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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采购的轻型环卫车中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80%

时间:2023-09-26 09:03

来源:无锡市人民政府

9月7日,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努力走在前做示范多作贡献的若干政策措施。

文件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消费。落实我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乘用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100%采用新能源车型,支持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推广运行,新采购的轻型环卫车中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80%,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换支线运输车辆100%采用新能源汽车。

原文如下:

中共无锡市委 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努力走在前做示范多作贡献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全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发展势头,努力在全省发展大局中走在前、做示范、多作贡献,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全力扩大有效需求

(一)进一步丰富消费供给。加快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全力打造“美食之都、购物天堂”。全市统筹安排资金1亿元促消费,依规举办“太湖购物节”四季主题活动和美食节、家装节、汽车文化嘉年华等系列活动,支持“一板块一特色”消费促进活动,释放消费潜力。持续开展销售竞赛活动,对全年销售额增量20强企业进行激励。适时发放餐饮、零售、汽车、家电、家居等消费券,鼓励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和现金补贴。加快商圈提升改造,推动中山路—人民路打造知名品牌集聚、享誉全国、接轨国际的商圈,支持太湖新城、锡东新城、惠山新城等新兴商圈扩容升级。推动消费品牌集聚,提速发展首店经济,打造一批重点特色商业街区,支持清名桥街区争创国家级高品位步行街试点,梅里古镇步行街争创省级示范步行街。开展新一轮无锡老字号培育提升行动,争创更多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依规举办第十七届无锡现代农业博览会展销会、农产品品牌营销促销大赛等活动。

(二)提升文旅体育消费水平。深化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培育建设“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工业旅游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载体,依规办好“乐游无锡”文旅促消费系列活动、2023中国大运河非遗旅游大会暨“惠山泥人”文化艺术节、第十三届无锡文博会,积极打造沉浸式、数字化等文旅消费体验新场景。落实好“乐游无锡”旅行社相关激励举措,鼓励全市旅行社企业积极拓展市外(境外)客源市场。依规举办2023太湖文化艺术季暨第22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无锡分会场、无锡星期广播音乐会等惠民文艺演出、展览活动300场。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江苏书展无锡分展场活动,办好无锡马拉松、世界跆拳道大满贯冠军系列赛等品牌赛事活动。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利用社会资本举办各类高水平体育赛事,引导和扩大体育休闲消费,打造体育夜市、体育大卖场、线上体育培训等消费新场景。

(三)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消费。落实我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乘用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100%采用新能源车型,支持氢燃料电池公交车示范推广运行,新采购的轻型环卫车中新能源车比例不低于80%,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新增或更换支线运输车辆100%采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打造“3公里汽车充电服务圈”,对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建设运维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全市2023年新建公用充电桩4000个以上。新建住宅小区专属停车位,按100%配建比例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条件。推进企事业单位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内部停车场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0%车位比例配建公用有序充电设施。对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两部制工商业用电价格,2030年底前免收基本电费。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

(四)提升居民消费能力。贯彻落实稳就业政策措施。健全富民增收体系,实施差别化的收入分配激励政策,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重点促进农村居民、一线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群体增收。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强化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对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促进有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增加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扩大事业单位面向2023年毕业生的招聘岗位,支持在锡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组织实施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开发有吸引力的高质量见习岗位。全面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错峰休假、弹性作息,促进假日消费。健全消费诚信监管体系,按省部署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厂商一体化无理由退货机制,2023年培育80家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区域),建立50家无锡市消费咨询公益小站。

(五)大力促进民间投资。制定实施我市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接续举措。持续依规发布面向民间资本重点项目清单,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领域中,按照国家规定选择一批市场空间大、发展潜力强、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细分行业,鼓励民间投资积极参与。合理引导和拓展民间资本投资空间,坚持“非禁即入”原则,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做到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六)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五百工程”,2023年135个市级重大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实现118个重大产业项目竣工投产。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更多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快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深化重大项目建设“三提三即”改革。深入实施用地指标“市控+区配”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公共服务项目、产业项目等,给予“市控”指标支持。加强重大项目用地审批专班服务,积极推行“拿地即开工”。优先保障强链补链延链项目用能需求。原则上单个项目市级节能审查时长控制在8个工作日内(含第三方机构专业评审时间,项目单位修改完善时间不包含在内)。对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在地方政府承诺兑现排污总量指标来源、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可按有关规定可实施项目环评承诺制审批。

