功能。

推行美丽河湖水体保护治理专项行动。净化玉带河入湖水质,采取水华藻类控制措施、大型水生植物群落恢复工程、底泥疏浚工程,实现白水湖、青山湖、艾溪湖内源污染治理及提升水生态系统功能,努力打造南昌市“水网相通、山水相融、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专栏3 深化水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饮用水源地安全建设工程。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安全管理,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及安义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排水口整治工程。

污水管网修复与改造工程。加快城市排水管网、工业园区排水管网修复和完善,推进经开区污水管网修复、小蓝片区污水管网改造、老旧小区雨污分流等工程,增设污水收集管道,更新、修复破损管网,实施雨污分流建设。

污水处理设施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安义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建设,实施进贤产业园综合污水处理厂、温圳园污水处理厂、南昌县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

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推进赣江抚河下游尾闾综合整治、赣江东岸岸线生态综合治理、青岚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艾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水环境治理工程、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程,实施城区湖渠水质提升工程。

(四)强化污染物协同控制,稳步推进大气环境保护

紧扣南昌市城市污染为主的大气污染排放特征,强化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狠抓施工扬尘、移动源尾气、餐饮油烟等城市建设、城市运输和城市生活等领域的污染管控,巩固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成果并持续改善。

1.完善大气环境综合管理体系

加强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控制。持续开展臭氧形成机理研究与源解析,加快补齐臭氧污染治理短板,实现对细颗粒物和臭氧的协同控制。强化大气污染分区控制和分类管理,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强化分区分时分类的差异化和精细化管控,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强化细颗粒物和臭氧共同前体物NOX和VOCs的排放控制,推动其排放量显著减少。

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和跨不同部门的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证据互认、快速高效的环境联合执法新制度。建立机动车联防联控机制,实现异地处罚、信息共享。建立大南昌都市圈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把南昌、九江作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区域,积极推进抚州市临川东乡组团、宜春市丰樟高靖安奉新和上饶市鄱余万年组团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提升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持续推进大气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善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加强对PM10、PM2.5、VOCs、臭氧、恶臭异味等污染物的监测。持续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开展中长期环境空气质量形势分析与评估,进一步提升细颗粒物、臭氧预报准确率。积极对接大南昌都市圈区域九江市、抚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和赣江新区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实现监测网络信息互联互通。构建污染天气应对的“市-县-企业”三级预案体系,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会商制度,完善针对PM2.5和臭氧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的启动、响应、解除机制和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2.深化城市源综合治理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推动城市建成区施工现场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规范管理。持续推动施工工地部门联合执法、证据互认和公开承诺机制。全面推行城市扬尘网络化精细管理,开展网格化降尘量监测并定期通报。对城市建成区内5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应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加强渣土运输车辆和运营公司的管理,建立施工企业环保守法信用管理制度,对失信企业纳入企业信用评价。强化城市道路耐久性路面建设,提高道路清扫机械化和精细化作业水平。深化堆场扬尘治理,工业企业堆场料场按照“空中防扬散、地面防流失、底下防渗漏”的标准控制扬尘污染。

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推进餐饮企业燃煤炉灶清洁化改造,城市建成区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规范烧烤管理,城市建成区依法禁止露天烧烤。以学校、中心区街道、居民住宅集中区和旅游风景点等环境敏感区为重点区域,控制城市餐饮油烟。

严格油品储运销环境监管。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的监管。推动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全面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全面推进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控与联网。

完善禁止露天焚烧管控机制。强化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控和高空瞭望,推动禁止露天焚烧地方立法,将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纳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依法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切实加大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控力度,严厉打击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违法行为。

3.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控

强化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加快推进重型运输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城市货运等车辆的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完善充电站(桩)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加强移动源监管能力建设,建设移动源综合管控平台。依托市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加强对重型货车的排放监管。划定国四以下排放阶段货车限行区,研究制定淘汰补贴政策,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与船舶污染防治。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深化非道路移动源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采用电子标签、电子围栏、排气监控等技术手段对禁用区域进行实时监控。研究制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和淘汰更新工作方案,推进排放不达标工程机械、港作机械清洁化改造和淘汰,鼓励优先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推动物流园区内燃油叉车、升降机、铲车等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改用电动。

4.推进工业源污染源治理

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持续深入实施超低排放,全面推进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烧结、球团等工序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推动焦化工序污染深度治理,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及清洁运输,加强堆场、料场、运输等环节的全封闭管理。国家电投集团江西电力有限公司新昌发电分公司等已完成超低排放的企业,提升运营管理水平,确保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按国家和省级要求,实施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加强生物质锅炉排放管控,对污染物排放不能稳定达到锅炉排放标准的生物质锅炉依法处理。督促重点涉气排放企业逐步取消烟气旁路,因安全生产无法取消的,安装在线监管系统及备用处置设施。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控制。以包装印刷、汽车修理、塑料制品、医药制造、有机化工、家具制造为重点,深化VOCs治理。全面推进使用水性粉末、UV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或无VOCs的环境友好型涂料替代传统溶剂型涂料,鼓励推广使用高效涂装工具及设备。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溶剂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10%,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下降20%。严格建筑外墙涂料产品市场准入,鼓励使用低VOCs产品或外墙水性涂料。倡导绿色装修,优先选用成型装饰材料,建筑装饰、室内装修使用水性涂料和胶粘剂。推进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区域、汽车修理行业因地制宜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储油库、加油站及化工企业全面推进储罐综合治理、生产设备密闭化改造,提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质量,加强无组织排放和非正常工况废气收集治理。根据企业原辅材料使用、污染排放控制设施、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处置装置运行效果等方面,建立涉VOCs企业绩效分级管理机制,明确不同绩效企业差异化管控措施。

