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06 10:20
来源:中国固废网
作者:刘彤整理
近日,中国固废网从E20环境平台标讯采集系统E标通获悉,湖北省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45938.86万元,最高限价81.98元/吨。合同履行期限30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采购进口产品。
据十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此前发布的“关于十堰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消息,该项目位于张湾区柏林镇枧池沟。项目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分两期实施,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协同日处理厨余垃圾100吨、污泥35吨;配套改造西部填埋场作为飞灰填埋场,总库容40万m³。
采购需求:
对十堰市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特许经营权(社会资本方)招标。十堰市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社会资本,与十堰市城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堰城控”)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包含一期、二期等全部项目内容在内)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垃圾处理服务,负责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符合要求的飞灰,并有权根据《特许经营协议》获得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获得焚烧发电上网销售收入、供暖收入及其它相关资源化利用产品收入的权利。
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一个已投入运营的600t/d(含)及以上规模的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或PPP项目业绩,投标人应为该项目的实际控制人(直接持股或间接持股股权比例超过50%)。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采购方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1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4月26日08点30分-09点30分。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88号
联系方式:李兵 0719-869293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联系方式:137200963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女士
联系电话:13720096310
编辑: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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