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1 09:37
来源:宁夏发展改革委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银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一阶段)公示,项目一阶段建设1台8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配套建设1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同步配套建设辅助公用设施。项目概算投资56473万元,公示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要求,现将银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一阶段)向公众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银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一阶段)
2.建设地点:灵武市临河镇横山东任路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东南侧
3.建设单位: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二、项目简介
项目占地127.2亩,规划建设2台8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配套建设2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期一阶段建设1台8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配套建设1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同步配套建设辅助公用设施。项目概算投资56473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该项目已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我委拟对灵武市发展改革局报来的《关于申请银川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提升扩建项目(三期一阶段)进行核准的请示》进行批复,现向社会公示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为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8月24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我委能源发展处。
联系电话:0951-8301962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17日
编辑:赵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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