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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2022年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要点

时间:2022-04-19 09:44

来源:安庆市生态环境局

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安庆市2022年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要点,为做好安庆市固废管理工作,对标“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加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文如下:

安庆市2022年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要点

为做好我市固废管理工作,对标“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加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一、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一)强化宣传引导。以新固废法宣传为主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各地组织召开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班,提升产废单位、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和监管执法效能;积极向省厅推荐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纳入“白名单”,助力经济发展;指导企业依法开展固废鉴别工作,提供有鉴别资质单位名单;深入开展“十百千”结对帮扶工作,指导岳西缸套公司完善危险废物利用豁免手续、帮扶大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增加危废经营类别。

(二)推进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督促指导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每年3月底前在“安徽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完成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工作。探索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

(三)强化示范引领。对标“无废城市”,培育10家左右企业做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示范企业,指导示范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体系,发挥示范引领效应,促进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上新台阶。

(四)强化执法检查。按照要求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实验室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和打击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充分利用“12345”举报热线等渠道,鼓励公众、企业举报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运输、倾倒、填埋等问题线索,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对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查实、查深、查透。

(五)规范处置社会源危险废物。加强对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规范暂存场所,督促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全面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定期调度通报电子转移联单运行情况;加强对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摸清底数,指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应地制宜建立统一收运模式,实现实验室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强机动车维修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联合交通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产废单位应收尽收、分类储存、规范处置,严厉打击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置的环境违法行为。

(六)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估工作。在2021年我市工业企业100吨以上产废单位23家、10-100吨产废单位59家和经营单位21家的基础之上,动态更新危险废物环境重点单位识别清单。按照国家、省文件要求,制定2022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生态环境部门)》(附件1)对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含经开区安监环保局、高新区环保局,以下简称“各分局”)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评。组织对全市所有重点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考核评估,抽查不少于20家其他产废单位,并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附件2)。

各分局要建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产废单位清单,辖区内所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均应纳入清单,制定年度考核评估工作计划。结合日常环境监察工作,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表2和表3对辖区内所有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考核评估,并填写《被抽查单位基本情况记录表》,6月30日前报送问题清单至市固管中心。各分局要按照《评估指标》附表1进行自评打分。同时,总结本年度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情况(要求见附件3),并于10月15日前,将上述两项材料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要建立涉危险废物案件和问题清单销号制度,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对于检查发现和市局交办的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

二、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

(一)厘清产废底数。摸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底数,建立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和利用处置单位清单,填报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统计表。

(二)强化现场管理。督促企业按照产废实际,对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根据贮存的工业固体废物类型,建设符合规范且满足需求的贮存场所,建立规范的管理台账。将产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双随机”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依法办理转移。督促辖区内产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备案制度,跨省转移的应依法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申请或备案,市固管中心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四)拓展利用处置渠道。推动国惠污泥综合利用和一般工业固废收储分拣项目建设,探索建立无利用价值近似生活垃圾的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置模式。

三、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编制《安庆市“十四五”重金属减排规划》,并通过评审。严控增量,削减存量,督促以亿博皮革园为主的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重金属减排工作。动态更新全市全口径重金属涉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严格一类、二类重金属总量核定,严格重点行业企业准入管理,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总量置换要求。

四、紧抓其他工作任务不放松

一是持续做好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排查工作,按照“一库一策”原则,督促企业完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监测制度。二是持续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调查,做到辖区内PFOS和HBCD统计调查企业全覆盖。加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管。三是按照省厅要求稳步推进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靠前服务,督促105家省级参评企业按时按质提交相关资料,严格把好审核关,市级企业做到做到应评尽评。强化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完善联合奖惩机制,发挥环保综合名录的引导作用。四是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我16家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非法回收利用废塑料的违法行为。五是按照《安庆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督查巡查监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火点核减制度,充分利用卫星火点预警机制,及时扑灭火点,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无通报火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调度通报。各分局要及时上报难以推动的工作任务或发现的突出固废问题,由市固管中心核实后,提请市环委办协调推进。市固管中心根据工作实际调度各分局工作进度及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对工作不力或进度迟缓的行为,提交市环委办通报。

(二)强化信息报告。各分局要按时按质完成部署的工作任务,按时报送问题清单,由固管中心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于敷衍了事,报送材料严重不符实际的行为,由固管中心核实后,提交市环委办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三)强化督查考核。为敦促各分局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市局将开展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考核范围为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将应用到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的年度目标绩效等各项考核指标。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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