(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立全市“房票房源信息库”,逐步推进“房票”全城通兑,满足多样化安置住房需求。落实降低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优惠,个人首套房“认房不认贷”等政策。推进二手房交易“带抵押”跨银行过户。依规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推动国资项目率先试点高品质住宅,推动房地产市场多元化发展。落实对信用记录良好的开发企业资金监管的激励措施,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银行保函替代相应额度的预售监管资金。国有投资项目的施工发承包,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款的8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通工程领域储存金额不超过(含本数)300万元,其他工程不超过(含本数)80万元,鼓励采取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替代现金形式。统筹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连片改造、房屋征收,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

二、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八)稳定外贸基本盘。深入落实《无锡市关于促进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若干政策措施》,全市统筹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稳外贸。实施“双百”行动,对百强外贸进出口、百家国际知名品牌等“白名单”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通关、外汇、退税和人才引进等优惠政策支持。动态跟踪进出口正负向拉动前100位企业,“一企一策”予以精准帮扶。深入推进“千企万人海外商洽拓订单行动”,对企业统一参加“江苏省2023年贸易促进计划”境外线下重点展会给予最高80%的展位费补助;对企业自行出境参展给予最高70%的展位费补助,对大型展品回运费给予最高50%的补助。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提质增效,2023年力争新增试点企业200家,新增试点业务规模250亿美元。加强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创新,统筹发挥“中小微企业出口信保统保平台”“保贷融”平台作用,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出口收汇、资信调查、融资增信等全方位保障;对企业自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最高20%的保费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持续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力争2023年出口信保承保规模不低于160亿美元,服务支持企业数不低于3500家。加大汇率避险服务有效供给,对外汇套保“首办户”按有关规定给予奖补支持。

(九)培育外贸发展新业态。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促进“产业带+跨境电商”融合发展,2023年组织各类对接交流活动不少于100场,组织各类跨境电商人才培训1000人次。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发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业务,对采取9710等跨境电商模式、B2B交易额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分档奖励。对运行成效显著的跨境电商产业园、我市企业投资建设的跨境电商公共海外仓、经评定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分别予以一定奖励。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海关备案流程,实现“属地备案、全国通用”。

(十)更高水平利用外资。加快构建全球经贸招商网络,拓宽招商引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在锡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培育建设高水平外资研发中心。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丰富跨境投融资渠道。鼓励我市企业以跨国并购、境外上市等方式引进国际资本。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对外国投资者以其产生的企业利润、资本公积金等转增注册资本达到一定规模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重点方向,投资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的省级重大项目、协议注册外资不低于3000万美元的市级重大项目,按有关要求做好用地用林等方面分级保障。

三、增强创新发展动能

(十一)育强重点产业集群。聚焦“465”现代产业集群和“3010”重点产业链,全面落实19个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集成电路地标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加大产品研发支持力度,流片补贴最高支持600万元;鼓励芯片企业转型升级,对智能化改造最高补贴1000万元;支持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对国家级平台最高支持5000万元。持续建强生物医药重点产业园区,加强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和高品质仿制药研发;聚焦生物医药创新研发关键环节加大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动财政扶持政策免申即享;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力度,支持初创期企业培育,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带动力的龙头企业。加速推动新能源产业发展,鼓励重点企业做大做优做强,研究制定新能源企业“白名单”,实施“一企一策”予以扶持。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对于首次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坚持“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发展模式,年内在市级层面培育打造特色园区15家左右。

(十二)推进数实融合发展。积极抢占人工智能、云计算、量子信息、元宇宙等“新兴赛道”,加快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全局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强算力中心统筹,建设新型城市算力中心,提供优质、高效、低价、安全的算力服务。统筹安排资金5000万元发放“算力券”。深化“千兆城市”建设,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千兆光纤网络提质。支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云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和数字化解决方案。接续推进智改数转,完善落实“免费诊断+投入补助+贷款贴息”等配套政策,年内完成3000家以上企业数字化诊断、1000家以上企业绿色化诊断。聚焦重点产业细分领域培育20个专业服务商,探索分领域打造数字化转型能力中心,完成100个轻量化改造项目。指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广“智改数转贷”等产品,为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提供专项融资服务方案。