5.加强其他污染治理

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管理。通过落实行政监管、加强技术创新等方式,以系统观念统筹推进ODS和HFCs的全覆盖、全过程、全产业链监管。坚持打击涉ODS领域违法行为,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完善联动执法机制,降低源头风险。实施含氢氯氟烃(HCFCs)淘汰和替代。

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逐步建成覆盖全市主要区域、道路、建筑施工和居住区等实时响应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严格执行声环境功能区建设项目准入要求,加强工业噪声污染管控。完善施工噪声监管机制,规范施工作业时间管理要求,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单位信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施工噪声污染执法。高标准配备噪声仪等城市管理法装备,创新噪声执法监管手段,推广远程喊停、无人机执法等城市监管方式。

专栏4 大气环境质量提升重点工程

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工程。对城市建成区内5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应安装视频在线监控设施,推动监控设施与住建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全面推进城市扬尘网络化工程。

工业源污染控制工程。推进方大特钢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施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工程。推进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区域、汽车修理行业涉VOCs“绿岛”建设工程。

其他污染物治理工程。对重型柴油货车安装OBD远程排放监控设备,推进机动车排放精细化管控,为机动车污染防治提供决策支撑。

(五)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着重优化土壤环境质量

加强农业、工业园区等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和结构调整,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重点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1.加强污染源头防控

建立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快实施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和整治。推广生物农药和高效低风险化学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技术。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改进优化各类作物施肥配方。加快完成南昌市内产粮、产油大县和蔬菜产业重点县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制定南昌市绿色生态农业生产标准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大力推进溪霞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罗亭百事通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长均南昌菜园、石鼻现代农业示范区、石鼻今日精品果园等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持续推进“南昌绿谷”两区一廊试验示范绿色生态产业标准化建设以及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模式。

强化园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准入关,严格遵循“等量置换”的原则,建立南昌市重点重金属减排工程项目库。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摸底排查,建立污染源问题清单并动态更新,落实行政村疑似点位排查,监督企业落实整改。加快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开展园区土壤污染防治产业化示范,积极遴选推荐重点行业土壤保护“领跑者”。持续推进南昌高新区绿色园区示范建设,推广园区和工厂土壤污染防治模式。

加强建筑用地污染防治。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规划管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及周边环境影响,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未完成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的污染地块,不得入库储备。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根据土地使用权人上传的土壤环境调查报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开展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及其效果评估等工作,并将相关报告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和向社会公开。

2.推进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

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落实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编制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安全利用类耕地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

合理防控农用地污染。以土地消纳粪污能力确定养殖规模,科学合理划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适度调减养殖总量。以南昌市农业污染最重的生猪产业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制度,合理确定鄱阳湖等湖泊、水库、滩涂等区域的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逐步减少河流湖库投饵网箱养殖,防控水产养殖污染。探索建立农业循环利用机制,逐步实施粮经饲统筹、种养加结合、农林牧渔融合循环发展模式,建立一批循环农业示范试点。综合考虑耕地土壤污染集中区的污染程度和土地利用类型等因素,在进贤县等土壤污染重点县区开展一批污染耕地集中区治理与修复示范工程。

3.严格建设用地环境管理

完善建设用地土壤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南昌市产废单位和试点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法,确保所有危险废物合法安全处置。全面对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农药、电镀以及危险废物处置用地等南昌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加快建立和落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强制调查评估制度,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污染地块修复与土地再开发利用协同一体的管理体系。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南昌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以经开区、进贤县等疑似污染地块较多的区域为重点,加强土壤环境监管执法,保证建设用地开发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各区县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风险分级,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强化对高风险重点行业企业日常监管。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局组织划定管控区域,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大气环境监测。严格控制全市重要生态功能区、土壤环境质量超标区域、土壤污染事故频发区域、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防控重要功能区土壤污染风险。

加强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对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土壤污染防治联动监管机制,防范污染地块环境风险。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上传的土壤环境调查报告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更新。严格建设用地环境准入,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用地准入管理和部门联动监管。开展土壤污染治理示范项目,重点推进进贤县文港镇高宗岭垃圾堆放场土壤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实施与示范。

4.工业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有序开展工业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快编制南昌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确定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及责任单位,明确重点任务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重点工程项目库。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全过程监督机制,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监管,强化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效果评估。加快实施区域场地土壤污染防治与治理修复重大工程,针对场地复合有机污染高风险问题,探索采用绿色-高效-低耗的场地原位强化生物修复技术与装备体系。优先选择在重金属污染较为突出的重点小流域开展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示范,并有序推进示范工程全市推广。

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基础能力。建立南昌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推动土壤修复产业发展。加快构建土壤污染修复行业监管技术体系,提高土壤修复行业准入条件。加强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完善南昌市第三方评估体系建设,实行终身责任制,规范土壤修复市场行为体系。

