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09:25
来源:滨州市人民政府
近日,滨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滨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做好三个统筹、补齐四大短板、实施五位创新”为主要原则,提出涵盖工业、农业、城乡生活源等多个领域的七项主要任务。实施方案以“打造黄河流域‘无废城市’样板”为“纲”领,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两项国家重大战略为“翼”,提出到2025年,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有突破、资源化利用有途径、无害化处置有保障的“无废城市”建设总体目标。
今年4月份,滨州市入围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国家“十四五”时期 “无废城市”建设城市名单。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落实《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2〕130号)等文件要求,编制此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立足滨州市情与产业发展现状,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源固体废物、城乡生活源固体废物为重点,聚焦赤泥综合利用率不高、农业固体废弃物收运体系不健全、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效果不理想、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不均衡四个主要问题,以提升赤泥综合利用为特色,提出“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引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方针;加快工业低碳高质发展,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率;推行农业领域绿色生产,推动固废物资回收利用;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手段;强化陆海统筹综合防治,全面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推进危废三个能力建设,防范化解危废环境风险;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搭建产学研用创新平台”七大任务。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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