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25 10:04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10-12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的通知,核定6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10-12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核定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其上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含税),其余上网电量均按我省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执行。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现将核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发电上网电量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6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2年10-12月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具体详见附件1。
二、补充核定天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项目2021年7月-2022年9月、浦江三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021年12月、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7月-2022年9月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具体详见附件2。
三、核定的垃圾发电上网电量,其上网电价为0.65元/千瓦时(含税),其余上网电量均按我省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执行。请各级供电企业及时支付相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费。
附件:1.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表(2022年10-12月)
2.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量核定情况表(补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
附件二
编辑:陈伟浩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水网/中国固废网/中国大气网“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音频视频等,版权均属E20环境平台所有,如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E20环境平台保留责任追究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