5.强化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统筹开展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及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针对南昌市化工集中区、部分工业集聚区、垃圾填埋场等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及其周边地区开展调查评估。衔接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整合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井、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开采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监测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监测井等,加强现有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构建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

推进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针对南昌市重点行业企业以及风险水平高、污染物迁徙性强、含水层防污性能弱的地下水污染地块,优先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试点。对存在渗泄露风险隐患的企事业单位加快防渗改造,制定南昌市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方案,推进市内重点区域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工作。充分利用南昌市地下水监测预警网络平台,加快建设南昌市地质环境智能感知系统,为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提供数据支持。

统筹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构建全过程的地下水环境监管机制,统筹南昌市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和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目标制定,评估土壤改良剂或恢复药剂对地下水的影响,开展修复完成后场地的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以沿河沿江化工园区为重点,实施“一园一方案”,落实地下水污染管控和治理措施。建设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示范试点,探索协同治理标准化工作模式。推进在产企业、关闭搬迁遗留场地污染土壤-地下水协同防治机制建设,实现水土生态功能的整体保护和恢复。

构建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在配合做好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工作外,科学选取重点监控村庄,对农村土壤环境开展监测,继续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及工业园区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优化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以保护土壤环境、支撑风险管控为核心,建立“分类监测、动态调整”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以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污染源为重点,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测评价。整合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地下水监测井,建立地下水监测体系,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实施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明确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治理区和优先防控区。

专栏5 土壤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工程。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技术示范基地创建工程,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工程,持续推进“南昌绿谷”两区一廊试验示范绿色生态产业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南昌市重点重金属减排工程项目库建设工程。

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工程。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风险分级工程,开展土壤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实施区域场地土壤污染防治与治理修复重大工程,实施南昌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工程。

土壤-地下水协调治理工程。实施全市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工程,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试点工程,推进南昌市地质环境智能感知系统建设工程,实施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示范试点工程。

(六)加快探索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固废管理水平

探索建设“无废城市”江西先行样板,推动固废处理处置“四大体系”建设,推进“五废统筹”,强化产城融合,提升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处置能力。

1.推进生活垃圾及农业固废综合治理

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推进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体系。构建垃圾收储运体系,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及治理工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区)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扩大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服务,提升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水平。探索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等湿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园林垃圾等有机垃圾一体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整治规范垃圾填埋(堆放)场,全面排查非正规垃圾填埋(堆存)场,实施规范化封场,全面治理积存垃圾。到2025年基本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全覆盖,全面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强化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长效管理。健全完善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长效管理和环境整治工作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加强园区企业的运营考核管理;加强对填埋库区的管理,优化配置提高渗滤液处理效能,保障渗滤液产生量逐年降低;建设园区监测监管智慧管理平台,对园区内异味和处置作业全过程、全覆盖、全要素监测,对异味产生、渗滤液处理等产生的点、线、面源实施全天候监控并完成联网工作。向公众开放南昌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提升公众对麦园垃圾填埋场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和参与度。

促进农业固废减量化与资源化。深化实施“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严格规范农药、杀虫剂及兽药、饲料袋的生产、销售与回收,减少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推进源头追溯及积分兑换等模式,鼓励包装回收再利用。推广使用新型可降解地膜等新型替代产品,指导农民使用地膜覆盖机具科学覆膜,减少地膜使用量。建立多途径的秸秆利用模式,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遵循高效利用、就近就便原则,着力促进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及资源化利用。

2.促进工业固废及建筑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打造绿色循环“静脉”产业园区。以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安义工业园及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试点示范,鼓励推进产业开展绿色转型,优化配置各类资源,实施“补链、强链、延链”工程,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项目间、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在航空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机电装备以及铝型材加工等新兴与传统产业方面,引入产业链工业副产物交换利用、工业固废综合循环利用等项目,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消纳产业园区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促进园区废弃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治理。引入钢铁、机电、航天装备、能源等行业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园区、集聚区自建共享污染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备设施,配套建设综合利用项目进行消纳。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符合相关税收规定的,按规定比例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财政、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推动危险废物产业化发展。

加强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持续推进区域、园区、企业三个层面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拓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渠道。鼓励探索市政污泥土地利用及生活垃圾掺拌协同焚烧,工业污泥热电厂协同、制陶粒及干化制建筑材料等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推进区域统筹集中处理、园区综合利用消纳,加强污泥转化处置过程管理。热电厂协同处置本辖区印染、造纸、污水处理厂等各类污泥以及低价值、无利用途径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现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统筹落实南昌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规划,构建“五星环绕、两翼齐飞”建筑垃圾资源化设施布局,同步推动现有消纳填埋场共建共享模式应用。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分流利用与处置,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及建筑垃圾消纳填埋场布局及能力优化提升。推动实施固定式处置设施、移动式处置设施和现场就地处置设施相结合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推进装配式建筑技术发展与应用,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应用。完善建筑废弃物限额排放制度,推行排放核准、电子联单、污染者付费、信用管理等制度及源头责任、生态补偿机制。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鼓励绿色施工、绿色装修,推行建筑绿色节能改造,提升建筑质量及耐久性,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3.强化危险废物风险管控与处置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控。重点加强化工、生物医药、电子科技等重点行业料渣、污泥及飞灰等危险废物贮存及转运处置全过程管控。持续完善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管控。强化工业固废堆存场所环境风险防范。有针对性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提升高新区、南昌县、进贤县等重点区域的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强化全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短板。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设施建设,提升市域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确保基本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推进乡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逐步补齐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短板。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响应机制,健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并动态更新,健全和提升应急处置机制与能力。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健全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及专家队伍。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强化全市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提升经开区、南昌县、安义县、进贤县等重点区域的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增强应急响应能力。有针对性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补齐医疗废物抗风险能力短板,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到2025年,基本形成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体系。

