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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发布

时间:2022-04-20 14:07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3.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督管理

开展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工作,将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范围,掌握危险废物产生、利用、转移、贮存、处置情况。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实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推进危险废物物联网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辖区内三级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落实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制度,强化过程监管。依法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推进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定位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开展实时监控,及时掌握流向,大幅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水平。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及集中处置管理。强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预防和风险管控。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发展、专业化运营,提升集中处置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开展工业园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推动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

保障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及处置设施建设。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能力和设施运行情况评估,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与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当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统筹建设,补齐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整治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贮存利用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自建规范化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推动水泥回转窑等工业炉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

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或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有效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

提高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水平。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氰化尾渣、铝灰等危险废物的综合防治,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成果推广应用。以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为基本原则,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综合利用状况调查,明确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二次污染控制要求及资源化利用过程环境保护要求,规定资源化利用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限值,促进危险废物安全和规范利用。

4.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与应急处置体系

规范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的收集利用,完善医疗废物转运处置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提升市域内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强化地方政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责任,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完善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收运体系建设。到2025年,实现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全覆盖。

完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所需的车辆、场地、处置设施和防护物资。将涉危险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纳入政府应急响应体系,完善环境应急响应预案,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

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全市至少明确一座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并建立完善该设施应急状态的管理流程和规则。

(六)加强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保障能力

1. 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制度体系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同增效的管理体制机制,相关部门联动推进各项工作,有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建立部门责任清单,按照《洛阳市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出台“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管理政策措施,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跨区域处置生态补偿等制度创新,提升综合管理效能。完善固体废物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

2. 构建“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标准体系

构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标准体系。依托当前已开展的重点品种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鼓励项目建设企业或主管部门,选择其中管理处置较为先进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构建标准体系,综合提升区域创新水平。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政策评估与绩效评价,将绿色技术创新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等纳入生态文明体系建设评价考核内容。加快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技术推广应用,加大领域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模式创新。针对亟待解决的钼尾矿资源化利用问题,开展低品位白钨矿回收技术研发推广,实现钼矿伴生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和高效化。推广应用钼精选尾矿铜回收技术,实现铜资源综合回收产业化。探索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积极引领和参与固体废物相关标准制定,完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标准与资源化产品标准,推动上下游产业标准衔接。

3. 建立健全“无废城市”建设市场体系

完善政策激励机制,优化投融资机制。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创新债券市场融资工具和产品,拓宽资本投资渠道。制定针对固体废物资源再生利用企业的绿色信贷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激励机制,优化投融资机制。加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政府采购力度,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产品目录。建立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政府采购占比信息统计制度。严格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退税等优惠政策,对符合“三免三减半”的企业,及时落实相关政策。引导金融机构资金向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领域倾斜,加大绿色信贷支持力度,推出多样化的金融产品、为重点企业提供定制化的金融服务方案。开展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定期发布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激励相关企业主动开展各类废物减量和处理处置工作。

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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