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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专项行动方案

时间:2022-06-16 13:49

来源:中国固废网

12.与湖南、重庆、四川等省市建立危险废物案件跨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法院、省检察院)

13.实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医疗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管理。(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

15.开展废铅蓄电池、废机油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企业)

16.探索建立危险废物跨区域转移处置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17.探索建立“点对点”危险废物定向利用豁免模式。(牵头: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8.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和运输路线过程监管。(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19.制定并实施《贵州省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0.升级改造或淘汰一批落后生产工艺设备,整合建设规模化、高值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21.在安顺、铜仁、黔东南等地布局建设规模为60万吨/年的区域性含钡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22.根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布局及需求推动建设规模为50万吨/年的区域性飞灰利用处置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23.推进省危险废物暨贵阳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扩能改造,补充建设遵义、安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在毕节、铜仁、黔东南和黔南现有设施空缺区域补充建设医疗废物移动处置或收集中转设施。(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24.在铜仁建设国家级含汞废物利用处置中心,提标改造现有生产工艺技术,引导形成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5.在黔东南台江工业园区建设省级含铅废物利用处置中心,合理核定再生铅规模。(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26.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和能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

27.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的管理队伍和专家队伍,将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龙头企业纳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

28.排查识别涉危企业环境风险单元和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危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9.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加大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问题的督察力度。(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30.加强对涉危重大环境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将典型案例纳入《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31.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将举报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非法生产、不正常运行治理设施以及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倾倒等列入重点奖励范围。(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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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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