4.提升城市固废综合管理能力

构建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体系。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持续推进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规范化管理与评估,加强对现有集中处置设施的风险防控监管与评估,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持续提升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固体废物收储运及处理处置智慧化监管平台,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通过数字化收运联单、运输车辆监管、视频监控及智能化终端等手段,持续提升全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覆盖面,全面实现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转移信息化管理,落实固体废物监管数据与行政司法机关互联共享机制,实现固废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理、处置全过程闭环智慧化信息化监管。

加强固废处理处置能力建设。摸清南昌市固废处理处置能力与制度缺口,将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开展绿色制造产业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加速提升污泥、飞灰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探索完善“五废协同”路径,逐步建立健全南昌市固废处理处置制度体系与技术体系,规范固废处理处置流程,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形成“减量化、资源化利用优先,焚烧和协同等无害化处置保障”多措并举的综合处理处置体系。

健全固废跨界协同监管机制。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完善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建立大南昌都市圈及省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与环境污染防治的联防联治、互通互联、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协同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

专栏6 固废综合管理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逐步建成分类运输处理体系,适度超前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及污泥减量化处理处置能力,重点改扩建提升麦园、泉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项目。

厨余垃圾分类收运与处理工程。推进南昌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及处理体系建设,加快南昌市厨余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与处置项目建设。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加快落实青山湖区、新建区、南昌县、经开区(北部)、经开区(西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及绿色建筑产业园建设,推进西湖区、湾里管理局、经开区扩建并增设移动资源化原位治理设备,推动东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新建区、高新区等9座建筑垃圾消纳填埋场建设。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工程。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强化工、生物医药、电子科技等重点行业料渣、污泥及飞灰等危险废物贮存及转运处置等全过程管控体系建设与设备布局。持续完善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体系与能力建设。

医疗危废多级收运处置工程:加强“市-县-镇-村”各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设施建设,逐步补齐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短板,探索推进医疗危废协同处置项目建设。

(七)加强生态保护治理修复,加快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持续推进重点地区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1.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稳固生态安全格局。构建“一湖三脉,两屏多廊,山水融城,人鸟共生”的生态格局。重点保护鄱阳湖水质、湖泊湿地、野生动植物,结合环鄱阳湖绿色生态廊道建设生态河流廊道和湖泊廊道,构建南昌市生态安全格局。建设串联重大生态功能区和历史文化遗址的环鄱阳湖生态绿道。合理利用郊区的都市农业区、特色风景林地和滨水空间建设都市郊野公园系统。优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快建立鄱阳湖国家公园。建立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湿地自然公园为补充的湿地利用保护体系。优化鸟类生态空间,构建原生湿地区、滨湖农业带、鸟类湿地公园等觅食地。

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整合现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对保护范围和功能分区进行科学调整。实行自然保护地统一管理、分区管控,自然保护地内探矿采矿、水电开发、工业建设等项目应有序退出。推进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的衔接。大力推进镇(村)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打造智慧自然公园,创新自然保护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多方位促进自然保护地融合发展。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加强对重要区域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监督管理。

2.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修复。按照系统修复、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打造以“水都”“绿谷”和“蓝带”为核心的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区。突出南昌滨湖、沿江、临水生态优势,实施防洪排涝、截污控源、内源治理、水系连通、生态修复、景观打造,构建“一江三河串十湖”水系格局。以梅岭风景名胜区为“绿心”,开展国土绿化行动,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以南昌东北部鄱阳湖滨湖地区为主体,以南矶山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鲤鱼洲管理处(原五星垦殖场)为核心平台,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建设一批小微湿地,积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与国家湿地公园。加强鄱阳湖、军山湖-青岚湖沿线生态保护。对裘家洲进行生态保护和修复,对老官洲进行疏浚,对州滩环境进行治理,恢复原有生态系统水土保持的生态功能。

提升绿地生态服务功能。围绕南昌“山江湖”城市特征,依托城区“一江三河十湖”水系要素布局城市绿道,形成“九横、九纵、八环”的城市绿道网格体系。推进各级公园建设,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城郊生态绿地、绿化隔离地等建设,形成可达、亲民的绿色开敞空间。加快推进公共绿地和公共设施复合用地建设,积极推广立体绿化,增补微型绿色空间,多方位、多途径增加城市可视绿量。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长江江豚、白鹤等候鸟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建立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恢复机制。摸清生物多样性家底,开展南昌市典型生态系统、重点物种、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观测和评估。探索建设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试点。加大野生动植物重要分布区、栖息地的保护和野外巡护力度,坚决打击各类乱捕滥猎、盗采盗挖行为,取缔非法野生动物市场。重点打造世界候鸟之都,重现“落霞与孤鹭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历史盛景。

推进生物遗传资源保护与管理。开展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的收集,尤其是对珍稀濒危动植物种质资源的收集。加强以种质资源为基础的科研能力建设,加强对珍稀物种、濒危物种的繁育和研究基地建设。建立种质资源数据库和信息共享管理系统,提高生物资源的管理和信息交流能力。针对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建立种源繁育中心,保存种质资源,扩大种群数量。

