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8 17:00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提高城市应急救灾能力。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城市安全指挥管理机制,完善城市汛情、疫情、火灾、地震等应急预案,推进城市抵御风险能力计算仿真应用。增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形成完备的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医药物资和能源储备物资供应系统。加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强化抢险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抢险能力。组建完善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在风险研判、技术服务、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实战化动员演练,提升全民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加强城市防汛排涝。实施排涝通道建设,合理规划利用城市排涝河道,开展河道、湖塘、排洪沟、道路边沟等整治工程,畅通城市排水系统与外部河湖通道,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河湖、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加快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强设施运行管护,构建源头减排、蓄排结合、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提升城市洪涝灾害防治能力。加快排水管网建设,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新建排水管网原则上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上限要求。大力推进城市积水点综合治理,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易涝积水点。落实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巡查、维护制度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加强调蓄空间维护和城市河道清疏。汛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清疏养护排水设施,加强安全事故防范,对车库、地下室、下穿通道、地铁等地下空间出入口采取防倒灌安全措施,按需配备移动泵车等专用防汛设备和抢险物资。对外水顶托导致自排不畅或抽排能力达不到标准的地方,改造或增设泵站,提高机排能力,重要泵站应设置双回路电源或备用电源。
第六章 改善城市居住条件
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增加城市住房有效供给,改善居住条件,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持续打造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
第一节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稳步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以老城区房龄40年以上、C级和D级危房集中及符合棚户区认定标准、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区域为重点,推进棚户区板块化改造,完善配套设施。加快棚户区改造续建项目建设,按约定时间建成并交付使用。“十四五”期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0万套、建成交付80万套。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和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申请棚改专项债,推动新建项目创新完善资金平衡模式。支持转型中的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后市场化运作的国有企业、民间资本依法合规参与棚改。提升棚改安置房建设品质,落实绿色、健康、环保、高效理念,注重安置地块周边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化布局,提升服务功能。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郑州、洛阳、南阳等市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模式和计划,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可将部分富余安置房、市场房源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尽快形成有效供给。“十四五”期间全省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0万套左右,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供应不足的大中城市继续新建(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各地进一步调整完善租赁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标准。加强公共租赁住房退出管理,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以党建为引领,落实共同缔造理念,持续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共建共治,提高智慧化管理水平,培育一批管理规范、群众满意、具有引领作用的共同缔造智慧小区。
探索创新住房保障形式。以郑州等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研究探索符合实际的共有产权住房和人才公寓发展模式,完善政策措施,满足具有一定购买力的保障对象购买产权住房需求。
第二节 完善住房市场体系
优化住房市场供应。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人口发展等,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建立人、地、房挂钩机制,引导住房供应向人口持续流入的城市倾斜,引导县城有效增加适应进城农民刚性需求的住房供给。合理安排商品住房供地规模,建立完善房价、地价、品质联动竞价机制,推动商品住房价格与居民收入水平增长相协调。鼓励开发企业探索新的发展模式,结合城市产业布局、区域就业人口规模等优化新增商品住房供应布局,推进职住平衡。激活二手房市场,满足住房梯级消费需求。妥善处置问题楼盘,防范化解风险,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培育发展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序增加大城市租赁住房供给,完善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金合理可控、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完善租金、押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主体诚信、社会监督的住房租赁市场机制,有效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推进郑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更好保障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完善城镇新市民缴存扩面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机制。优化使用政策,为发展租赁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跨区域合作机制,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理顺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强化资金风险管控,提升信息化监管和服务水平。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数字化转型,深化综合服务平台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整合业务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环节和要件,加快数据共享,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掌上办理”。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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