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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吨/天 云南晋宁拟新建1.8亿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时间:2022-02-28 09:50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赵利伟整理

3.地下水: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层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一般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等效黏土层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简单防渗区地面采取水泥硬化。设置监控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固废:焚烧飞灰、废机油、废试剂、废布袋等危险废物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暂存场所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飞灰严格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34—2020)进行收集处置,建立飞灰处理处置环境管理台账,编制年度总结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废机油、废试剂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炉渣等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膜、生活垃圾等送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飞灰经处理后送水泥窑协同处置;炉渣送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5、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通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加强绿化,降低噪声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0年5月12日至25日,共10个工作日内在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于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6日分别同步在项目所在地当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栏、云南信息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截止2020年8月6日第二次公示完成,本项目收到一份团体反对意见,该反对意见为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提出,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为西山区垃圾发电项目建设单位,针对反对意见已按照公参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反馈。项目于2020年9月3日组织二街镇领导干部及村民对海创嵩明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项目进行考察,并于2020年9月10日联合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进行了座谈会及向项目周边村民及社会团体共发放公众意见表,考察期间及座谈会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公示日期: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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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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