强化生物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调查工作,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加强城市建设、农林规划与建设项目中对外来入侵物种的审批。综合运用化学药物、人工铲除、生物防治等相结合的防治措施,对危害严重的外来物种逐步实施有效的生态防治措施。加强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监管,开展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风险评价和跟踪监测。建立外来物种监测信息网,制定外来入侵物种环境应急方案和生物物种环境安全应急预测预警体系。

专栏7 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开展赣江、抚河沿线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推进象湖、临空经济区杨家湖等生态修复项目,推动湾里管理局罗亭山田林湖草生命共同体示范区项目。

自然保护地及湿地保护工程。重点改善和提升鄱阳湖南矶国际重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能力建设,实施保护保育、宣传教育、科研监测和生态旅游设施建设工程。

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开展湿地、森林生物多样性调查及规划项目,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与救护体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体系和野生动物联防联控执法体系建设,设立无人机的巡护机制。

(八)深化农村污染治理,显著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以全市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为核心,以深化农村污染治理为重点,推进农业污染防治,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全面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动测土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技术,增加农田有机肥使用量,深入实施化肥减量化行动,加大氮磷超标重点湖库、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等敏感区域减施力度。完善化肥使用量调查统计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农业绿色转型,提高利用效率。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现代农业示范园为重点,率先推进环鄱阳湖农村村点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全市建设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设置田间肥料利用率核心试验区。到2025年,实现全市化肥综合利用率达50%以上,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率实现全覆盖。

开展农药零增长专项治理。筛选高效、低风险、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高活性低用量低风险的新农药新剂型,示范推广精准施药技术。结合化肥、农药施用强度现状及需求量,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长效机制,落实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补助项目,推进进贤县农用品资源回收再利用及农药零增长项目,持续降低区域内农药使用量。

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秸秆还田利用,加大肥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利用,加快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全面推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推进环鄱阳湖南昌县区域秸秆收储运体系试点建设,打造秸秆收储运中心;建设环鄱阳湖进贤县秸秆肥料化、原料化利用及秸秆粉碎还田试点;开展新建区养殖场厂稻虾共作秸秆饲料化利用试点。到2025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结合农业面源污水产排污特征,规划布局生态沟渠和多塘系统,加强农业面源综合整治,重点推进红谷滩新区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工程以及生态沟、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湿地等建设项目。编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试点工作,编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清单,依据国家农业面源污染调查监测评估体系,探索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一张网”。

2.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全面配套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编制实施县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与管理,促进分散型畜禽养殖向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推动畜禽养殖抗菌用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快老旧养殖场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到2025年,实现大型规模畜禽养殖场100%建设配套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推广区域性循环农业模式,探索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生态消纳有效途径,重点扶持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生产企业。坚持种养结合、循环发展,培育畜禽养殖业—有机肥料生产业—种植业产业共生链条,构建畜禽养殖废弃物大规模资源化利用市场体系。开展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到2025年,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力争达到90%。

开展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严格规范天然水域养殖行为,合理调整水产养殖布局,科学确定水产养殖密度,优化水产养殖结构。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保护水域滩涂生态环境,设定发展底线,稳定基本养殖面积。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推动水产养殖抗菌用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促进池塘养殖标准化改造。推广池塘循环水产养殖模式,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推进规模化水产养殖企业尾水资源化利用,加强水产养殖尾水排放监管。重点安排环鄱阳湖生态流域的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等养殖尾水处理项目。

推广种养一体化模式。推进绿色农业,以农业循环经济发展为重点,调整农业结构,统筹布局养殖业、沼气工程及周边农田、鱼塘,积极引导中小规模养殖场发展“养-养结合(猪-沼-鱼、猪-鱼等)、养-种结合(猪-沼-果/林、猪-沼-菌等)”以及“养-养-种、养-种-养”结合的种养一体化农业,推广绿色有机农产品,实现养殖业的立体种养以及资源综合循环利用。

3.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全面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普及农村户用水冲厕,合理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300户以上村庄公共场所因地制宜新建或改造1座三类以上公厕,开展环鄱阳湖涉农县区“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结合农村“改厕”,科学确定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治理方式,全面推进南昌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建设。因地制宜,近郊村庄延伸城镇污水管网优先纳厂处理,远郊村庄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精准施策、分散处理。健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标准规范,加紧已建成未运行污水站调试,强化老旧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鼓励采用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执法监测,强化环境执法和有关帮扶。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环鄱阳湖涉农县区村点水环境治理,环鄱阳湖300米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30%以上。

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行政村布设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垃圾箱、转运车辆等配套设施,及时收运生活垃圾,整体打造垃级分类示范村建设。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域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广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重点推进环鄱阳湖涉农县区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源头减量试点项目。开展陈旧垃圾场治理,提升改造老旧垃圾转运站,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化建设。集中整治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新建区等农村环境,落实南昌县银三角片区生态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处理中心项目、青山湖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南昌泉岭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健全垃圾治理设施运营长效机制。到2025年,全面完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为100%,分类回收率达50%以上,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4.加强美丽乡村建设

