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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节能环保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时间:2022-08-25 11:36

来源:中国水网

8月24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任命刘大军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命曹华斌为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相关人员任职情况及本次人员变动原因

刘大军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正高级工程师。

历任中国地质勘查技术院技术员,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国内工程部工程师、国内工程经营部副总经理、河南分公司总经理,中地基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节能环保投资发展(江西)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宁夏石嘴山市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中国地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中节能(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

因国务院国资委人事调动,任命刘大军担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不再担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命曹华斌先生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二)新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曹华斌先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某军事院校,2000年 5月先后担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干部,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中节能风力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上述人事变动正在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一)上述人事变动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上述人事变动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的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三)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

(四)公司承诺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继续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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