(十三)加强重点领域科技攻关。系统梳理“卡脖子”技术清单,完善竞争择优、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项目组织形式,每年支持100项左右产业前瞻及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第三代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医药、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力度,积极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在锡高校院所等优势科研力量承担或参与国家、省级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十四)推动创新成果转化落地。瞄准产业创新发展需要和企业技术创新需求,不断深化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等高校院所的战略合作,推动更多前沿创新成果在锡转化落地。开展“百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每年举办30场以上“百校无锡行、万企院所行”等产学研交流合作活动。推动首台(套)重大装备、首版次软件、首批次新材料的首购首用。扎实推进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按规定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加快建设先进技术成果长三角转化中心无锡分中心,推进军地科研成果双向转化应用。

(十五)强化金融赋能科技创新。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常态化举办科技金融深度融合专项对接会。鼓励金融机构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贷联动等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吸引社会资本合作发展天使投资,鼓励无锡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市场化的天使投资子基金,持续提升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服务科技型小微企业力度,年化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打造“锡创融”“专新融”品牌,统筹安排6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支持更多科技创新企业优先获得优惠融资支持。完善科技型企业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发挥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作用,通过“苏科贷”“锡科贷”“人才贷”等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对符合条件的优质科创企业给予单户最高3000万元贷款支持。适当提高科技型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科技型小微企业不良率可较各项贷款不良率提高不超过3个百分点。进一步深化实施知识产权金融赋能工程,市区两级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给予最高20%的贴息支持,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保险公司丰富知识产权保险业务品种,支持探索开办首版次软件保险。

(十六)提高平台经济竞争力。积极引进培育平台企业,鼓励平台企业在科技研发、商业模式、应用场景、标准制定等领域创新发展。鼓励各地区对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给予房租补助。围绕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设施、供应链、电子商务、生活性服务业、专业服务、公共服务等领域,增强平台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十七)强化资本市场功能。推动提升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支持企业借助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充分用好沪、深、北等全国证券交易所在锡服务基地资源,加强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储备,支持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自身发展实际的上市板块,对符合条件的上市(挂牌)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支持上市公司围绕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构筑新利润增长点等开展并购或再融资,对上市公司成功实施并购重组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建立完善无锡市“1+5+N”重点产业基金服务体系,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设立5支不低于50亿元专项基金,协同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上市公司以及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重点产业精准支持和服务。

(十八)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擦亮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峰会“双品牌”,探索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创新,持续优化人才房、人才贷等扶持政策,大力引进急需紧缺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发布我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为招才引智提供参考导向。深化实施大学生“锡引”工程,稳步提高在锡高校学生留锡就业比例,确保年内引进大学生10万人、高层次人才1万人。

四、优化营商环境

(十九)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发挥好企业护商专员和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及时回应解决民营企业关心的项目、政策、法律、融资、环保、安全、要素保障等问题。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试点,深化“个转企”改革,允许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用足用好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政策性、商业性普惠金融产品扩面增量,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至2024年底。充分发挥无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加强银企融资对接,力争全年平台撮合融资规模达到500亿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涉企收费,不得借评比、达标、表彰收取任何费用。

(二十)打造高效规范的政务环境。深入推进“稳增长、强信心、护主体、增动能”行动,着力激发社会干事创业活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市内通办”“跨市通办”。建强“无难事、悉心办”锡企服务平台,推动平台“惠企留言板”与12345热线深度融合,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完善企业诉求响应机制。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涉企政策措施,应当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商协会的意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重点领域行政合规指导工作,按规定制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免罚轻罚清单和行政裁量基准,指导企业进行合规整改。缩减大型活动安全许可审核时限至5个工作日。优化完善公安车管所企业专窗建设,对从事物流运输、民生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生产等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对非工作时间需紧急办理车驾管业务的提供“应急办”窗口,对申请办理20笔以上业务的提供“上门办”服务。

(二十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稳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和呼叫中心的“三中心联动”。持续扩大家庭病床、家庭照护床位供给。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入职奖励、特岗津贴等各项支持政策。

(二十二)强化法治保障。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健全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的长效机制。加强涉企案件集体通案审查制度,对涉案企业经营者、管理者采取强制措施,企业资产查封、扣押、冻结,企业经营者、管理者结案处理等重点环节,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审慎冻结被执行企业银行基本账户,严禁违反法定权限、程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明显超范围超标的查封。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依法妥善审理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合作开发等合同纠纷,准确认定合同效力和合同责任,推进纠纷快速审理机制。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各项政策措施除有明确规定时限或者另有规定以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编辑:陈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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