大力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按照“连点成线、拓线成面、突出特色、整体推进、产村融合、建管同步”的原则,扎实开展“村庄整治建设”、农户“整洁庭院”整治、“美丽宜居示范县创建”、“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美丽宜居+活力乡村(+民宿)”联动建设专项提升行动等五大专项行动。围绕重点区域打造一批美丽宜居示范村、乡村振兴试点村,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推动新农村建设走深走实,创建新时代“五美”乡村。探索南昌专属的优质农产品、田园民宿、乡村旅游等乡村品牌,打造独创品牌示范区。

构建支撑乡村振兴生态文化。推进乡村文化与生态振兴协调发展,挖掘民居、牌坊、祠堂、戏台等乡土特色建筑,融合生态文明理念,塑造易于传播文化形式,保护生态文化载体。借助乡村森林、河流、田园等资源,培育生态文化新业态,打造“天然、绿色、乡土”的生态产品与体验环境,以生态文化之力拓展乡土产业链条,提升乡土产品附加值,丰富农民增收渠道。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增加乡村生态文化产品与服务供给,为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让群众共享乡村振兴生态红利。

加快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建成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严格落实村庄环境长效管护“五定包干”责任,依据村庄分类定位,实施分类管护,构建覆盖全市村庄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护网。

专栏8 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推进环鄱阳湖农村村点化肥减量增效工程,实施环鄱阳湖南昌县区域秸秆收储运体系试点建设工程,重点推进红谷滩新区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工程以及生态沟、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湿地等建设工程。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加快推进老旧养殖场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开展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程,重点安排环鄱阳湖生态流域的南昌县、进贤县、新建区等养殖尾水处理工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开展环鄱阳湖涉农县区“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工程,全面推进南昌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重点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环鄱阳湖涉农县区村点水环境治理、环鄱阳湖300米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程,实施环鄱阳湖涉农县区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源头减量试点工程,落实南昌县银三角片区生态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处理中心项目。

(九)强化环境风险全过程防控,确保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加强饮用水源地、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核与辐射的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强化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健全完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环境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区域联防联控水平。

1.健全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

强化环境风险源头管控。开展南昌市涉危、涉重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企业环境风险档案,实现“一企一档”动态监管。加强对沿江沿河沿湖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加强倾倒区使用状况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水、大气、土壤、生态、地下水、饮用水源、固体废物、辐射等环境健康风险水平调查,完成各类高风险物质、风险源的全面筛查、识别与风险等级评定。

推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针对赣江饮用水源地等环境风险较高的饮用水源地,建设水质在线生物监测预警系统。定期评估南昌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积极推动化工园区环境预警设施建设,探索推广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建设。推动项目、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价和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健全环境风险损害赔偿制度,落实环境污染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

提升环境应急处置水平。积极推进南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和损害评估工作。提升南昌市环境应急管理保障能力,建立完善的重大风险源数据库、环境应急专家库、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库。探索建立环境健康风险源的监测指标与方法体系,开展环境风险源监测。2022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推动赣江流域上下流突发环境事件专项预案编制与演练。

防范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稳定风险。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问题清单和预警督办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防止一般投诉演化为重大舆情事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严进行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加强对“邻避”项目的舆情监测和正确引导。

2.加强危险化学品与新化学物质风险管控

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以化工、医药、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开展赣江流域干流、支流及鄱阳湖水系湖泊等累积性环境风险评估,划定高风险区域,从严实施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科学制定“优先控制化学物质”风险评估计划,对具有持久性或生物累积性,对生态环境或人体健康具有较大危害的,或潜在环境暴露风险较大的化学物质优先开展风险评估。优化调整高风险化学品企业布局,逐步退出环境敏感区。

防控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开展新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推动化学物质环境公约履约进程。实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准入制度,在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及使用前对其进行评估与审查,以此预防新生产或进口的化学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带来风险。

3.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加强重金属污染源头控制。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的原则,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严把涉重金属工业企业环评审批关,控制新建涉重金属工业企业,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监管。加强对现有涉重金属工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提升重点企业治污水平,减少重金属污染排放;推进一批末端综合治理项目,不断改善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加大对铅蓄电池、冶炼、电镀、重金属加工等涉重金属行业的检查力度,加强进贤县文港电镀集控区等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严防重金属污染事件发生。

4.强化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

提高辐射安全水平、推进放射性污染防治。完善辐射事故应急体系,积极开展辐射事故应急综合演练,提高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例行检查,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的专项检查和抽查,严格敏感时期对重点单位的监控。严格废旧放射源监管要求,加大闲置、废弃放射源的送贮(含返回原生产单位)力度,确保废放射源得到安全妥善处置。

5.加大新型污染物风险防控

强化噪音、光等污染防治,建设安静舒适的城乡环境。深化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夯实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基础。提升公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摸清南昌区域风险源、风险物质、人群暴露和健康风险状况。推进环境激素类、抗生素类化学品管理和污染控制。

专栏9 风险防控重点工程

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周边环境安全巡查,建立饮用水源地风险防控体系。

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完善环境应急监测、防护装备配备,建立市级环境应急实训基地。

(十)加强生态环境能力建设,着力打造智慧环保格局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监管能力,推进实施智慧环保监管。

