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14 14:47
来源:生态环境部
第二轮第六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第二批5个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河北邯郸钢铁行业去产能存在乱象 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不力
2022年4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发现,邯郸市落实钢铁去产能工作不力,存在违规建设钢铁项目、虚假置换钢铁产能等乱象,产业结构调整落实不力,相关部门监管形同虚设。
一、基本情况
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严禁钢铁等行业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邯郸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现有16家钢铁企业,生铁产能4273万吨/年,粗钢产能3873万吨/年。
二、主要问题
(一)未批先建,企业违规上马钢铁项目
在国家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明确要求下,邯郸市一些钢铁企业仍明目张胆违规建设钢铁项目。河北新金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钢铁)2021年拆除原2号高炉后,在未取得能评、环评等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在原2号高炉南侧空地上违规开工新建一座1260立方米高炉,涉及产能116万吨。2022年2月,前期暗查发现,该高炉主体建筑已经完工,其他附属设施正在建设。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烘熔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烘熔钢铁)也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情况下,于2021年底违规开工建设一座1580立方米高炉,涉及产能137万吨。2022年2月,前期暗查发现,该高炉基座基本建成,热风炉已具雏形,计划2022年6月建成投产。这两个违规建设高炉目前虽已拆除,但当地相关部门称对违规行为毫不知情,暴露出监管不到位问题。
(二)偷梁换柱,用违规项目顶替化解钢铁产能
新金钢铁曾于2014年违规开工建设一座600立方米高炉,但实际未建成投运。2016年,新金钢铁一座450立方米高炉被纳入河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应拆除退出。督察发现,新金钢铁为保留已建成投产的450立方米高炉产能,用尚未建成的600立方米高炉顶替化解产能任务,并获得奖补资金6383万元。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虽多次现场检查,但对该公司以“偷梁换柱”方式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获取国家奖补资金行为视而不见,确认其完成了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化解任务。
(三)不严不实,早应淘汰产能违规用于产能置换
邯郸钢铁公司原有一座1000立方米高炉,早在2011年就应关停,但该高炉一直违规生产,直至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相关问题后,邯郸钢铁公司才对其实施封停但未拆除。河北省和邯郸市将其列入2018年钢铁行业去产能任务。《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规定“列入钢铁去产能任务的产能不得用于置换”。但督察发现,邯郸钢铁公司2019年违规将该1000立方米高炉参与其老区搬迁产能置换,作为正在建设的新厂区置换产能指标来源之一,相关部门在审核时把关不严,让其蒙混过关。
三、原因分析
邯郸市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工作不力,相关部门对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审核把关不严,对企业违规建设监管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江苏宿迁生态保护不到位 大运河宿迁段环境问题突出
2022年4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江苏省发现,宿迁市对大运河保护力度不够,一些突出问题持续存在,威胁大运河生态环境安全。
一、基本情况
大运河江苏段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主通道,其中宿迁段被称为中运河,全长112公里,文化和生态环境价值十分重要。
二、主要问题
(一)磷石膏露天堆存威胁大运河环境安全
2018年第一轮督察“回头看”期间群众举报反映,宿迁市豫星化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大运河岸线露天堆存大量磷石膏,并向堆场偷排废水。督察发现,宿豫区对群众投诉问题,敷衍调查、整改不彻底,在场地内仍堆存数万吨磷石膏的情况下,2019年7月上报完成整改并销号。2019年11月江苏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磷石膏清运不彻底,整改销号不严不实后,宿豫区于2020年6月在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下再次上报完成整改并销号。
2021年12月,现场暗查发现,企业虽已停产废弃,场地内仍然露天堆存大量磷石膏及硫精砂、硫磺膏、磷矿石等工业固废,堆场没有防渗漏措施,淋溶液积存形成多处坑塘,最近处距大运河岸线仅200米。监测显示坑塘淋溶液pH值为2.6,呈强酸性。部分固体废物被雨水冲刷至大运河30米管理线范围内。直至督察进驻前,宿豫区才突击清运磷石膏等各类固体废物4.7万余吨。督察进驻后核实发现,当地清理过程中将大量磷石膏固体废物违法就地覆土掩埋。督察组指出该问题后,地方又清理出含磷石膏等固废的混合土约4万吨。对其析出的淋溶液抽样监测,总磷、氨氮浓度分别高达3350毫克/升、172毫克/升,对大运河水生态环境安全形成严重威胁。
(二)违规挤占滨河生态空间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明确,大运河两岸除建成区外各1000米为滨河生态空间,严控新增非公益性建设用地。宿迁市泗阳县靠近大运河建有八堡建材园,最近处距大运河不足300米。督察发现,大运河规划出台以后,泗阳县继续出让建材园土地2.4万平方米,建设江苏忆维盛建材有限公司和宿迁恒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2个工业项目。宿豫区于2020年在大运河滨河生态空间同意建设苏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违规出让土地。
此外,宿豫区江苏惠然实业有限公司厂界距离大运河岸线约200米,长期非法占用大运河邻近约130亩土地,乱堆乱放大量水淬渣等工业固废;企业未经审批占用大运河154米岸线建设配套码头,非法运营至今,破坏大运河岸线和滨河生态空间。
(三)城区雨污混排影响大运河水环境
宿城区马陵河是一条首尾均与大运河连通的城市内河,是宿迁市2017年公示完成黑臭水体整治的河道。督察发现,马陵河周边区域管网雨污混流情况严重,大量雨污水混合排入马陵河,在河面形成明显污染带,部分河段返黑返臭。督察组现场对溢流口排水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81毫克/升、12.4毫克/升、1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3倍、11倍、4倍。据当地有关部门统计,仅2021年6月至9月,马陵河就向大运河排放雨污水约500万吨。2021年7月至9月,大运河马陵翻水站国控断面连续超标。
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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