1.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深化环境质量与污染源监测体系。完善大气污染监测体系,逐步从质量浓度监测向机理成因监测深化。开展大气颗粒物、气态污染物、秸秆焚烧火点、沙尘等大气环境遥感监测。推动在市、区县主要干道建设路边交通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开展PM2.5、NOx、VOCs、交通流量等指标监测,提升臭氧和细颗粒物协同监测。深化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拓展抚河、赣江、潦河、鄱阳湖等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指标和覆盖范围,建立“9+N”自动监测能力。完善城区水系监测点位设置,开展水质与污染源的关联分析。优化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地上-地下协同监测,加强对农村土壤环境监测,开展南昌市地下水污染防治监测网络建设,逐步构建地下水污染防治监测网络体系,补齐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短板。推动完善声环境监测,围绕投诉热点,在城市交通干线、施工工地等周边区域开展噪声专项调查监测。

健全生态质量监测体系。探索开展流域水生态监测,在抚河、赣江、潦河等流域,开展水生生物调查和水生态试点监测,为水质目标管理向水生态目标管理转变奠定基础。按照“一站多点”的布局模式,在自然保护区、湿地、水体、农田、城乡等典型生态系统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推进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向生态环境监测综合站点改造升级。

探索开展二氧化碳气体监测。依托现有大气监测站点或区域站点,逐步将二氧化碳逐步纳入常规监测体系。探索开展温室气体浓度监测,开展排放源监测。结合现有污染源监测体系,对重点排放单位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源监测工作,探索建立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源监测的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

完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体系。制定《南昌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全面履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加强督促各区县辖区内排污单位按照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编制自行监测方案、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公开监测信息,加强对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及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管理与现场检查。强化重点行业VOCs自动监测和无组织排放监测,优化电镀等行业重金属排放监测,完善涉重、涉持久性有机物行业厂区土壤、地下水等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加强污染源执法监测。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测管协同模式,完善执法监测与环境执法联合培训持证、联合计划行动的有效机制。针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行业,保持执法监测全覆盖。推进卫星遥感、热点网格、无人机无人船等非现场执法监测手段应用,加强对工业园区、小乱散污企业、固体废物和尾矿库的遥感排查和动态监测,开展地下水污染和生态破坏执法监测。规范执法监测活动,凡是执法监测的现场采样、监督检查要严格遵守环境行政处罚程序和取证要求,要配齐配足执法监测必要的取证设备,规范过程记录。

加强监测质量管理。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专项监测质量监督检查,强化监测数据质量评估,促进监测运维规范性提升。建立并完善南昌市社会环境检测单位监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监测数据生产全过程信息封闭式采集、存储和追溯,提升监测活动实时监控、全程留痕和异常信息发现锁定能力。加强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完善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惩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推动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行业自律的长效机制。

2.提升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预报预警建设。在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方面,重点提升空气质量预报精度和中长期预报能力,力争实现南昌市3天小时预报、7天趋势预报、月度潜势预报;在水环境监测预警方面,加快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提升水质监测预警水平;在污染源监控预警方面,加强路边交通(含高速公路)、工业园区(含港口)、有毒有害污染物监测和监控,开展工业园区有毒有害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全覆盖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建设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系统。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全市土壤样品库建设工程。实施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全覆盖,建立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溯源排查监控系统,精准追踪查找违法主体。

3.实施最严格的执法监管机制

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能力。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规范化建设。深化“四不两直”、“双随机”监管制度,统筹整合检查对象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环境管理水平、守法状况、信用评价、信访投诉等信息,设置不同的检查比例。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结合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实施常态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

建立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执法体系。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制定并出台《南昌市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全面覆盖、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监管网络,明确监管层级,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逐步构建覆盖全市、责任到位、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形成纵向分级监管、横向分工负责的环境监管格局。

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建立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创新执法方式,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巩固提升非现场监管执法效果。完善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采用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等方式,强化对生产状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关键节点的远程监测,提高异常排放自动预警能力,防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推动自动监测数据全面应用于执法处罚。推动VOCs、涉镉等重金属和总磷、总氮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构建市区县一体的指挥调度和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大数据+执法监管”“智能化+网格化”两种模式,运用大数据为执法稽查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规范生态环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探索适合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模式的县区级“局队合一”运行方式,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与监测融合。优化执法监管平台,构建全市执法数据传输交换支撑体系,实现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留痕。

4.夯实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打造生态环境信息智慧化平台。升级南昌智慧环保平台,融合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完善包含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信息的生态环境物联感知网络,逐步实现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等要素的实时监控、态势预警和信息共享,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网络安全及运维体系建设,提高生态环境网络安全及运维能力。推进数据共享与交换平台建设,强化发改、自然资源、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横向生态环境信息有机融合,实现实时动态抓取物联网前端传感器监测数据、应用系统使用数据、互联网数据、科研数据等,形成一数一源、一源多用、信息共享、部门协同的生态环境全要素数字化“超级大脑”。

强化监测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县区环境监测执法岗人员使用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常态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及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建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机构联合行动、联合培训等机制。通过业务培训、比赛竞赛、挂职锻炼、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推动监测、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提升。增加便移动监测、小微监测、无人机等设备配置,提升现场执法能力。

专栏10 生态环境监测监管重点工程

监测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地下水“双源”监测建设工程,推动VOCs、总磷、总氮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

智慧监管能力建设。推进“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形成一数一源、一源多用、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全要素数字化“超级大脑”。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工程,逐步增加移动监测、小微监测、无人机等设备装置。

(十一)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深化制度改革创新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法制、市场、社会等体系建设,构建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1.健全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

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进一步完善“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责任体系,制定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压实部门协同治理责任,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发挥南昌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职责和作用,完善区、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机制,压实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强化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制度、环保主任制度以及业主、出租方连带责任制度。严格落实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企业环境守法公开承诺制、绿色采购制,落实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总量控制、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制度。

完善绿色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制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管理,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县(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加强对绿色发展指标、生态环境重点任务目标实施情况的的监督检查、跟踪分析和评估考核。建立公众对党政领导班子生态保护工作的满意度调查制度。

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机制。积极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健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发现整改机制,完善督办预警、整改调度、验收销号、约谈问责等制度流程,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2.构建更严密的生态环境法规体系

完善环境法规体系。逐步推进在生态监测、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领域综合性地方法规的制定,探索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的地方性法规,着力构建科学系统、严格清晰的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推进环境司法联动。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在中级人民法院和具备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调整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完善生态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刑事“二合一”“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协助推进省内“五河一湖一江”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资源法庭建设,构建地域管辖和流域(区域)管辖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机制,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审判。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3.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成所有行业排污许可证登记核发工作,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排污许可登记“全覆盖”。持续推进南昌市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完善固定污染源信息化管理,逐步建成固定污染源电子地图和“一企一档”数据库。推动排污许可与生态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的有效衔接,探索开展排污许可证的监管、监测、监督“三监”联动试点。

健全环境信用评价与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环境信用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财政、税务、银行、市场监督管理等多部门的信息共享,健全环境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拓宽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应用领域,建立完善排污企业和生态环境社会化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完善环保信用评价异议申诉、信用修复机制。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生态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4.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价值转换机制。积极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进湾里管理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构建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评估体系,开展生态产品调查和检测,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评估。畅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多元化路径,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产业化利用,纵深推进生态产品保护补偿,全面开展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保障机制。加大对生态修复绩效优良地区和保护地生态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国家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

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模式。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健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鼓励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实行按效付费。积极推行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为企业提供定向精准的环境治理服务。鼓励对工业污染地块采用“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

完善生态环境市场经济政策。逐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完革,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交易等工作。完善绿色价格机制,健全污染减排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差别化收费。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完善基于能耗、污染物排放水平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完善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全面推进赣江、抚河、鄱阳湖等干支流实施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构建“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支持生态保护地区和受益地区开展横向生态补偿,加大力度推进实施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绿色发展相关金融政策支持,鼓励发展效益显著的企业在全国性的证券交易中心挂牌上市,推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扩大绿色投资。鼓励银行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加快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创新发展环境保护商业保险。

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落实环评审批提质增效,为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持续改善营商环境。规范环保中介服务市场,健全对生态环境治理技术服务企业的监管制度。

5.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办好六五环境日、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进校园”活动,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弘扬生态文化,引导全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持续推进空气自动监测、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环保设施向公众常态化开放,加强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积极参与“江西最美环保人”评选,组织“最美环保人走基层”活动,展示环保人形象,引领社会风尚。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机制,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监督渠道,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南昌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生态环境违法举报奖励,激发公众参与环保热情。加强生态环境舆论监督,有序引导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应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力度。广泛发展生态环保志愿服务项目和志愿者队伍。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规章制度。

推进形成绿色生活新风尚。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系列创建行动。引导全民绿色消费,倡导“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垃圾分类,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鼓励绿色出行,加强城市绿色公共交通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鼓励饭店、景区等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

专栏11 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重点工程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程。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进湾里管理局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

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工程。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推行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等第三方治理。

生态环境治理全民动员工程。健全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机制,畅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等监督渠道,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绿色生活创工作。

四、实施保障

坚持在党的坚强有力领导下,更好的履行政府职责,围绕“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不断激发各类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凝聚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规划实施。为保障该规划有序推进、全面落实,还将配套出台流域、应对气候变化、土壤、农村等专项规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县各级政府、各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明确工作重点,落实任务责任。各牵头单位切实负总责任,组织各责任单位对牵头负责的重要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落实,细化具体任务,落实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节点,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各责任单位主动配合牵头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协同、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二)增强科技支撑

重点聚焦能源清洁化利用、大气污染协同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及修复、固体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农村环境治理等领域科技研发,探索开展南昌市鄱阳湖滨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研究,加强鄱阳湖南昌湖区水生态环境观测,积极开展总磷污染溯源分析,科学评估总理环境质量改善潜力,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与技术应用。加强生态环境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强化科研院所和高校生态环境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激励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对生态环境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环保组织合作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应用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研发、转化和推广应用。

(三)强化统筹协调

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市县之间、政府和企业之间“自上而下”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交流与良性互动;大力促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自下而上”的协调和交流,鼓励和支持政府、科研机构、企业和环保组织间交流协作;做好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重要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衔接,强化部门联动,定期召开多部门联席会议,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

(四)加强规划管理

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规划的跟踪管理,2022年和2025年分别开展规划中期资金和项目进展评估和终期目标实现绩效评估。前期扎实做好项目策划和项目储备,拓展资金渠道,明确重点项目,优先统筹推进,在项目建设审批、用地、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规划中期加强项目跟踪督办,掌握项目进展动态,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规划期末规范项目后期管理,确保项目尽快投入运行并发挥应有效益。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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